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后过渡期,《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的宣贯亟待加大力

(2009-08-10 17:37:01)
标签:

食品

营养

标签

管理规范

宣贯

分类: 营养、营养标签、食品营养标签

后过渡期,《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的宣贯亟待加大力度

 □ 孙光夫

 

    按语:卫生部《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卫监督发[2007]300号,以下简称《规范》)于2007年12月18日发布,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过渡期两年,2010年5月1日将正式全面实施。虽然,实施《规范》采取自愿执行的原则,但,2010年5月1日后生产的食品,若标示营养信息则必须按《规范》执行。届时,食品市场上应不再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营养标签出现(2010年5月1日前生产,在保质期内的产品除外)。

 

《规范》自2008年5月1日施行以来,过渡期已经过了一大半,期间,有关方面相继对《规范》采取了一些必要的宣教。

 

湖北是最早举办《规范》培训的,早在2008年3月就举办了全省首期《规范》研修班,也是全国首期培训班,并且至今已连续举办了5期。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营养学会营养与保健食品分会共同举办过两期全国性的《规范》技术培训班,一次是2008年10月在深圳,一次是2009年7月在杭州。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受卫生部委托,自2002年3月至2007年12月,历时近六年,完成了《规范》起草的全部工作,为我国的食品营养标示工作付出了很多,做出了突出贡献。

 

阜阳市也于7月底举办过安徽首期《规范》培训班。

 

初步估计,参与这几次培训的食品企业大概在500家左右,但这仅仅是全国数万家食品企业的九牛一毛啊。而且这些培训无论是班次还是人次,都跟《规范》宣贯的客观要求与现实需要存在巨大差距。

 

《健康时报》8月6日报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项对八个城市近2000人的调查数据显示,只有极少数(6.5%)的被调查者完全明白食品营养标签的具体含义。另一项针对全国数个省市食品相关专业人员的调查却显示,仅有34%知道NRV的涵义。

 

据笔者观察,目前市面上食品包装营养信息标示的产品比例还是不大,符合《规范》的营养标示也在少数。

 

总之,目前,普遍对《规范》的健康教育意义认识不够,食品企业乃至监督检验部门对《规范》的实施持彷徨观望、消极等待的思想严重,宣传声势明显不足,培训师资极其短缺,财政支持匮乏,宣贯经费捉襟见肘等等。

 

两年过渡期,剩下不到一年,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应尽快建立政府倡导、监督检验部门及行业组织带头、企业加盟、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媒体支持的宣传模式,构筑全方位立体宣教阵势,加大《规范》的宣贯力度。

 

利用知识讲座、专项技能培训、师资培训、学术活动、有奖答题、标签竞赛、社区普教、媒体宣传、官方及专业网站、出版科普读物等多种方式进行宣教,并深入企业、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宣贯,建立健全咨询服务系统。

 

各级政府要加大《规范》的教育投入,实施培训补贴、宣贯奖励等政策,大力推进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和《规范》的实施。

 

目前我国的食品企业数目众多,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在营养成分分析检测能力和标签制作技术水平上差别较大,所以,当务之急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分别制作针对监督部门、检验部门、企业、消费者等不同对象的营养标签指导手册,避免企业的盲目和监督部门执法的混乱;建立计算用营养成分数据库和软件,编写营养标签计算程序,并在网站公布下载使用,帮助企业顺利度过学习宣贯阶段,完成过渡工作。

 

希望《规范》得到很好的及时的实施,达到营养信息传播、引导消费、保障大众健康的主要目标。

 

相关链接: 

食品营养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信息,展示产品特征和性能的一种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商品的激烈竞争,标签在促进公平交易、引导消费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一是帮助消费者了解饰品店营养组分和特征,二是引导消费者健康选择和消费,三是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四是促进食品企业健康发展。

 

《规范》以营养信息传播、引导消费、保障大众健康为主要目标。《规范》的实施是一件有利于国家和全民健康的大事,标志着政府倡导的食品走向安全营养的新开端。

 

目前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食品营养标签法规或标准,如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新加坡、以及我国的台湾、香港等。

 

美国是世界上食品法律和法规最健全的国家之一,1993年开始实施《营养标签和教育法案》。有调查显示,营养标签教育法案实施3年后,全国80%的消费者知道了《营养素参考摄入量》,13%消费者的脂肪摄入量降低,而27%的人群血液胆固醇水平下降,心血管疾患等四大疾病的医药费用降低5%。

 

加拿大在《食品标签和广告指南》执行前有3年的准备期(2003年—2006年)。香港地区也于2003年开始制定相应的营养标签法规,并于2008年开始实施,过渡期也为2年。

——摘自《<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释义》(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编著,2009年7月第一版)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