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既是具体行为,又是抽象的思维。作为艺术的参与既有具体加入的含义,例如由相关思考所引起的艺术创作。也有抽象卷入的含义,例如由艺术创作所引起的相关思考。但无论是具象的行为,还是抽象的思维,参与始终都不是以功利性的选择作为它的前提。参与是一项不考虑前因,不计较后果的“无谓探险”。参与者从中享受到的既有振奋,也有沮丧,既有快乐,也有无耐。形象的说,更像是不受意志控制的某种艺术志愿活动。
参与的主要特征是由于行为的介入所导致的思维介入,这是一种“做完了再想”的体验模式,不同于“想完了再做”,它不需要“三思而后行”式的运筹帷幄,需要的是在行为和思维过程中的应变、体验和发现。有时候的参与是志在必得,有时候的参与是若有所失。它不受利益的牵动,至少是不应该受到利益的牵动。因此参与本身是自主和独立的,它可以在非理性的、非目的性、非规律性的状态下单独进行,相反的状态只能被称作为“参加”而不是参与。
我们对于艺术的曾经信赖,是源于参与作为先导。缺乏参与意识的所有艺术行为,都是假艺术的名义所进行的“设计”。因为艺术的崇高在于,“永恒的堕入无法自拔的窘迫之中”,无从比较、无法明确、无的放矢,以及莫名的兴奋、莫名的烦恼、莫名的满足。用“笑着哭”与“哭着笑”来参与我们仍然深陷其中的“啼笑皆非”。这才是艺术赖以生存的肥沃土壤,这才是参与有所意义的价值所在。介入一场无指向性、结论性的行为与思维的焦灼之中,并使自己逐渐的清晰、完善、充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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