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在“公交地铁优惠票卡”上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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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谁在“公交地铁优惠票卡”上牟利?
◇衙外
到菜市场买菜,两块五毛钱的西红柿,你给了3块,小贩没钱找,就饶你一个胡萝卜,这胡萝卜你带回家去或许没啥用,但小贩告诉你,如果单买它,大约要8毛钱,于是你很高兴地笑纳了他3毛钱的“便宜”,并夸这小贩会做生意。可如果小贩这时突然告诉你,这胡萝卜你必须在今天自己吃完,而不许送给任何人,你一定认为他脑子进了水,因为你知道,这个胡萝卜并不是他白送给你的,它已经包含在了西红柿的利润里……
别以为俺举的这个例子很幼稚,事实上,这样“得便宜卖乖”的一幕正在广州有板有眼地上演。据1月6日《新快报》载,近日,不少广州市民发现,到了月末刷不完的公交地铁月票卡次数,已不能再“学雷锋”益亲友了。据了解,羊城通公司已通过技术手段将“公交月票卡隔三人便可再刷”屏蔽,同一部公交车一天不能刷第二次。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拟出台《公交地铁优惠票卡使用管理办法》,如有乘客帮人刷卡收钱牟利,将面临300元-500元的罚款。
“我和朋友坐的士,一个人付钱也是犯法吗?”俺人不在广州,却完全可以想象广州市民为此该多么闹心,但俺认为上述网友打的这个比方并不恰当,广州拟出台的这份规定叫《公交地铁优惠票卡使用管理办法》,优惠,看清楚没?这也就是说,在广州市交委的眼里,你掏钱请朋友坐的士,的士司机不会少收一分钱,而你所购买的公交月票卡却是在享受一项惠民政策,这就跟一些寺庙施粥一样,完全是一种恩赐,你现在不好好珍惜政府的“恩赐”,却拿它送朋友落人情,甚至还有可能从中牟利,不罚你又罚谁?
可问题是,这真的是一种恩赐吗?有不少市民表示,公交地铁优惠方案本来就优惠幅度不大,公交月票的一个月90次数门槛太高。说到这里,大伙儿算是彻底看明白了吧,每个月90次,就意味着持卡人每天至少要坐3次公交地铁才不“吃亏”,而我们可以想象,假如广州市民不是都有周末休息也不愿在家躺着而喜欢坐公交兜风的习惯,那绝大多数人是不可能把这月票卡坐“够本儿”的,但不管你坐与不坐,反正90次的钱是早已充了值的——而从这一点来看,又是谁在牟利,岂不是不言自明吗?
刚才所举的小贩例子,好歹他还是送了咱一个水灵灵的胡萝卜,而广州市有关部门倒好,送一个水分早已经被榨干了的胡萝卜,罚款的大棒却已高高地举起,实在是过于霸道!
(2009年1月7日《成都晚报》已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