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童被罚站:老师体罚学生的边界是什么?


近日,阜阳市某幼儿园一5岁女童,因课下发放的点心吃的慢,竟然被老师罚站43分钟。事后,女童回家后哭着不愿再去上学。对于这样的事情,想必并不新鲜,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但是却反映出教育过程中的“体罚”痕迹。
坦白讲,十年前,二十年前,别说罚站43分钟,“拳脚相加”的也都较为常见。很多人说,现在的孩子太脆弱,动不动就自尊受损。可事实上,不是现在的孩子自尊心易碎,而是之前孩子们的自尊心,只有长大后才一点点重拾回来,着实很是扭曲。
就事论事,“适当的体罚”对孩子来讲,是有益的。但是“超限的体罚”除却失去积极的意义,甚至会产生副作用。如5岁女童被罚站43分钟,想必老师也没有实质性恶意,但是5岁孩子的认知里,不免会对学校产生恐惧感。虽然,会在之后的日子里逐步修复,但是对一个人成长产生的影响却是恒久的。
很多人也许会说,我们小时侯挨打挨骂家长便饭,可现在不也好好的。只是,有很多孩子真的就会因为童年的,少年的的体罚印象,从此堕入灰暗。事实上,对于一个孩子来讲,罚站10分钟和罚站43分钟,几乎没什么区别,但后者的影响却是深入骨髓的。
除却让一个孩子知道自己吃点心慢是错误的,同时也会让女童觉得,所犯的错误很致命。事实上,吃得慢也不是多么大的错误,只要耐心的,认真的告知,想必也不会有太的问题。一般来讲,孩子们在父母身边可能淘气,但在老师面前总会很听话,要不然也不会硬挺43分钟。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不能为体罚而体罚。老师体罚学生是为学生更好。但是方式上,边界上一定要适当。要不然孩子会被带跑偏,老师会陷入大不义。所以,就老师体罚的边界,我们确实应该有一个基本的认定标准,要不然师生关系会变的艰涩,教育会变的松散。
“体罚的意义”在于醍醐灌顶,而非鼻青脸肿。通常来看,父辈的认知里,“棍棒底下出人才”被奉为世俗圭臬。但这种认知,也只是站在积极作用的一方面,对于副作用而言几乎是回避的。为何这么讲呢,因为俗谚中提到的很多命题和经验,基本上都是模糊的概念,并非有相关的数据支撑。
甚至,就现在一些教育研究所的研究数据来看,那些创造力丰富的孩子,热爱生活的孩子,几乎都是在温和的教育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而那些智力成长不良,厌学的孩子,多数是在教育过程中,受过不良的刺激。从这个意义上讲,或许体罚的影响就更为明确了。
教育根本上的目的,除却知识的获取,更为重要的是让一个人活成人样,有一定的生存能力,有一定的思考能力,有一定的自我约束能力,只有如此才能更好的生活在所面对的世界里。由此来看,体罚的意义就是给一种觉醒力,而非拳脚相加,形成深刻的伤疤。
惩戒的“仪式感”是让学生长记性,而非拉仇恨。老师和学生有仇吗,当然是没有的。但是反过来似乎就不一定了,因为,那些深受过老师体罚的学生,会在很长时间里难以挥去被体罚的记忆。甚至,有些学生长大后,竟然回去报复老师。这样的事情,在过去一些年,经常传出来,着实值得深思。
或许,当年的老师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被学生反过来体罚一回。老师最大的光荣就是桃李满天下,如果仇恨满天下,只能说老师的人品出了问题。就算他(她)体罚无私心,但反馈回来的仇恨却不长眼。所以,我们常讲,“惩戒式”的体罚可以有,但别“拉仇恨”。
从本质上讲,恨意缘于被摧毁的自尊,也就是自卑。它可以让一个人产生不公正和报复的激情。因为,他(她)对于那些让他(她)自尊破碎的人,从心底是痛恨的,咬牙切齿的。所以,作为老师们,真的不要太过分的体罚自己的学生,要不然真的会出事儿。
适当的体罚是有意义的,家长别草木皆兵。为何要强调这个问题,是缘于很多家长在维护孩子的利益时,已经到了敏感的地步,这实际上也不是一件好事。过分维护自己的孩子,有时候会害了孩子。甚至,在草木皆兵的教育互动环境中,老师的责任心也会被消减。到最后,受害的还是自己的孩子。
当然,适当的体罚,也很难给出量化。但是,站43分钟真的有点过分,因为分明站10分钟就可以起到惩戒作用,多余的33分钟就属于“变相体罚”的范畴了,毕竟5岁的小孩子心理承受能力也弱,正是与外界融合的阶段,一旦出现恐惧感和不安感,很容易导致孩子厌学。
所以,作为老师和家长,对于体罚的认知,是该有一个边界性的标准。虽说精确的体罚尺度难以确定,但是作为人性的基本尺度来看,只要在不伤害身体或心灵的前提下,就应该没什么问题。说到底,孩子就算犯错,也应该不是致命的错误,没必要往死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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