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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生成人

(2010-02-04 21:31:55)
标签:

杂谈

分类: 我的杂文

刚看到一条新闻说,一只晚上被关在菜市场的小猫,因为偷吃了一个摊位上的灌肠,被摊主狠狠地剁掉了四条腿。

 

这件事发生在大连。应该说,这个摊主是比较蠢的。因为有关部门目前正在起草一部叫《反虐待动物法》的法律,要宰猫,也不该在这个当口啊。何况,现在的人都比较有爱心,见到小动物受虐,是于心不忍的,但见到老人栽了,情况例外。

 

其实我并不反对这种对动物的特别照顾,因为,人跌倒了是要碰瓷的,而动物不会,它们不会说话。所以,我一直阴暗地不怀好意,觉得人对动物的爱不能算做真正的爱。当然,你不能排除一些人对猫狗这些天生就有感情,我认为这没问题,人心向善从来该被尊重。可是,爱也不需要问动机,只要结果是好的,大家都接受。

 

当你看到一个屠夫残忍地杀害一只猫时,猫的呻吟声肯定让你觉得非常难受,这是人本能的触动。所以,我相信,没有人会去赞美屠夫的技艺而忽视动物的痛楚,这也是我一直认为可以吃畜生的肉但不能虐杀它们的原因。

 

这件事不仅让屠夫备受谴责,而且大家都不准备给他做生意了。也许他并不觉得杀一只猫有什么过错,诚然,那部法没出台前,不能治他的罪,但退一步讲,即便杀猫不同杀人,那嗜杀就可以么。

 

如果现在有一种仪器可以马上让这家伙变成一只猫,我以为,很多人会杀之而后快的。正因为虐杀动物不像强奸一样需要坐牢(否则大家都去强奸了),所以草菅‘猫’命才会频繁出现。当然,这只由人变成的猫,它在临死前该是多么的不情愿啊。

 

可惜,这不过是一个比方。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很多人能懂,很多时候人内心只要稍微颤动一下,悲剧就不会发生。问题是,狗急都会跳墙,人不能比狗差啊。

 

屠夫怀疑这只猫偷吃了他的灌肠,而且找不出证据支持是别的猫干的(他也不会跟侦探一样去调查),当他觉得他可以像政府的人一样对生命生杀予夺之时,他操起刀杀了小猫。

 

我宁愿相信这是个意外,是人性失范的意外。但林语堂说过,“中国有这么一群人,本身是社会的最下层,其利益天天都在被损害,却具有领导阶级意识,这在地球上是绝对再也找不出来这么弱智的生物了!”我觉得,这话讲的还不够全面,其实何止在地球上,在火星上都找不出来呀!

 

这个屠夫信誓旦旦地称,以后再有猫敢偷吃(食品)自己还剁!你看,这人杀生已经上瘾了。其实,领导都喜欢让草民玩躲猫猫跳墙墙做梦梦这种令人无限怀念童年时光的游戏。问题是,草民被逼着玩一次可以,玩第两次时信春哥,没死,玩到第N次时,只要还活着,日后一定会去玩别人……就这么傻逼的脑残次幂,不死,是为得永生。

 

今天被杀的是一只猫,明天可能就是?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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