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惊世变违前史,终见天心覆大寰”[文摘]
(2023-06-09 18:36:49)一、“故欲创造新文学,必浸淫于古籍,尽得其精华,而遗其糟粕,乃能应时势之所趋,而创造一时之新文学”———胡先骕建设文学目标
胡先骕早年学诗于儒学大师沈曾植,使他对古典文学有着特别的爱好,然而爱好的性情却没有养成固执的保守。在新文化运动高潮及五四政治运动到来之前,胡先骕就已经关注到中国的文学变革,于是,1919年他在《南高校刊》上(后发表在《东方杂志》)上刊登《中国文学改良论》,向激进的新文学倡导者辩言,阐述自己对新文学创造的主张。他说:
“自陈独秀、胡适之创中国文学之说,而盲从者风靡一时。在陈、胡所言,故不无精到可采之处。然过于偏激,遂不免因噎废食之讥。而盲从者方为彼等外国毕业及哲学博士等头衔所震,遂以为所言者,在在合理,而视中国文学,果皆陈腐卑下不足取,而不惜尽情推翻之。殊不知彼等立言大有所弊也。彼故作堆砌艰涩之文者,故以艰深以文其浅陋,而此等文学革命家,则以浅陋以文其浅陋,均一失也,而前者尚有先哲之规模,非后者毫无文学之价值所可比焉。”
在论辩中,胡先骕强调文学和文字的不同,文学在文字的达意之外,还要有结构、照应、点缀和修饰等。因此,他特别指明文学革命和文字改革是不同的,作为文学发展的历史,各种文体都有其存在的理由,他坚持白话不能全部取代文言文,只可改良文学,而不能抛弃文学的历史,要创造新文学,更须以古文学为根基,使中国文学发扬光大。
在文章最后,胡先骕站在中国传统文化立场上,对胡适、陈独秀等的激进之说提出了批评:用白话推翻文言,把中国古代文学成就全盘否定的态度过于偏激,对社会有负面影响,同时他并未全盘肯定古代的文化,而是取其精华遗弃糟粕。他结合自己对文学的认识,阐明了他的文学改良观:
“欲创造新文学,必浸淫于古籍,尽得其精华,而遗其糟粕,乃能应时势之所趋,而创造一时之新文学……故居今日而言创造新文学,必以古文学为根基,而发扬光大之,则前途当未可限量,否则徒自苦耳。”
胡先骕提出文学变革只可改良而不可割裂传统而独自前行,同时胡先骕的眼光又是宽大开阔的,他没有拘囿于历史,仅仅“昌明国粹”,更是期望中国现有文学与外界接触和对话。他身体力行,引介西学,在所有79期《学衡》上,撰译文章较多的就是他和柳诒微等人,为当时中国文学的“融化新知”作了大量工作。
他强调吸收西方文化的重要性,然而对于西学的融化吸收,他与当时一般鼓吹西化者有明显的不同。他强调引进西学须与中国文化传统相契合,必须适用于中国之需要。他提出“欲以欧西文化之眼光,将吾国旧学重新估值”,[2]以此为基础再引进中国缺乏的和能救中国之弊而有助于改革的西方思潮。自1922年2月始,胡先骕便在《评〈尝试集〉(续)》中大力将白璧德人文主义引进到中国文学批评界,这在当时是中国首次,填补了五四时期感伤、颓废、虚无等西方文艺思潮在中国的传播,对当时激进文学具有补偏救弊的积极作用。
后来在《学衡》第31期上,他的《文学之标准》继续坚持文学改良思想,提出融汇中西主张,主张在中国文学的原有基础上渐进和改良,极力反对文学的断裂、跃进和突变。可以说改良文学、创造新文学是胡先骕一生一以贯之的愿望和思想。
然而,尽管赞同文学改良,作为生物学家胡先骕却不认同文学进化论,深知生物进化与文学变革的区别,因此提出了不同于学衡派的观点:“盖文学为有机物质产物,有机物最显著之性质,即为具有个性,其产物亦因之有个性,有个性因革递之迹,亦即有进化程序可走。”这更是难能可贵的地方。
实质上,胡先骕与新文化运动倡导者们一样主张发展新文化,但是二者于学理上产生分歧,后者强调超越传统,破旧立新;前者则强调继承传统,推陈出新,认为长期延续成长、积淀下来的理性和智慧远胜于个人在瞬间的偶然创造,主张在原有基础上渐进和改良,不承认断裂、跃进和突变。可是这种“继承传统,推陈出新”文学改良思想意味着维护历史形成的、代表事物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与力求变革的时代风潮相比,这种建设新文学的改良思想难免被视为落后和保守。
二、“既不可食古不化,亦不可惟新是从,惟须以超越时代之眼光,为不偏不党之抉择”———胡先骕的文学批评标准
文学批评标准,是批评者在分析、判断和评价一定文学作品时所持的尺度和原则。实质上,文学批评标准也是一个批评者关于文学的审美趣味、审美要求、审美理想的体现。针对新文化运动中激进的文学言论,胡先骕发表了许多他对于当时文学建设的看法,那么他所坚持和期望的文学批评标准是什么呢?
作为一个文学批评者,胡先骕热切地关注文学和新文化运动的发展。1922年在新文化运动后期,胡先骕就在《学衡》上登出《论批评家之责任》,阐述了文学批评家的责任。他认为批评家的责任重大,对社会、对一代青年、尤其对文化的进步至关重要,表示批评家的责任应包括“批评家之道德”、“博学”、“以中正之态度,为平情之议论”、“具历史之眼光”、“取上达之宗旨”、“勿谩骂”等方面。只有博学、无成见,知解敏捷、心平气和、有知识上的良知,有指导社会上达的责任,才能成为一个称职的批评家。他指出:
“今之批评家则不然,利用青年厌故喜新,畏难趋易,好奇立异,道听途说之弱点,对于老辈旧籍,妄加抨击,对于稍持异议者,诋毁谩骂,无所不至。甚且于吾国五千年文化与社会国家所托命之美德,亦莫不推翻之。”
在文中,胡先骕对钱玄同那种颇为偏激的言辞表示了自己的不满,认为那种把骈选之学视为妖孽,把桐城及其后学看作谬种的说法有失中正,更不是批评家应持之态度。他强调如今的批评家所持之态度和已经形成的批评时尚———“立言务求新奇,务求其偏激,以其骇俗为时尚,以激烈为勇敢”,这并不是国家社会之福,也不是新文化的光明前途。
在身历中国的新文学运动以后,1924年他在美国第二次留学时有意对西方文学作了细致的考察,在中西比照中对文学有了更深的认识。1924年7月他在《学衡》第31期上刊出《文学之标准》的长文,进一步阐述了他的文学批评标准。在文章中,胡先骕认为现在是一个没有文学标准的时代,是一个急需确立文学标准的时代,而确立文学标准就要以科学的基本精神作为内在的指导。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解放个人,使个人有独立意识和独立行事的能力,不再满足于“孝子孝孙”的“阿顺”,不因袭成见和随波逐流。胡先骕通过对“中国浪漫主义之害”、“美术(美育)代宗教是不可能的”、“浪漫主义的道德观念”、“自然主义、写实主义的邪路”等多种文学和历史根源的具体问题的检讨批评,指出了中外思想与文学中的不中正之处,把他所看到违背文学标准的现象一一指摘,并加以痛斥。他说:
“勿以为不趋极端,不为惊世骇俗之论,即不得为好文学。中外最佳之文学,皆极中正,可为人生之师法,而不惊奇骇俗者也。在今日宜具有批评之精神。既不可食古不化,亦不可惟新是从,惟须以超越时代之眼光,为不偏不党之抉择。”
在论文中,他进一步指出文学思想常局限于时代或超越时代,有“时代精神”的东西,不一定有永久的要素,后人不可一味盲从;有“古昔精神”的东西,其短处和缺失,也不能逃于我们的耳目。因此,对待中外古今的文学要有一定的判断力,要有一个基本的文学标准。他把寻求中正作为文学的标准,当成创造新文学者的所宜取法,他的结论是:
“如何以给与快乐而不堕落其心,给与智慧而不使之变为冷酷。如何以表现人类重大之感情,而不放纵其兽欲。如何以信仰达尔文学说,而同时信仰人类之尊严。如何以承认神经在人类行为中之地位,而不至于麻痹动作之神经。如何以承认人类之弱点,而不至于丧失其毅用之概。如何以观察其行为而尊重其意志。如何以斥去其迷信而保存其正信。如何以针砭之而不轻蔑之。如何以讥笑其愚顽而不贱视之。如何以信任恶虽避善,而永不能绝迹。如何以回顾千百之失败,而仍坚持奋斗之希望。”
我们看到胡先骕这种提倡文学批评的严肃和公正,这对于当时极端、偏执的激进文学批评更有其内在的合理性,也显示出胡先骕文学批评观的现代性和世界眼光。
三、“夫人之技能智力,自语言以至哲学,凡为后天之所得,皆须经若干时之模仿,始能逐渐有所创造。”———胡先骕改良文学的路径
在倡言文学革命或文学改良中,大多数人只提目标而对于如何创造新文学缺少实在具体的革命或改良方法,不免有无从下手之感。胡先骕不仅倡言创造新文学,而且在如何改良文学上有自己的路径和方法,即是“由模仿到创造”。这一文学思想主要体现在1919年与胡适的激烈论争中。
在《评〈尝试集〉》中,胡先骕认为,创造是从模仿开始的,文学家“皆须经过若干时之模仿,始能逐渐而有所创造”,“不模仿而能创造者,亦目所稀见”;认为“夫人之技能智力,自语言以至哲学,凡为后天之所得,皆须经若干时之模仿,始能逐渐有所创造”。“创造必出于模仿也。胡君所主张者句句须有我在。韩白黄陈之学杜而终能自辟门户者,正一其句句有我在也”。随后他用父母与孩子的相似与不同比喻模仿与创造,把创造寓于模仿之中。认为在技术上也需要有模仿的地方,他说:
“夫习百乐者,在未高谈乐理之先,必须习弹弄各种乐具之手法;与夫音之高低缓急之配置继进而研究乐谱分段分章之组织;各种乐器之和谐,夫然后可讲及名家乐谱之模仿。以及各家之派别,与其优劣,如此极深研几,始可进而言创造。”
在论述“文言白话用典与诗之关系”时,同样表露出文学从模仿到创造的路径,在这里则体现在“用典”上。他说:
“历史与昔人之著作,后人之遗产也。弃遗产而不顾,徒手起家,而欲致钜万之富,不亦难哉!然亦有一项枵腹之诗人,自家之思想不高,乃必依草附木,东涂西抹以炫众,则李义山之衣,固已早为人所撕碎,不必胡君始起而创反对之论也。若确有用事用典之能力而不见斧凿之痕,则其润色修饰之美德,自不可抹杀。”
胡先骕在文中引述亚里士多德的著名理论“模仿说”并进行了发挥,这发挥后的“模仿”具有多种含义,既指对前人作品的模仿,也包含对客观世界的模仿。胡先骕认为对前人作品风格的模仿首先应以得其精神为上乘,反对只得形而不得精神的模仿;同时,“技术上亦不得不有所模仿”而“模仿不必限于一家一人之作,可挈取众人之美”。对客观世界的模仿,胡先骕认为包括模仿自然界与社会,即模仿风景与人情。他通过叙说宋代诸人的创作与杜甫作品的关系等论证了自己的观点。对于文学“创造”范畴的诠释,胡先骕认为,文学的创造,应当具有这样的品格:“不但模仿事实上之人情,并且模仿理想上可能之最高格之人情,此即吾辈所认为创造者。”文学创造的实质则是“不在创造一种自有之新异而特别之媒介物,最高格之天才每能发见彼所相传习用之体裁所未发见之余蕴”。
那么,文学创作如何才能由模仿发展为独创呢?胡先骕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看法。他认为文学独创的前提首先要树立作者之个性,并在此前提之下,一要“兼揽众长”,“取众人之长”,“截长补短”,“复加以个人之个性,即可另开一新面目”;二要发现“古人所未见”之“世间意境”,“冥心刻意以另辟草莱。于古人之中,别立异帜,亦自立之道也”;三要“发扬光大古人之一长,以另立门户”;四是由于“人世日迁,人文日进。社会之组织进步,日新月异,哲学历史政治经济各种学问,日有增益,甚至社会之罪恶所待以解决之方亦随人文进步而又有所不同。彼真正之诗人,皆能利用之以为其诗之材料,是虽体裁模仿古人而无少变,实质上亦与之有异”。应该说,他的这些见解具有很强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在同时代中,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论》虽在“八事”中提出了“不摹仿古人,语语须有个我在”之说,但怎样才能达到文学上的有个性的自我呢?他没有提出具体意见;而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虽然拟议出一种范围更广阔的新文学,但同样没有拿出创造这种文学的具体办法,因此文学革命派的文学变革显得激进有余而方法甚少,相比较起来,胡先骕的意见就要具体切实得多。不过,他一反胡适见解,只强调文学内容的新变,而忽略文学形式的变革,则不能不说是一种疏漏。五四时期,文学革命者强调批判传统,当然有其革命意义,但同时也存在偏激片面之处,胡先骕的主张与那些全盘否定传统的民族虚无主义者相比较,他所说的模仿创造说有其积极意义,这对于五四时期的某些文学革命者的偏执和狂热是一剂清热的温茶。
晚清以来,众多爱国的有识之士倡导文学变革,并推出各自不同的文学变革方案,除部分学人独自固执持守文言文外,他们的文学变革基本上包含有两种立场:一种是以西方文化为本位,也吸收整合了中国文化的许多东西,当时文学革命派的文化观就属于这种模式;一种是以中国文化为本位,也吸收整合了西方文化的许多东西。比较而言,胡先骕的文化思想属于后者。从历史看两者具有互补作用。站在与世界文化对话的广阔背景上,审慎择取西学精粹,从传统中汲取人生所需的健全的精神资源,这本是极具合理性的文化建设方略,然而胡先骕文学思想在当时似乎离现实太远,言不及义缓不济急,在那个求新求异的时代大潮中,被湮没几乎是一定的。然而,经过沧桑世变,历史总会想起他们那微弱的声音,时间已经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