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学书籍以及教科书中,对北宋著名文学家、史学家欧阳修的介绍都大同小异,比如:
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又号六一居士,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北宋著名文学家、史学家。幼年丧父,家境贫困,读书刻苦,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中进士,后以右正言(谏官)充任知制诰(主管给皇帝起草诏令)。由于上疏为先后被排挤出朝的杜衍、范仲淹、韩琦、富弼等名臣分辩,被贬为滁州太守。后又知扬州、颍州,再回朝廷任翰林学士、史馆修撰。晚年曾任枢密副使、参知政事(副宰相)等高官,死后追赠太子太师、谥文忠。
在上面这一段文字中,把欧阳修遭贬滁州归咎为朝廷内部的政治斗争,是由于他一向支持韩琦、范仲淹、富弼等人推行新政,而反对保守的吕夷简、夏竦之流。但是我在网络翻阅资料时,却发现下面一段文字:
韩范诸人早在庆历五年(1045年)一月之前就已经被先后贬官,到这年的八月,欧阳修又被加了一个亲戚中有人犯罪,事情与之有牵连的罪名,落去朝职,贬放滁州。
明确地说韩范遭贬时没有牵涉到欧阳修,而是八个月后亲戚中有人犯罪,牵连到了他。那么,到底是什么亲戚犯了什么罪呢?为此,我翻捡了一些资料,果然有所收获:
据司马光《涑水纪闻》载:欧阳修的妹妹嫁人不久就死了丈夫,生有一女,孤女寡妇生活很艰难。欧阳修出于同情,便把妹妹和外甥女接到自己身边抚养。以后外甥女长大成人,嫁给了欧阳修的远房侄子欧阳晟,欧阳晟可能有性障碍,外甥女同家仆私通让人发现并被送交开封府尹。小女子那见过衙门阵势,不但招了供而且拔出萝卜带出泥,供出了曾经和舅舅欧阳修有乱伦之事。欧阳修知道后拒不承认,加以争辩。中书舍人钱勰指出欧阳修曾经写《望江南》一词就是为外甥女写的,为证:
江南柳,叶小未成阴。人为丝轻那忍折,莺怜枝嫩不胜吟,留取待春深。
十四五,闲抱琵琶寻。堂上簸钱堂下走,恁时相见已留心,何况到如今。
欧阳修则无言以对,随后被贬滁州,这一年欧阳修38岁。司马光(公元1019年11月17日~公元1086)和欧阳修为同时代人,其所说不会是无中生有的。不过,欧阳修也因祸得福,到滁州的第二年就写出了脍炙人口的文章《醉翁亭记》。
安徽琅琊山古梅,传为欧阳修所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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