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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占——龟孽

(2015-06-14 14: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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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五行占——龟孽

       在通常观念中,龟是吉祥之物。《宋书·符瑞志》即有“灵龟”记载,称其“王者德泽湛清,渔猎山川从时则出。五色鲜明,三百岁游于蕖叶之上,三千岁常游于卷耳之上。知存亡,明于吉凶。” 其中还写到,晋代长沙王司马乂,曾经因故被贬为常山王。他在常山挖井时,入地四丈,得一块白玉方,有三四尺大小;玉石下面有一块大基石,其中卧着一只大龟有二尺余长,当时人们认为,这是司马乂复国之祥瑞。后来他果然实现复国愿望。

       但是在历代五行志中,龟又被归于不祥之物。即在木不曲直名下,由于上嫚下暴,则阴气胜,故其惩罚为常雨不断。经常下雨,又导致“水类动,故有龟孽”。比如,上面我们谈到,《宋书·符瑞志》记载,龟为吉祥之物;但是同为《宋书》,在《五行志》中又记载,龟也会成为不祥之物。其中一段故事写道,晋惠帝永熙初年,卫瓘家人做饭时,不慎将米撒到地上,结果米都变成螺,还长出脚行走起来。史官说:“螺,龟类,近龟孽也。”干宝也说:“螺被甲,兵象也。于《周易》为《离》,《离》为戈兵。”也就是说,这种怪象预示着卫瓘有戈兵之忧。第二年,卫瓘被诛杀。

       《隋书》中有一则故事写道,隋代开皇中年,掖庭宫每夜晚,都有人来挑逗宫人。王宫传遍此事。皇帝说:“宫廷门卫甚严,人从何而来呢?一定是妖精。”因此告诫宫人说:“如果再遇到此事,就用刀砍杀它。”其后又有物体,像人一样,半夜来登床,宫人抽刀砍杀,好像砍中一块枯骨。那个物体从床上掉下来,迅速跑掉,宫人追逐出去,那个物体跳入池中就不见了。第二天,皇帝命令人们淘干水池,得到一只大龟,直径有一尺多长,其龟甲上,还有被刀砍伤之痕迹。人们将这只龟杀死,那件怪事再未发生。史官说:“龟者水居而灵,阴谋之象,晋王谄媚宫掖求嗣之应云。”

       说道龟之吉凶区分,好像多眼乌龟有吉祥含义。《宋书》记载,明帝泰始二年八月丙辰朔,四眼龟见会稽,会稽太守巴陵王休若以献。泰始二年八月丙寅,六眼龟见东阳长山,文如爻卦,太守刘勰以献。泰始六年九月己巳,八眼龟见吴兴故鄣,太守褚渊以献。

       但是,无论哪种龟,如果成群出现,一定为大凶之兆。《新唐史》,唐肃宗上元二年,有鼍聚于扬州城门上,节度使邓景山以问族弟,曰:“鼍,介物,兵象也。”唐贞元三年,润州鱼鳖蔽江而下,皆无首。《宋史》太平兴国三年三月,凿金明池,既掘地,有龟出,殆逾万数。大中祥符二年四月,有黑龟甚众,沿汴水而下。绍兴八年五月,汴京太康县大雷雨,下冰龟数十里,随大小皆龟形,具首足卦文。嘉定十四年春,楚州境上龟大小死者蔽野。

       另外,白龟、绿毛龟似乎也是吉祥之物,史书记载,经常有人向官家进献。但也有不同认识。《旧五代史》即写道:梁龙德末年,许州有人进献绿毛龟,为此,王宫中建造一座屋室,将其畜养起来,命名曰“龟堂”。有识者却以为,这是不祥之言。

       两首龟却是不祥之物。《新唐史》记载,唐大观元年闰十月丙戌,都水使者赵霆行河,得两首龟以为瑞,蔡京信之,曰:“此齐小白所谓象罔见之而霸者也。”郑居中曰:“首岂容有二,而京主之,意殆不可测。”帝命弃龟金明池。《宋史》乾道五年,舒州民献龟,骈生二首,不能伸缩。郡守张栋纵之灊山,近龟孽也。(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15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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