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劳荣枝在即(12月21日开庭),她被控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和抢劫罪三项罪名。可事实上,对于劳荣枝而言,更广为流传的是她和法子英的亡命天涯以及她独自逃亡20多年的偷生岁月。只可惜,当罪大恶极事无巨细地笼罩在可触的语境中时,人们所谈论的只是“女魔头”劳荣枝的骨架,跟所谓“寻常人”劳荣枝毫无关系。
不过就劳荣枝落网这一年来,“劳家人”始终还是不愿意相信那个“好女孩”会是主动犯罪的“女魔头”,甚至从她逃亡过程中所交往的男友口中的描摹来看,确实也可称得上“好女友”。说到底,如果劳荣枝不是身背7条人命,那么她多半应该会有不错的人生。
要知道,劳荣枝逃亡的20多年岁月里,除却受害者家属比较煎熬,作为她的家属也不轻松:一方面因其犯下的罪行会遭受周遭的道德偏见,一方面会为其不知所踪而莫名担忧。毕竟她是“劳家的人”,那种朴素的亲缘勾连是永远存在的,所以也就能理解,“劳家人”为何还是想留住她的命。
当然,“劳家人”在基本的诉求中,并没有否认劳荣枝犯罪的事实(色诱等行为),即便始终不相信人是劳荣枝亲手杀的,也就是她只是法子英的帮手。这方面的判断:一方面基于当年法子英的口供,一方面基于他(她)们对“好女孩”劳荣枝的预设。可到底是不是这样,随着庭审的铺开,应该会水落石出。
不过从“劳家人”委托律师就近放出的逃亡细节来看,还是希望通过“犯罪前好女孩,逃亡中好女友”的存在,积累一些舆论上的支持。因为对于这种陈年大案来讲,“推论上的边缘作案人”很难再进行“证据链”坐实的方式实证是否作案。只能是基于当年的案情和眼前的供词进行复盘,这种情况下“推论上的边缘作案人”就存在博弈的空间。
所以“劳家人”始终保留劳荣枝没有亲手杀人的意见,也是有现实依据的。但他(她)们能做的也只是通过“犯罪前好女孩,逃亡中好女友”来间接的推演,至于是不是“法子英将劳荣枝拉下水”,这或许只有劳荣枝自己心里清楚,或者可以说是个复杂的过程。
要承认“人的复杂性”。所以就算劳荣枝“犯罪前是好女孩,逃亡中是好女友”,也是无法实证她是无辜的,甚至我们在看待她和法子英的关系构建时,也应该从两个层次去看:其一,他(她)们彼此欣赏喜欢,最终相爱;其二,不排除她对法子英存在畏惧,所以被胁迫也是可能的。
就“其一”来讲,江湖混混爱上良家女孩这应该也不难理解,但反过来讲,良家女孩爱上江湖混混在那个年代里也是比较时髦的事情,所以也不难理解。因此不能因为劳荣枝和法子英犯下重罪,就否认他(她)们曾经相爱过的事实。
当然,就“其二”的存在,也是可能伴随“其一”存在的。因为就“女孩爱上坏男孩”的逻辑里,其实就有畏惧的存在,起码在认知上占一定比例。所以就劳荣枝和法子英的关系来讲,真还不能铁板一块的去看待,必须要以人的尺度去看待才好。
与此同时,“坏人把好人”拉下水,永远是个渐进的过程,而非一蹴而就。但我们所说的“坏人”和“好人”更多指公域评价,而非指私域评价,所以也就能理解,为何会出现“女魔头”劳荣枝和“寻常人”劳荣枝的极致反差,就在于评价的尺度不相同而已。
事实上,我们也很清楚,就法子英和劳荣枝来讲,也并非一开始就想杀人,而是在具体的“谋财”过程中有些失控,所以才决定“害命”。从这个意义上讲,劳荣枝被拉下水应该也是出乎她意料的存在,但是在那种情况下,她好像也不好回头。
所以对于劳荣枝的“变坏”应该跟法子英有直接关系。但这里面涉及的人命案较多,我们最大程度也只能假定“第一次命案”劳荣枝是被动变坏的,至于后续的命案还真不好说。所以“劳家人”想要留住劳荣枝的命,其实还是不太容易的,毕竟涉及7条人命。
另外,“劳荣枝案”时隔20多年,当初残暴的氛围早已褪去,留下的只不过是让人悲叹的过往而已。说到底,从法子英被绳之以法之后,劳荣枝的存在其实更多是民间轶事而已,毕竟她跟法子英曾被流传为江湖上的“黑白双煞”。
从这个意义上看“庭审劳荣枝”,更多的意义在于“法不藏奸”,以及对受害者家属的最后抚慰。而回到具体的案情上,只能是最大限度地接近事实真相而已,所以并不是一上来就先入为主判劳荣枝死刑就是好事儿,还要看具体的事实是怎样的。
不过无论怎样劳荣枝是可悲的,她本来能有更美好的人生,只不过她跟错人走错路,以至于她只能一条道走到黑。当然从她潜逃的20多年来看,虽然“劳家人”委托的律师将她不旅游总坐公交车视为节俭,可事实上,更多的成分应该是怕自己的身份被暴露。至于她穿衣打扮很讲究,很注重生活品味,喜欢弹钢琴,经常去画廊,学过小提琴,养过两条狗,只能算作“偷生的幻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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