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大妈不满婴儿车挡路:将4个月大婴儿掐伤,这背后的恶逻辑是啥?

(2021-06-11 18:54:08)

福建厦门某超市内,一位大妈因婴儿车停在收银台前影响自己结账,便心生不满,用手指甲狠掐车内婴儿的左脚内踝 ,之后若无其事离开,但她的行为却造成婴儿左脚内踝被掐处表皮剥落、局部红肿。不过在婴儿的母亲报警后,大妈已被治安拘留。


有必要强调的是,如果受害者不是4个月大的婴儿,如果受害者不是被掐破皮,同时造成局部红肿,很大程度上,大妈的恶逻辑将顺利得逞,并很难被绳之以法。而且这两个如果还必须同时满足时,才最有可能触发警情。


毕竟“4个月大的婴儿来讲,是很容易触发公共怜悯心的,这种情况下,无论出于何种伤害的理由,也都是无法被理解的。至于大妈掐破皮致使婴儿左脚内踝局部红肿的后果,这就更加让人觉得不可原谅。


不得不承认,案情的追问动力源于道德性愤怒,而法理的准绳只不过给予定性而已。从这个层面上理解案情通报的表态对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依法严惩也就更为顺畅一些。


只是在很长一段时期,类似的微伤害多半会被一句不碍事化解。说到底就是问题不严重,当事人也就不太会主动去追究,这导致微伤害行为在不被制止的情况下,就会异化成打击报复的恶逻辑。


这样的推论如果成立,那么对于上述事件中的大妈来讲,就不能简单地将她归于不懂法不道德序列,因为那个婴儿如果有反抗能力,她就是情非得已,也不敢这般肆意。所以对于事件背后的恶逻辑,我们还是要更为全面地去追问,而不是仅就严惩这位大妈就算完事儿。


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是,当代社会的个人都对自己有着夸张的兴趣,结果就是每个人只关心自己或者自己周围的环境,只理解自己已经知道和感受到的,只在自己有个人优势的地方工作和生活。


这种情况下,利己主义、懒惰和狂妄就会很容易的无条件地释放出来,并且还会被包装成较为自洽的逻辑。就比如大妈掐婴儿这事儿,模糊地看有种佛挡杀佛,魔挡斩魔的即视感,可事实上这也只是她自认为的逻辑。


而回到实际考量中,她所强调的影响自己结账,更多是一种无事生非和强词夺理的说辞。坦率地讲,真要是论影响结账,也是婴儿的母亲造成的,这一点大妈应该也是知道的,可为何她不去掐婴儿母亲呢?


另外,我们要搞清楚,使某人产生愤恨报复的必要条件包括如下三个方面:其一,其他(她)人的行为违背了非个人规范;其二,其他(她)人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某人的个人利益;其三,某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没有违背过非个人性规范或者说道德规范,尤其是针对那个侵犯了某人的人而言。


参照以上的标准,显然掐婴儿的大妈所谓的不满是不成立的,因为推着婴儿车的母亲正常排队结账本身没有违背非个人规范,就算短暂的影响到大妈结账,也没有到侵犯利益的程度,至于婴儿母亲和掐婴儿的大妈的交涉,要不是自己的孩子受伤,应该也只是萍水相逢。


于此而言,大妈掐婴儿可谓跟愤恨报复根本就勾连不在一起。她更像是对自己内心狭隘,天地不平的一种卑鄙投射。实际上类似不讲道理、没有原则的行为只有在小孩子身上才会表现出来,而成年人如果还如此不堪,只能说非蠢即坏


只是回到这起大妈掐婴儿的事情上,绝大多数的关注力可能都会不由自主的投在惩治大妈上,或是惩治范式之于同类事件的影响和规避上,而对于如何更好的叫醒装睡的容嬷嬷们依然是没有解决方案的,只能是以那句最为廉价的段子坏人变老去无能的消解。


当然段子的存在肯定是偏狭的,因为只要有一个或几个反例,那么就可能立马证伪。不过从整体素质评判来讲,似乎坏人变老能反映出过去某个阶段群体素质的水平。当然要想落定这个说法,依然是艰难的过程,而段子本身的存在,只不过是道德性清算而已。


还好4个月大的婴儿根本记不住这场风波,甚至当母亲许多年后提起这场风波,对孩子也更像是天方夜谭的故事,因为伤疤早已抚平,留给孩子和母亲的也只是记忆的愤愤不平。而掐婴儿的大妈如果还活着,可能也会为自己的卑鄙之行付出代价,起码小范围的社死是无法避免的,但也是罪有应得。


原创文章,谢绝转载,首发微信公众号:姬鹏。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