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硕披露的原始证据之四
(2008-11-21 12: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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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原始证据华硕公司消费欺诈黄静it |
以下为华硕披露的原始证据之四,为黄静(化名龙思思)电话中亲口陈述由专业的公关公司制作完成的一套完整的策划打击华硕方案的第一阶段。
龙:黄静(龙思思)
郑:华硕相关负责人
龙:我把我们第一阶段十至十五天推动执行给您念一下好吗?
郑:好的。
龙:一,第一篇新闻稿,“华硕假CPU欺诈消费者,磐石神话终将破灭”,将在国内一线全国性新闻报告发布,由十百家知名媒体转载,并且形成追踪报道,阶段性分批次推出后续报道新闻稿。
二,与国内著名门户网站合作,共同推出“3.15华硕欺诈消费者专题”,吸引广大网民参与与讨论,并邀请IT业内专业人士和各大笔记本电脑厂商代表参与点评。
三,参加电视法制访谈节目制作,叙述整个事情经过,揭露华硕公司的恶意欺骗行为,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消费欺诈,提高维权意识。
四,由北京长济(音)律师事务所,全面代理本案法物事宜,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向华硕公司,提起消费欺诈民事诉讼。
五,与国内著名IT专业网站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内各大主流媒体和专业媒体记者参加报道,邀请著名消费维权法律专家参与评论,公布部分本案相关证据资料,包括音频、视频、图片、单据、鉴定报告等。
六,宣布与王海打假热线合作,向华硕公司正式提出500万美金的和解费用,该笔款项全部用于成立“中国反消费欺诈基金会”。
我方随时欢迎华硕公司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欢迎和解大门永远不关,华硕公司可选择在任何阶段执行前,或执行中与我方和平解决此事。就是这样。
郑:你念的这个东西可以给我吗?我看都写到说欢迎华硕随时在阶段中都可以来和谈,这个是不是可以给我们呢?
龙:这只是第一阶段我给您念的这个。
郑:对对,我就是说,你只要给我一下,我可以给到那边看一眼。
龙:这样吧,我跟我的律师商量一下,因为我不是刚才跟您提到过吗,就是说我们跟公关公司签订了相关的保密协议,在正式执行前,不方便向您透露关于方案推广的全部细节。
郑:对呀,因为保密协议是你们委托公关公司写,是他们应该保密,这个协议应该是这样约束的,不过请公关公司也要花钱的,所以看来你们真的很有钱。
龙:要不这样,我跟的律师商量一下。
郑:好的,因为您说到了,我听这个口气也说到,因为华硕怎么怎么,我想既然也是这样提的话,其实不妨给我们看看,其实坦白讲,我的角色是比较难的,我当然希望说能够尽更多的努力,能够起到更好的作用。
龙:您的意思是说,这个我们发过去之后,然后您到上面传达是吗?
郑:对,坦白讲你知道这个事情,你知道我这个层面我也是打工的,我肯定没有能力能够决定说这么多钱我是给还是不给,所以一定要给领导们来判断的。
龙:这样吧,我跟律师商量一下,然后一会儿尽快给您答复。
郑:谢谢,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