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再出第二个“张海超”,该打谁的板子?
(2009-11-17 15:15:53)
若再出第二个“张海超”,该打谁的板子?
几个月前,河南省新密市农民张海超做出开胸验肺的无奈之举,从而确认了自己身患职业病,并最终获得了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本来可以通过用工单位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劳动保障部门等的配合,查明张海超是否患有职业病,却因用工单位的责任推脱以及有关部门的不作为或乱作为,最后导致张海超万不得已“开胸验肺”。
毫无疑问,张海超开胸验肺之举说明了用工单位责任意识的淡薄,证明了一些职业病鉴定机构、劳动部门等未严格依法履职。
如今,四川省仁寿县汪洋镇的王成章,也准备开胸验肺了。这是王成章追求轰动效应吗?这是华西都市报的记者没事找事干吗?或是记者小题大做吗?
与张海超同样是农民的王成章,其遭遇为何也是大同小异?威远县疾控中心为何认定王成章“无异常”?而四川省疾控中心却为何诊断为“壹期煤工尘肺”?两个截然相反的结论,到底哪个是正确的?很明显,威远县疾控中心的结论值得推敲,但是设备“生病”了,还是操作设备的人“生病”了?
找用工单位无效,王成章找到威远县劳动部门,却未作任何答复。当他找到上级劳动部门,叫其回当地处理。当地劳动部门却推到基层政府。基层政府虽记下他的电话,但他想记镇政府的电话,却被拒绝了。这些遭遇,都说明劳动部门、基层政府都因用工单位而“病了”。如果没病,怎么会对王成章如此的冷漠?他们应该非常清楚自己的职责所在,如果没病,就该为王成章的权利而作为。
为了改善民生,为人民谋福祉,党和国家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劳动者得到了更多实惠。为了劳动者的权利得到有效保护,国家不断建立、完善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体系,强化了劳动者权利,赋予了有关部门维护劳动者权利的职责。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有关部门就应遵守法律规则,用科学手段确认劳动者的权利,用法律兑现劳动者的权利。
其实,有没有职业病是结论,而当务之急是严谨鉴定的过程,如这个环节受阻,其权利就只是遥远的梦想而已。如果对王成章的职业病鉴定未能在短时间内盖棺定论,还一波三折,甚至让王成章也开胸验肺,上述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员该不该受到惩治?用工单位的良心能否得以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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