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反杀”逆子:70多位村民替求情,为何“弑父者”死有余辜?

有媒体报道,湖南省长沙县高桥镇一位七旬老人,持锄头打死儿子后,70多位村民替老人求情。据悉,因家庭琐事儿,他的儿子要用液化气罐,把房子烧了,把他(她)们炸死。然而,在危急关头,他夺过儿子手中的锄头,将“逆子”打死。
据知情人透露,他的儿子整天游手好闲,偶尔出去做点零工,已经40岁还是单身,依靠父母供给一日三餐。平时爱喝酒,手头拮据时,便向邻居借钱买酒,大多都是有借无还,同村人都对他的儿子避而远之。最终,法院依法认定老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就事论事,在“大义灭亲”的氛围里,多数时候,都是众说纷纭。但是,从上述事件中,却透着无奈的悲凉之感。无论如何,父亲将儿子“反杀”,都显得有些唐突。即便,从道德上,法理上,父亲属于正义的一方。但是,作为他(她)们的家庭来讲,却是永恒的悲剧。
事实上,对于一个浑蛋儿子来讲,能由父亲亲手终结,其实也充满吊诡的隐喻。但是,对于上述案件来讲,老人之所以被判无罪,最根本的触动,还并不是“70多位村民替求情”的结果。而是,从复盘案件的过程中,看到“正当防卫”的痕迹。
坦白讲,就是儿子虽然浑蛋,但是在没有危及到父亲的生命时,父亲也是不能用锄头攻击的。所以,根本性的问题在于,这是一场“反杀”的胜利。并且,当人们都清楚他的儿子比较浑蛋时,似乎这样的事情儿,就显得更加充满正义。
所以,对于老父“反杀”逆子,非但没有得到“审判”(道德和法理),反而受到人们的同情的支持。并且,在看待“弑父者”的尺度上,貌似天然存在一种死有余辜的预判。这种裹挟性的情绪,关乎法理,更关乎道德。
事实上,随着人们普遍法理意识的提升,在面对老父“反杀”逆子的事情上,不再会被错误地卷入“虎毒不食子”的悖论之中。因为,在强调自我安危的时候,可能亲缘关系就不再是核心尺度。由此,作为个体来讲,涉及性命之忧时,一切皆可抛。
当然,这不是说,人活着要不重视情感,而是从法理的层面,个体和个体之间,是不可以轻易结束对方的生命。唯一理由就是,当对方危及到自己的生命时,才可以反击。并且,这种尺度已经成为共识,被普遍性接纳。
所以,老父“反杀”逆子,才会显得有理有据。当然,这里面还存在一个世俗的认知。就是“子不教,父之过”,言外之意,就是父亲有权惩治逆子。并且,这种正当性,在道德尺度上,已经存在很久。所以,当法理给出程序性的认定后,也就不再会有争议。
从上述案件的即视感中,“弑父者”就是一个十足的巨婴。从家庭融合的角度看,他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家庭负资产”。而且,作为儿子竟然要“弑父弑母”,显然已经可以称之为“畜牲”。好在,老人反应较快,没有命丧“逆子”之手。要不然,就显得更加惨烈。
事实上,在一些经济贫弱的地域,巨婴型人格是比较多的。因为,越是贫弱的地域,乡土秩序越浓重。于此,很多子女才会把“啃老”当作理所当然。所以,当下的巨婴而言,十之八九都是因为“穷病”。尤其是“心穷”到极点,自然就会丧心病狂。
但是,就老父“反杀”逆子的事情儿,估计也是被逼急了。从伦理上,作为父亲是不会轻易杀子的。但是,既然能下得去手,就说明儿子已经坏到底。所以,关乎伦理悖论,在这件事儿中,应该不是核心的争议论点。
因为,“70多位村民替求情”,这足以说明老人的正义性。并且。这里面透着道德审判的结构性的逻辑。因为,关乎“求情”的逻辑里,就是行为的正义性认定。甚至,从更为宏观的角度审视,可能人们对于他们父子各自的人品,都已经了如指掌。
所以,对案情的判断,可能会超越案件本身。然而,法理却只看发生时的过程。所以,对于法理和道德的弥合,根本上的趋向里是有差别的。由此,也可以看得出,虽然“70多位村民替求情”很有画面感。但是,却不是无罪释放的主要推动力。
因为,案件根本性的定性,还是基于案发时的实际情况。由此也说明,在关乎刑事案件的定性上,道德审判只是一种弥合过程。有时候会趋向一致,有时候会趋向相反。总之,这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跟案件所处的文化秩序有一定的关联性。
要知道,在“巨婴弑父”的底色里,“逆子”早已失去道德支撑。所以,无论是道德上,还是法理上,都会将“逆子”打入地狱。所以,在案件发生后,多数人都会觉得“弑父者”死有余辜。于此,当正当防卫成立后,道德上基本上是全票通过的。
不过,对于“反杀”逆子的老人而言,即便被无罪释放,可能还是会陷入长久的凄凉之中。一个白发之人,将逆子终结,这应该算是人生之痛中,最疼痛之一。甚至,对于他而言,多么希望他没生过“逆子”。如若,那样儿,可能就不至于这样无奈。
因为,人世界,最难过的就是“亲缘关”。有的人一辈子平顺,还能迎来子女的爱戴,可谓是人生最美的图景。有的人,走过半生,子女不省心。最终的结局只能是,心有泪,无处说。好在,法理不藏奸,可恨之人终将死于非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