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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在“躲猫猫”事件下的公信力焦虑

(2009-02-24 16:07:05)
标签:

公信力

检方

躲猫猫

网民

伍皓

云南

杂谈

分类: 评论·直抒胸臆

暴露在“躲猫猫”事件下的公信力焦虑
 
◇衙外

 

因“躲猫猫”事件遭致社会广泛质疑,云南宣传部门主动邀请网友参与调查,这本是一个“开国内先河”的创举,却没想到反引来公众更强烈的质疑——原本在“同一战壕”里质疑案件的网民代表,因在调查活动中无功而返,一个个反而成了被质疑的对象,这还不算,现在该创举本身亦被指为违法行为:23日,上海律师朱光嘉根据我国《刑事讼诉法》和《看守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指出,只有公、检、法工作人员和律师才有可能进入看守所,其他人根本不可能进入(2月24日《新闻晨报》)。这也就是说,官方组织普通公民进入看守所调查,本身即是一种“以权代法”。

 

设身处地地想想,我真为云南宣传部门感到懊恼,这民意也忒难“伺候”了!我们可以设想,假如云南有关方面从开始就采取陕西有关部门当初对待“周老虎事件”的那种“鸵鸟战术”,纵网民呼天抢地又奈若何?现在,人家不仅积极回应,还特意组织网民调查团介入调查,至少表明了官方面对网络监督的一种诚意,现在却弄成这样一个“左右不是”的局面,“好事没做好,反惹一身骚”,唉,这叫啥事啊!

 

好在,云南宣传部门的有关领导不似我这般气馁,23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对记者说,网友调查团的调查已给检方造成了舆论压力,督促他们尽快查清真相,预计很快就会有结果出来。我完全认可伍皓的说法,退一步说,纵使那些网民代表由于是官方挑选,确无“资格”代表网民,但我们必须看到,这个行动本身绝对加大了该事件草草收场的难度——假如对方想这样做的话。但同时,我们又不能不指出的是,云南宣传部门确乎要正视上海朱律师所发出的质疑。

 

而面对此质疑,我最想搞清楚的是,云南宣传部门当初邀请网民进入看守所调查,是否征询了检方的意见?如果有过征询,对方为何不依法拒绝这样的“非法要求”?对此,我想单纯地指责是毫无意义的,事实上,宣传部门为了顺应民意且表明政府绝无袒护之心,不惜僭越法律,而检方更是为自证清白,而不惜放弃原则,究其根本,这都来于我们的公权力机关由于公信力长期缺失所产生的一种焦虑。正是由于这种焦虑,云南宣传部门不惜独辟蹊径去讨好舆论,而检方也只好放下身段以迎合民意,更何况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新闻,某地为了让官员甚或民众接受教育,就组织他们去看守所或监狱“参观”,在这样的情况下,检方假如坚持原则,无疑会落下有意掩盖真相的口实。正为此,在我看来,“躲猫猫”事件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虽然结果是如此蹩脚,我却对其无力指责。事实上,在目前公信力严重缺失的社会现实下,正如“狼来了”那个寓言所演绎信用困境的一样,一方面是民间渴望真相与公正的焦虑,另一方面是某些公权力机关竭力想撇清干系、重树形象的焦虑,这双重的焦虑心理碰撞交织在一起,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双方都被那只传说中的“狼”无情地撕咬、啃噬,而或许它其实从未出现。

 

(2009年2月27日《中国商报》已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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