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聪被拐案”迎来“二审”,从某种层面上而言,它属于“梅姨案”的“子案”,截止目前为止,被“梅姨”拐走的9名儿童,已有5人被找回。不过在“二审”开庭前,申聪的父亲申军良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答应过孩子不追究养父母责任,申聪说在养父母家那么多年,毕竟自己还好好的。”
在一定程度上,如果不回望申军良“苦寻”申聪的15年,似乎很难感受“不追究养父母责任”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因为我们很清楚一个事实:“如果没有需求方,自然就没有拐卖方”。所以一直以来,“人贩子”和“养父母”同罪被认为是无可辩驳的逻辑。
只可惜,作为“被拐卖的儿童”并非静止存在,他(她)们在很大程度上会跟养父母产生养育之情,以至于就算亲生父母找到他(她)们,也只能从头开始建立情感,而对于他(她)们与养父母建立起来的“良性关系”(不排除有些养父母虐待养子女的行为),只能是给予最大的善意。
因此,回到申军良的善意上,可能更多的意义在于成全儿子申聪的诉求,而对于因失去儿子申聪而导致的家庭悲苦,只能是硬深深的去承受。要知道,感性世界里的申军良肯定对儿子申聪的养父母存在“怨恨”,只不过儿子申聪一切还好,就只能将罪责指向“人贩子”。
事实上,如果以“伤害”论是非,申聪的养父母也是“受害者”,只不过他(她)们所受到的伤害只能归为咎由自取。毕竟从申聪的视角出发,他(她)们就算有爱,但更多也是自私的爱。因为从把申聪买回家那一刻起,不仅伤害到申聪的亲生父母,也剥夺掉申聪之于亲生父母的天然选择权。
不得不承认,在“公域尺度”和“法理尺度”上,申聪的养父母也是罪责难逃。只可惜,难办就难办在“申聪已经跟养父母建立起良性的养育关系”,以至于亲生父母真要是“一根筋”的论死理去掰扯是非,很容易让即将成年的申聪陷入两难困境,而这也是普遍“拐卖儿童案”中较为难解的部分。
要承认,我们依然在人性的黑洞里难辨方向。作为申聪的养父母,在被养子申聪的亲生父亲申军良戳破真相的那一刻,想必也是五味杂陈。如果说15年前他(她)们把养子申聪买回家是出于“自私”,那么15年后很可能在“自私”里已经开出“养育之花”。
甚至对于15年前申聪的养父母来讲,即便意识到“买孩子”是违法行为,但是在特定环境下,侥幸心理往往会让他(她)们觉得应该会“万无一失”。甚至随着时间的推移,以为木已成舟:申聪就是他(她)们的“亲儿子”。
只是“天不藏奸”,不是自己的孩子终究还是有可能被要回去,他(她)们就属于被命运嘲弄的大多数。好在,他(她)们对申聪很好,以至于养子才会跟亲生父亲说“别追究我养父母的责任好吗?”。如果这是善意的因果达成,大概也算是最好的结局。
另外,在申军良的“我执”里有一种不认命的勇气,他让我们觉得“用上帝的眼睛看自己,发现自己内在的神明”是重要的。当然,他之所以能寻回丢失15年之久的儿子,并不在于他坚持什么,而在于命运确实存在嘲弄式的反转。
只可惜,绝大多数时候,命运的残酷多是从始至终的。就如被“梅姨”拐走的9名儿童中,也只是5人被找回,至于剩下的4人,很可能这辈子都难以回到亲生父母身边。所以有时候谈论悲苦,更多是指那些“能看到希望的悲苦”,而对于那些“绝望的悲苦”,只能是深埋人心成为“执念之恨”。
就申军良来讲,在找回儿子申聪这一年多,其实更多是找回生活的希望。因为对于大多数人来讲,在面对失去儿女的过程中,很难进行哲学式的自我消解,以至于他(她)们除却进行自我蚕食别无它法。因此寻常所言的放下执念,更多也是善意的劝解,除此之外并没有实际意义。
与此同时,申聪总是要成长的,他终究是要成为他自己,去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天地。以至于不论是“亲生家庭”,还是“养育家庭”,都将会成为他记忆的驿站。但在这个过程中,他终将需要用很长的时间来消解内心的矛盾,因为身份焦虑对于他而言大概率会伴随一生。
说到底,申聪对于亲生父母的感受更多在于想象力,也就是想象自己的骨血属于亲生父母,除此之外,想要融入亲生家庭,更多的情感构建还是要通过长久的陪伴生活来养成。但这个过程中,是无法避免现实环境带来的陌生感,而这个困境也只能他自己去承受。
不得不说,“被拐卖的儿童”想要真正捋顺自己的“身份认同”,也是需要打碎自己去重塑的。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亲生父母”,还是“养育父母”,都要尽可能的以申聪的感受为主才好,这包括:尊重他的弱点及确认弱点的合理性,尊重他的不成熟及认可不成熟的存在性,而这个过程中,注定也是艰涩的,某种程度上,可能比父亲苦寻他15年更要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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