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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与失业救济

(2013-09-02 00:39:07)
标签:

差距

政府

性质

不知道

有能力

房产

分类: 思想行者
《1时间》在讨论保障房应不应该建在市中心,其实这根本没有必要讨论,答案很明确:不应该。中心区的房价现在5万,凭什么他出5千就能买到?保障房是给到低收入者一个基本的住房,而不是要给豪宅。其实保障房本就是巨大的社会分配不公,特别在中国的“门路”下,谁得到了前海的保障房?开宝马、奔驰的。

政府最初要建保障房,一来给到低收入者住房;二来可平抑房价,出发点是很好的。可在实际操作中采用“卖房子”的作法不妥,实为社会分配再失衡。且房子建得太好,体现出等同商品房的价值,有关系的人都去买,然后放租也行。应明确保障房定位,等他有能力购买商品房,这套必须国家回购,这样可减少腐败。

深圳关内现在已经没地了,万科好多年前就开始往关外发展,这是城市发展的必然,加之关内面积很小更如此。地铁开通后,现在关外的龙华也要买到2万,很多新盘刚开始周边配套也不齐全,两三年后再去看,已经很完善了。那凭什么保障房从一开始就要配套完善,合理吗?

美国有失业救济,好像失业可以领两年救济。中国的社保里也有失业保险,但有没有失业的人领过不知道,反正我没看到过。保障房与失业救济性质差不多,政府是保障他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而不是保障他丰衣足食,想致富要自己去赚,不能靠伸手拿,否则社会谁干活,所以保障房跟商品房一定、也是必须有差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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