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出现类似王海那样的“专职举贪人”
(2009-06-22 15: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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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贪官赃款1成发奖王海湖南检方杂谈 |
分类: 评论·直抒胸臆 |
期待出现类似王海那样的“专职举贪人”
题或曰:追不回的赃款也应按比例奖励给举报人
◇衙外
22日,两则关于举报贪官的新闻令人振奋。一是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将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部分省级检察院正式投入使用,其余省份将在年内陆续开通(6月22日《人民日报》)。二是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常智余则于当日表示,为鼓励公民举报官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将予以重金奖励,一般按照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发放奖金,数额高达20万元人民币甚至更多,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限制(6月22日中新网)。
勿庸讳言,当前,腐败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也正是为此,最高检统一举报电话,以方便和鼓励民间反腐人士来共同承担责任打击腐败,这显示的不仅是一种姿态,更是一个信号,旨在拓展举报空间,以期更多公民参与到反腐斗争之中,以有效遏制腐败蔓延。而湖南检方可谓更进一步,以贪墨者10%的赃款作为奖励,更是显示了打击腐败的决心。事实上,一直以来,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但苦于制度上的层层阻隔或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纵有一腔热血,却很难有施展手段和渠道。在此情况下,利用经济手段鼓励全民反腐无疑是有效而且高效的一种手段。我们看到,为保护举报人安全,最高检及湖南检方都承诺将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我想,只要这个保密制度能够得以切实执行,虽然不敢指望此举即刻起到立杆见影之效,但在当前贪官动辄贪墨几百上千万元的情况下,将贪官10%的赃款作为奖励,势必会鼓励一批民间反腐人士行动起来,甚至不排除会出现类似王海那样的“专职举贪人”或民间侦探机构——昔有打假致富,现有举贪致富,如此,定会对职务犯罪起到相应的震慑作用,让一些贪官惶惶不可终日。
但单就湖南检方此举,我个人觉得还有两处有待完善的地方,需要向民众解释清楚。
一、我们知道,一些贪官在案发之前,部分赃款往往已被挥霍或被转移,检察机关最终追缴过来的只是其中一部分、甚至是一小部分,而据报道:“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人举报追回赃款的,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发给奖金……”这样的表述即是说,举报人所得奖励仅仅是追缴过来的赃款的10%,我觉得这对举报人有失公允。毕竟,贪官挥霍和转移赃款不是举报人的责任,后者冒生命危险举报并配合检察机关侦破,其“收益”理应来自被举报者的所有贪墨,而不该因检察机关的追缴乏力或其他原因而“受损”。此外,除了赃款还有一些赃物,是否也要按市价折换成来钱来奖励举报者?这些都有待细化。
二、如果因举报者出的并非某一个贪官,而是一个窝案,又该怎么奖励举报人?是仅仅奖励主犯赃款的10%,还是所有涉案人员赃款的10%?这些都需要给出一个明确的交代。很显然,挖出一个窝案,只按其主犯赃款的10%给予奖励,势必会挫伤民间反腐人士的积极性,并为以后的纠纷埋下伏笔。
总之,湖南检方的这个举措的方向值得肯定,更值得各地在各地推广,但还有待完善和细化,唯此,才会产生更好的效果。
(2009年6月23日《现代快报》已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