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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伦河谷现出宝藏  一(根据日记整理)

(2008-11-27 15:32:33)
标签:

石黑

套马杆

木钟

火光

爱德华

索伦

情感

分类: 原创文学

    这几年,我用我抄的副本,结合奶奶当年断断续续对我讲的经过,总算把这石器和日记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了。

奶奶名叫娜慕钟,是达尔罕老罕王爱将达石黑的女儿,自小爱骑马射箭,还喜好文墨。

但是,在阿布扎布叛乱的时候,达石黑成为叛乱蒙军的首领,后来被吴俊升的部队击败。达石黑率领残部退往了大兴安岭,自成格局。娜慕钟生性刚烈,武艺高强,从小练就一身马上功夫,闲暇时也爱好文墨。达石黑把她视作掌上明珠,一直宠爱有加。

    达石黑自立为索伦王爷,在索伦河谷建营地,设关卡,派兵继续保护往来客商。征收保护税,还建立了商务法庭和民事法庭,处理附近一带的商务纠纷和民间诉讼。

 

    18岁的娜慕钟聪慧过人,胆略超群,深得父王的信任,被任命为法庭的大法官,主持一切审判事务,她问案明了,断案公允,众人无不信服。人们都把娜慕钟叫"红颜法官"。达石黑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很为有这么一个好女儿而骄傲,但也有一桩心事老是放不下,娜慕钟眼看快到20岁了,心里却没有一位如意郎君。每当达石黑提起这件事,娜慕钟就哈哈一笑把话题岔开,只说是要侍候阿爸一辈子。

 

    达石黑心里清楚,不是女儿不解风情,而是她的武功与才情太高,别说小小的索伦河谷,就是整个呼伦贝尔草原,也难找到与她相配的小伙子。

    达石黑也不勉强,他心想,女儿的事只能随她去吧,说不定哪一天能碰到一桩好姻缘呢!

 

    转年夏日的一天,索伦河畔一片绿草茵茵,远远的骑马来了一个人,他望见了河畔立着一根套马杆,杆上栓着一双绣花靴子。他便朝那套马杆子走去,到近前,他看见在一泓清溪旁,一位丰满健壮的姑娘正脱得赤条条的在洗澡,她似乎被这水这草原的景色所陶醉,一把一把朝身上撩水,然后任那水滴从头上颈间背上和胸脯中流下,一滴一滴映着七彩的阳光,闪闪烁烁,如串珠散玉。这是一个北方草原上的美女,浑身散发着青春的气息,从后面看都美得令人发出赞叹,忙又掩住嘴,忽然想起了什么,拨转马头,急速离开。马蹄声惊动了正在洗浴的美女,她一回头见是一个男人跑去,愤怒地咬起钢牙,柳眉倒竖,心中骂道:混帐东西,是哪个蠢猪这么不懂规矩,敢来偷看我洗澡,这是活得不耐烦了!她几下穿好衣服袍子,跨上神骏的枣红马,拔起套马竿,泼风一般向刚才偷看的人追去。

 

    原来,这地方的风俗是女人洗澡、生孩子或男女幽会交媾,如是白天,就把套马竿立起,挂上靴子,鞋或衫裙,那么一切人都自然回避。如果冒冒失失闯了过去,就犯了规矩,轻则挨鞭子或被马拖上几里,重的要处死刑。来人怎么能懂这个规矩?他骑马的技术又很一般,片刻间便被那个姑娘追上了,姑娘抡起套马竿,疾若游蛇带起一声呼啸,那人"哎呀"一声,一下便被打落。随后姑娘十分准确地套住了来人的双脚,两腿一夹马,那枣红马便如风般迅速跑起来,虽然是草地,那人的脊背着地,遇有坑凹土块的地方,也被硌得疼痛万分,何况那马又跑的飞快。他高呼救命不断地求饶。也许姑娘听出落声音不对劲儿,猛然把马勒住,翻身跳下鞍来,这才细看来人,这下,姑娘呆住了。

    这个人姑娘根本不认识,肯定不是索伦河谷一带的人,也不是蒙古人。这种长相姑娘从来没有见过,金黄色的如绵羊毛般的卷发,两只猫一样的蓝眼睛,皮肤如同长年不见阳光那样白,不,比那还要白,身体健壮结实,比姑娘见过的所有的小伙子都高大。这不是本地人,不是蒙古人,甚至不是中国人……怎么,这是个洋人?

    姑娘猜对了。姑娘通情达理,不知者不罪,看来,来人一定不懂的立套马竿示警的风俗。

    这姑娘就是年轻的娜慕钟。而那来人,可有些不简单。

    1921年,著名的博物学家和探险家安德鲁组织领导的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亚洲考察团,来到了中国大陆,在蒙古的戈壁滩上整整进行十年的考察,寻找早期人类的踪迹,考察团的首席生物学家是葛兰阶,他曾和瑞典人安特生一起,对周口店进行了最初的考察,并发现了肿骨鹿,现在许多古代生物都是以葛兰阶命名的。周口店陈列的化石中前面冠有"葛氏"二字的,就是由葛兰阶发现或命名的。考察团中最年轻的成员是解剖学家和体质人类学家爱德华,他是1928年来到中国,同年4月进入蒙古1931年,当考察团成员都取道上海回国时,他单独留了下来,他要完成一件壮举,从蒙古的戈壁滩,翻越大兴安岭、渡过黑龙江,走陆路进入鄂霍茨克、埃文斯克、阿纳尔德,乌厄连然后渡过白令海峡,在威尔士太子角登陆,进入美国的阿拉斯加。为此,他做了充分德准备,学了汉语、蒙语、俄语,研究了一路上的各种民族风情、民俗习惯,当然,都是书本上的。像立套马竿示警这种地域性很强的风俗,他无论如何也是不了解的。而且,由于达石黑是一个著名的“悍匪”,所以,进了呼伦贝尔草原,向导要求走大路,但是,爱德华发现了弯弯曲曲的呼伦河谷有一条小路,和河谷并行,河谷中不断现出台地的景致,无疑,这正是寻找古人类踪迹的最好的地区,所以要求走河谷小路。但那久闻达石黑匪名的向导在晚上宿营的时候,偷了爱德华的钱包逃跑了。但是,这并没有动摇爱德华的决心,他要独自一人寻找从周口店通往北美的古代道路,他暂时将这条道路命名为“石器之路”。

    娜慕钟从小好学,从书本和父亲的口中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美、英、德、俄这样一些国家,也知道那些地方的人都是白人。可今天她第一次遇到洋人,还用套马竿拖了他一大截路,心里不禁有些慌乱。她跳下马来松开套马索,把爱德华扶起来,拍了拍他身上的尘土,把他上下打量了一番,用汉语问道:

    "你是谁?到这儿来干什么?"

    "我叫爱德华,是美国人。想从这儿往北,一直走回美国去。"没想到爱德华的汉语讲得比她还好,还是一口纯正的京腔呢。

    "走回美国去,天哪!那该有多远啊?"娜慕钟对这个美国小伙子感起兴趣来。

    爱德华告诉她,在这条路上,他想找古代人生活的地方和用过东西,看看有没有运气从地下挖出一些化石。

    什么叫化石,娜慕钟不懂,可她搞清楚了,这个年轻的外国佬原来是个搞学问的先生,可不是什么存心不良的歹徒,也不是逃税的俄国大鼻子。看见爱德华的腿被摔瘸了,身上和脸上有好几处伤,娜慕钟不好意思了:"真是的,我太不小心了,刚才让你受伤了。"

    "没关系,是我不对,在我们美国,男人也不能看女人洗澡啊。"

    "你没看见我竖的套马竿吗?"娜慕钟问道。

    "看见了,就是看见了套马竿我才跑过来的,想找人问一问路。找个向导,我要去大兴安岭,去额尔古纳河。"

    "咳,傻瓜,插着套马竿的地方就是有女人在洗澡,再不就是……"想到自己身体刚才就暴露在这个年轻的美国人面前,两朵红云飞上了娜慕钟的脸颊。

 

"傻瓜?……奥,对对,是傻瓜!"爱德华哈哈大笑起来,惹的娜慕钟也跟着笑起来了。

 娜慕钟觉得小伙子又有学问说话又风趣,一点也不可怕,那里像老一辈人说的那些红头发绿眼睛的番鬼呢。她让爱德华跟她一起回去,给伤口敷点药。把爱德华扶上马以后,娜慕钟又有些犹豫了。阿爸曾经有令,为了不让老罕王探知机密,索伦河谷的营地不准任何外人进入。可是,爱德华伤成这个样子,怎么能够马上就赶路呢?

    娜慕钟想了想,心里有了主意。离这不远的弥尔满有一处被游牧人放弃的哈夏(半地穴式的住房和羊圈),可以先把爱德华送到那里去,养好伤再走。安顿好了爱德华,娜慕钟回到营地,向老蒙医要了一些伤药,又烤了几块牛羊肉,半夜时悄悄溜出了营地送给了爱德华。

    只一天的工夫,娜慕钟觉得要想法不能让这个人马上就走,她带来了那么新奇的世界,新鲜的学问,娜慕钟好奇心强,而且也爱学习,遇到难题爱寻根究底。

    新鲜感是吸引力的源泉。娜木钟每次偷偷溜出大营的堑壕后,向弥尔满走去时。她的心都在蹦蹦地跳,怀着一种少女从未体验过的青春的激动。她本是个大方豪爽的蒙古姑娘,和什么样的男人接触也不惧怕,也未脸红过。以她的形象、地位、追求她向她献殷勤的小伙子是很多的,她没放在心上。可今天遇上这个远方来的长的怪里怪气的人,她却不自然了,这一来是因为洗澡被爱德华看见了自己的裸体;二来,她强烈地感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这个黄发白肤的外国小伙子。原来,在呼伦贝尔之外,世界还大得很!娜慕钟想了解呼伦贝尔以外的世界。

 

    远远的,娜慕钟便看见弥尔满哈夏中露出的火光,那火光向外散发着黄色的光轮,扩展出令人欣慰的温暖。火光旁的爱德华,聚精会神地在看一张绘满图形的纸,手中拿着一个亮晶晶的"罗盘"(后来,娜慕钟知道那张纸叫地图,罗盘是指南针)娜慕钟在哈夏外面凝视了许久,心情很不平静,她从小受父亲的影响,对有学问的人有种自然的崇敬感,而眼前这个人,来到这里探谜,怕是走了有上万里,学问一定是很深很深的。他的勇敢比得上蒙古族中任何勇士。因为一个勇猛的摔跤手,都不能独自一个人进口里入京城下江南,而这个人却从他的国度来到这里。

    "你好,娜慕钟小姐!"爱德华终于发现了她,站起来打招呼。

    娜慕钟的脸却红了,她为自己的呆想脸红,也是因为看见爱德华只穿了一条裤衩,在火光中还能看见他身上道道伤痕,斑斑血迹。娜慕钟满怀羞涩地走进哈夏,把东西放下,说道:

    "是我太莽撞了,让你受了这么重的伤。来,我用我们蒙古族的办法给你治伤。"

    爱德华听懂了她的意思,高兴地笑笑,说道:

    "偷窥女人洗澡,在美国也是要受惩罚的。只是,娜慕钟小姐,我并不知道你在洗澡。我雇的向导送我到这里再不往前走了,说是有`红胡子',很可惜,我没遇见红胡子,却遇见了你这个漂亮的公主,你白天时很可怕,现在很可爱。"

    娜慕钟真想说我就是红胡子,但她忍住了,开始细心地给爱德华敷药治伤。草原上治跌打损伤的药确实有特效,刚敷上一会儿,爱德华就说不疼了,好多了,浑身也轻松了。娜慕钟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傍着火堆坐下,便开始问"美国"是什么东西?"爱德华便给她讲美国,讲太平洋、讲喜马拉雅山和蒙古高原、讲人是从哪里来的?也许最早的人类就生活在这大草原上。娜慕钟问,如果骑枣红马到美国要走多少天?爱德华回答说要二百五十多天?娜木钟惊得目瞪口呆。因为她觉得枣红马是呼伦贝尔草原上最快的马,爱德华的马就很慢。爱德华又说坐汽车、火车、轮船,娜慕钟简直连听都没听说过。

    虽然许多话娜慕钟听不明白,可爱德华讲的一切是那么令娜慕钟神往。

    看来敷过药后,爱德华的伤顶多有三两天就能好,她拜托娜慕钟帮助找个向导,上大兴安岭,娜慕钟心里虽然希望他多留几天,多听一些新鲜事,但还是答应了爱德华的要求。这一夜,娜慕钟回到毡包里怎么也睡不着,一闭上眼睛,眼前就浮现出华夏里那暖人的火光和爱德华的笑容。假如不是突然发生了一件事,爱德华就走了,这次邂逅就是娜慕钟一生中一个转瞬即逝的插曲,时间一久,也许就会被记忆的流沙所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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