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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女孩强吻男子发声:“她上来就亲我”,为何他反被质问不反抗?

(2021-02-02 14:01:13)

杭州“一男子遭女孩强吻举双手自证清白”事件(1月30日),伴随着当事男子的回应基本上走向“水落石出”,当事男子发声表示:“当时女孩上来拉下口罩就亲起来,说我是她喜欢的类型”。不过有人还是质疑男子为什么跟着女孩走进电梯,对此男子表示女子想把她拉进电梯:“她抱得很用力,我脚都离开地面,被她抱腾空”。


如果说“监控视频”中的画面并不能绝对坐实什么,那么当事男子的回应基本上可归为“铁证”。只可惜,就因为事件的受害者是男性,就导致事件的后果被严重低估。然而我们很清楚一个事实,如果事件中“性别互换”,舆论大概率会走向另外一端。


因为,同时期(2月1日)在福建宁德也发生一起类似的事件,但却因为受害者是女性便被打上“男子电梯内猥亵年轻女子”的标签,并且已经报警立案。之所以对比这两件事儿,并不在于要严重化“强吻”的事实或是减轻“猥亵”的影响,而是希望透过当事主客体之间的性别反差,重新审视性别文化中的偏见。


按照妇女史学家唐纳森的说法:“男人是一个雄性的人,女人是一个雌性的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个定义已经被不对称的歪曲了,尤其在精神分析学家那里,只有男人被定义为人,而女人被定义为女性,也就是每当女人作为人行动的时候,就被说成她在模仿男性。


这种概括虽然并不完全准确,但是就现实的性别语境来看,确实是普遍存在的认知。说到底,如果以人的尺度去审视“女孩强吻男子”事件,它的性质应该是跟“男子电梯内猥亵年轻女子”事件是一样的坏。


然而,无论是法理尺度,还是道德层面,都好像并没有把核心注意力放在“强吻女孩”的身上,反倒是认为被强吻的男子有问题。甚至,有不少人认为被强吻的男子“艳福不浅”,总觉得在既定的事件中,貌似男子的“高颜值”和“好身材”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要知道,同样的“坏行为”,就因为“性别互换”就走向不同的事实判定,这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但却并不意味着这是合理的,所以出现极端倾向的“女性主义”也就不足为奇。并且,在具体的认知构建上,还不只是女性只维护女性的问题,还包括男性看弱女性的问题。


因为在既定的事件上,男性看待“男流氓”和“女流氓”时,也是存在选择性偏见的。因为在性的认知上,绝大多数时候,人们都认为女性是被消费的对象,而男性是消费主体。这导致在很长一段时期,在两性同居得失的衡量中,女性总是被置于被占便宜的立场之上。


并且这种认知还比较普遍,这导致有些年轻女性在分手的时候还会跟男朋友提出“青春损失费”的诉求,表面上来看,这好像自带女性主义的气质,可事实上,真正的女性主义是追求两性平权的,也就是不觉得男性强,也不觉得女性弱,是以人的尺度来看男女性的,而不是以性别特征。


另外,之所以会出现“被动性欲”的观点,就在于人们从男性视角出发把性欲看成冲动和能量,以至于只要是男性主动发出的“性欲行为”,而女性没有同意时就视为是一种“侵犯行为”,而作为女性来讲,即便主动对男性(没有同意)发出“性欲行为”,也会被视为一种“反常”,并且不被认为对男性有太大伤害。


这导致对于普遍的性侵案来讲,基本上都是“男性指向女性”,而女性指向男性的案例少之又少,起码被立案的并不多。因为在既定的公序良俗中,一个男性如果因被女性侵犯而报警,即便能得到法理的支持,却容易成为道德层面的瑕疵,而既定的道德认知实际上就是导致性别文化失衡的主要原因。


只可惜,以目前绝大多数人的性别文化认知水平又无法打破既定的性别文化失衡,所以只能是在小众范围内实现理想化的两性平权,而绝大多数情况下,想要达成两性平权关系,就必须不断的对抗和争斗,于此出现极端女性主义的野蛮生长,也算是既定的表现。


与此同时,西蒙娜·德·波伏瓦在《第二性》中强调“女人只是权利的媒介,而不是权利的掌握者”。这句话本身是意味深长的,但是放在“女孩强吻男子”和“男子电梯内猥亵年轻女子”中,却更能看到性别文化之所以倾斜的核心原因:“两性共谋”。


因此无论是“女性对生育工具称谓的不满”,还是“男性对彩礼及置办不动产的不满”,都其实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在看问题。所以在谈到生孩子的辛苦时,男人就会说“因为你是女人”,而谈到养家糊口的维艰时,女人就会说“因为你是男人”。


只是,如果把各自所谓的辛苦和维艰能拿到台面上进行平行对照,似乎才能真正回到人的尺度进行思考问题。要不然吵来吵去,不过是一头驴和一头猪的争论,不会有共识得出,更不会有结果得出,只能是吵来吵去,争来争去,最终被淹没于无休止的争议洪流之中。


 原创文章,谢绝转载,首发微信公众号:姬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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