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队伍里怎出这么多的幺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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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队伍里怎出这么多的幺蛾子?
◇衙外
“你到底给不给我和鱼娟的工资,你太缺得(原文如此)了,你如果还是个人的话,就给你的后代积点阴德吧!”“我不会跟傻B说话了!”
看以上两条手机短信,你会想到什么,泼妇撒泼?老赖耍横?恭喜你,你全答对了!但你绝难想到这“泼妇”和“老赖”还是一个堂堂副局长!据12月16日《华商报》报道,在美容院工作的打工妹发短信讨薪,而接收短信的对方是陕西华阴市统计局副局长夏养茹,两人一来二去用短信互骂。夏称自己替朋友代管美容院,之所以回复短信骂人,是因为打工妹“发来的短信涉及人格侮辱,而且下流低俗”。
关于讨薪者所发短信下流低俗,打工妹史小侠是承认的。这很不对,但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地为她想一想,对待拖欠工资硬是不给的老赖老板,以谩骂来发泄似乎也是无奈之举。而相比来讲,作为统计局副局长的夏养茹女士则不够诚实,据工商部门反馈,该美容店确是由夏养茹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而她却坚称自己只是“帮朋友料理一下”。可我想问,既然如此,为何又“店里的水电、员工工资结算以及进货都由夏养茹负责”?这谎抡得也太不圆了吧!
统计局是干啥吃的?其基本职业操守便是不虚报、不做假,而夏副局长不仅公然违背我国公务员不得经商或在企业兼职的禁令,且在非法经营中扮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角色,试想,由这样一个无视国法、撒谎成性、没有任何同情心之人掌管统计工作,谁能把心放在肚子里?
更可怕的是,在华阴市统计局,让人不能把心放在肚子里的还不只夏副局长一人,该局局长任勇一边要求局里纪检部门将对此进行调查核实,一边则说:“如果她是在8小时工作时间外的经营活动,则与局里无关,局里也无权过问。”呜呼,堂堂一局之长就这素质?难道我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之规定,只是针对公务员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而言的?谁能想象,华阴市统计局正、副局长位置上竟戳着这样两位“法盲”!我若是当地百姓,非在半夜里哭醒不可。
事实上,让人在半夜里哭醒的非华阴一地。这一段儿,媒体上有关公务员的丑闻此起彼伏,有酒后乱性猥亵幼女的,有仅穿内裤追打护士的,还有闯进美容院里侮辱发廊妹的,直弄得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恨不得也跟打工妹史小侠一样大暴粗口。当然,尽管如此,我仍是坚持认为这不过是个别行为,但当这样的个别行为出现得多了,我们则必须检点一下,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傻×”混进了公务员队伍?在我们的干部选拔任用上,是不是存在着重使用、轻教育的倾向;在我们的公务员的录用和管理上,是不是存在重口号、轻约束的弊端?据悉,最近闹得沸沸扬扬台州“猥亵案”,竟是以当事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告终,那么,我们可以设想违法经营美容院且拖欠员工工资的夏副局长会被开除公务员队伍吗?拜托,该拿出点严厉手段了,否则还不定会蹦出什么幺蛾子来呢!
(2008年12月17日《嘉兴日报》已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