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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唐曾给苗炜的小说集《除非灵魂拍手作歌》写过序,其中有段话:“心里一小搓火,身体离地三尺,不做蝼蚁,不做神,做个写字的人。”一直觉得,这也是他送给自己的一段心经。
七月,小暑将近,接着进入大暑。听过对大暑天象的描述,热气上升为云,被浓云遮住的天空,仿佛肿了一般。在这样一个又湿又热,人容易生郁火的长夏,我们来聊聊为什么选择冯唐做七月的封面人物。
五月的一个下午,以科学青年的钻研精神在八卦中求取证的女友,在QQ那头对比冯唐和高晓松谁更花心,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冯唐这个名字。后来,另一女友在微信里发了条链接《那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相信的十件事》。那是我第一次读冯唐的文字,虽然是十根鱼骨头,我依然复原了他的肉和精血。比如,那个喝酒之后,口吐莲花,创造汉语,前世多半是萨满教大神的老妈,让他相信未知的永远比已知的多;比如,他信“简单的快乐”——肉手在键盘上敲小说,小鱼、小虾在屏幕上跳,又凶杀,又色情……冻了很久的玻璃杯子,凉啤酒,清风,明月,二十米外的大屏幕上有足球,二十米内有热裤和漫长的白腿……比如,他信剪鼻毛比穿名牌西装重要;他信真、善、美有一条金色的水平线,从古至今一直在那里;他信中庸,信过犹不及,要给别人留余地;他信九字真言:不着急,不害怕,不要脸。
当我动了请冯唐做封面人物的心思之后,先让身边的姑娘们做了个问卷。A说,他挺牛的,不过写的小说很黄;B说,他可不适合做《心探索》封面,以前我关注他微博,后来取消了粉丝。为什么?他老发和网签美女互动的“今宵欢乐多”,无聊,学不到东西;C说,他是一个极有思想极有智慧极有能量的人,不过,一个做企业的,能写那些“黄书”一定跟他自身存在的某个巨大问题有关;D和F和G都说,他是我的男神,我挺他。
杂志总在赶流程,在还没来得及买来冯唐的书仔细阅读就必须为七月封面做定夺的时候,还是《那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相信的十件事》帮了我,我直觉冯唐这个人比较诚实,就这点“真”足够了;当然,冯唐的女粉丝群太庞大了,这是多么锦上添花的福利啊。
然后,五月末上下班的地铁上,读完了杂文集《三十六大》。有天傍晚,把手边书发在微信里,女友当即留言:“实在不喜欢这本,矫情,卖弄,自大,看完就扔了。”女友曾出版过长篇小说,有着一双细长媚眼,一头乌发及长腿。让我讶异的不是女友的反应,而是我和她的反应如此相左,我觉得《三十六大》是一本很真诚很实在的书,你能在那些貌似不谦虚的三十六篇“自大”里看见慈悲;至于“实在”,正如冯唐自己所言:“如果我有个儿子或者女儿,如果只能选一本书给他们看,我会选这本。”知晓此事的另一姑娘说,冯唐读了那位姐姐的小说,不一定会扔了,但是反过来,她会。她所看见的“矫情,卖弄,自大”也许正是她自己身上所存在的。或许吧。
接下来是小说《万物生长》。一八零后女友说,这本她读不进去,她理解不了七零后那种压抑的爱情。我是73年生人,和冯唐基本同龄,对我来说,《万物生长》是一部写得多么用力,恨不能掏心掏肺,又深情又伤感的青春小说啊,它是进入那些被你抛在身后已经很遥远的往事的一个入口。
《不二》是拍摄完封面之后的第二天开始阅读的。很怪,这本被女友形容为流着脓汁,又脏又黄又危险,写的人,要么上极乐世界要么下地狱的小说,并没让我焦躁干渴饱含汁液,那些直白的赤裸的夸张的,矗着金刚杵的文字,让我想起李敬泽说的那段话:“癫和尚若是做了小说家,大约就是冯唐这样……深知众生平等,做了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方做得成癫和尚,酒肉穿肠,呵佛骂祖。”冯唐也在《不二》后记里说:“杀父杀母,佛祖前忏悔。杀佛杀祖,什么地方忏悔?”
约封面采访时,冯唐说,到时来我庙里。以为冯唐戏说,6月14号去了鼓楼附近的胡同,冯唐住的四合院果真生前是座庙,而这个一向具有打假精神的“癫和尚”指着地上几尊菩萨雕像说,这些都是假的啊。
二十米之内的冯唐什么样?从金色大门进来的高个男子,穿T恤,蓝色牛仔裤,戴墨镜,走路如风,不拖泥带水,背微驼,见面就微笑,握手;听从吩咐,配合地从包里拿出两件衬衫随手搭在椅背上;整个拍摄,跟摄影师主动聊天,自己搬椅子,坚持不让编辑动手,说太沉;采访时,细心提醒对方喝口茶;中途接电话,口头禅基本都是好好好,是是是;收工时,送客送到大门外,合掌,颔首致意。除了迟到22分钟后主动道歉,问到女人和爱情时,语速放慢,用词精炼了点,一切圆满。
那天下午采访,问冯唐对情色、色情和淫秽的区别和看法。冯唐说了一段话,印象很深,治水都要疏导而不是堵呢,何况人性,何况人之六欲,何况人之六欲中最大的。冯唐说,他写不了淫秽,他试过,他真写不了,他所写的,你说情色也好,色情也好,它只是一个入口,往里走,是人深层的需求,不安和恐惧,是远远还没有探究完的人性,而这才是一直困扰他的那个问题。
读完《万物生长》的周日下午,画了张小画,一双腿跪坐的女子,定睛看着一团仿佛打着卷的浮云,又似长着一个个脓包,蜷曲在一起的身体。
6月14日,深夜回到家的小画,起名《一人一座庙》。不止冯唐住在庙里,拍摄结束后的聚餐,听着姑娘们用冯唐作品中的主角,网上能搜到的采访视频,两个小时20米之内的真实接触,以及零星八卦聊冯唐,以及这个名字引发的种种,忽然发现冯唐已经不是一个具体的人了,他的赤心白心黄心诸心,好像金木水火土一样,又似唐僧悟空八戒沙和尚白龙马,成了住在每个人心里的分身。末了,姑娘们又热情不减地瞭望了一下二十年之后的冯唐什么样,估计当爹了,估计出家了。噢,冯唐现在尚且住在庙里,那时,他出的是哪个家,取的是哪部经呢?
设想冯唐听了那晚姑娘们的乱语,会不会大笑,哈哈,关于我的未来你们统统都猜错。
有什么事是可以不计生命为之燃烧和付出的?冯唐说,写作。他说他欠老天十部长篇,现在已经完成了六篇。接下来的四篇会长出什么奇花异草,谁都不知道,那是他和老天的契约,任谁任什么也约束不了他,胁迫不了他。
冯唐曾给苗炜的小说集《除非灵魂拍手作歌》写过序,其中有段话:“心里一小搓火,身体离地三尺,不做蝼蚁,不做神,做个写字的人。”一直觉得,这也是他送给自己的一段心经。
在决定为这篇卷首划句号的时候,听到了由一把男中音的好嗓子念出的冯唐随笔集中的一段话:“文字和人一样,很多时候比拼的不是强,是弱,是弱弱的真,是短暂的真,是嚣张的真。好诗永远比假话少,好酒永远比白开水少,心里有灵,贴地飞行的时候,永远比坐着开会的时候少,所以,大酒之后,看到女人而不是花朵,看到月亮而不是灯泡,想起你,而不是想起其他比你完美太多的人。”
我把这段文字当作老天赏我的礼物,因为它如此默契地呼应了我之前所说的为什么选择冯唐做我们七月封面人物的原因。对的,就是那点儿“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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