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性解放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提出了实现社会现代化必须以牺牲原有道德为代价的理论。性解放在美国风行一时,美国青年男女大都喜欢同居而不结婚,并不断变换同居伙伴。性解放在行为上完全抛弃传统道德观念约束的主张和实践,又称性自由或性革命。性解放是二十世纪前期开始于西方的一种性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变革。性解放最初是反对性别歧视,争取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社会地位和政治经济权利的女权运动,同时要求基督教废除禁止离婚的戒律,主张婚姻自由。此后,从这些合理要求逐渐演变为对宗教性道德的全面否定,认为性交是人生来都应有的与生俱来的权利,性行为是个人隐私,只要双方自愿,就可以发生性关系。性行为不应受与婚姻有关的道德和法律的限制,他人和社会对此无权干涉。性自由者反对一切性约束,主张性爱和情爱分开,性和婚姻分开,否定童贞和贞洁观念,提倡婚前和婚外性行为,要求社会接受试婚和同居。一些极端的性自由者不仅主张娼妓合法化,甚至认为乱伦也不应受到指责,更不应受到法律制裁。
(其实西方性解放的出现有其深刻、复杂的社会根源和社会背景。19世纪,欧洲受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代严厉的宗教性禁锢影响极深,对童贞和贞洁的要求非常苛刻,妇女受到严格的歧视,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也不准离婚,严格的一夫一妻制,手淫被认为是亵渎神灵的罪恶,不准谈性,不准进行与性有关的科学研究和艺术创作,弗洛依德就是在这种社会条件下观察到大量的神经症患者和精神病人都与性压抑有关,因而形成泛性学说,这一学说对性自由的萌现有重要影响;罗索的婚姻革命观是针对不合理的宗教性禁锢而产生的较为严肃的婚姻变革学说,对早期的性解放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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