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读《围炉夜话》之四十八则(六十五)

(2023-05-05 22:51:07)
分类: 读书札记
读《围炉夜话》之四十八则(六十五)  
一言足以召大祸,故古人守口如瓶,惟恐其覆坠也;一行足以玷终身,故古人饬躬若璧,惟恐有瑕疵也。
【译文】一句话就可以招来大祸,所以古人言谈十分谨慎,不胡乱讲话,以免招来杀身毁家的大祸。一件错事足以使一生清白的言行受到污辱,所以古人守身如玉,行事非常小心,惟恐做错事,会让自己终身抱憾!
【一得】言与行古今之人皆很重视,因为言行是人心里的外在反应,是事情成败的直接因素,所以说一个人的言行不可不谨慎。此则《围炉夜话》警示我们:一句不谨慎的话足可招致大祸,所以古人守口如瓶,唯恐有倾覆衰败的危险;一次不谨慎的行为足够玷污一生清白,所以古人正己修身力求如同白璧,唯恐有一丝瑕疵。下面这段简短的记载,为我们提供了因言获罪的典型案例。鲁定公十一年,孔丘任鲁国大司寇,代理宰相,上任后七天就把同朝为官的少正卯以“君子之诛”杀死在两观的东观之下。那么这个少正卯又是谁呢?他是孔子的“同行”,都是开办私学的。但是少正卯的课堂相比孔子的课堂则更有吸引力,曾多次把孔子的学生都吸引过去听讲。孔子对此有着极高的不满,而当他的弟子对杀少正卯不解而表达出自己的疑问时,孔子则是这么说的:“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杀完之后,孔夫子还给少正卯曝尸三日。尽管孔子有没有杀少正卯、甚至少正卯到底有没有其人还不得而知,但是千百年来,“少正卯之诛”已经作为一个因言获罪的经典案例被后人反复引用,如同悬在众多文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宋朝大儒朱熹就曾被人参奏“请加少正卯之诛,以为欺君罔世、污行盗名者戒”。在“乌台诗案”当中,御史李定也曾指出苏轼四大可废之罪,其中一罪就是和少正卯“五恶”高度相似的“言伪而辩,行伪而坚”。北宋官员刘敞亦曾和欧阳修一同在打压蜀地经学学者龙昌期时说:“昌期违古畔道,学非而博,王制之所必诛,未使即少正卯之刑,已幸矣,又何赏焉。”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