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端午节(6月18日)当天,江西南昌的两个村子在举办龙舟赛事活动时,参赛村民疑发生语言冲突后持船桨互殴,事件致四位村民受轻伤。对于这样的事件,因社会影响恶劣,除却当地警方介入调查,媒体舆论也较为关注。
众所周知,赛龙舟算是民间“习俗赛事”,也是端午节较为重要的民俗活动之一。一般来讲,在南方地区普遍存在。毕竟,赛龙舟需要有宽敞的水面。在北方地区,只有靠近河湖的城市才有赛龙舟习俗,大部分地区都是以旱龙舟舞龙船的形式进行仪式感的介入。总之比赛只是一种形式,习俗的氛围相对更为被重视一些。
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类似赛龙舟这种论输赢的习俗活动,也逐渐被蒙上很重的功利色彩。过去一些年,人们参与习俗活动,基本上不图任何回报,就是图喜庆。但随着习俗活动的疲软,一些地域为鼓励年轻人参与习俗活动,便会适当的在一些习俗赛事中,预先设定相应的“奖金池”。
这种情况下,参与者的目标很直接,就是“拿奖金”。而且,对于一些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域,“奖金池”还很大。有的奖金对于参与者来讲,不亚于一年的劳动所得。这种情况下,参与者就较为重视,甚至会不惜一切代价赢下比赛。
虽然,就局域的社会影响来看,还算是一种习俗活动,但对于参与者而言,却早已成为谋取一定利益的工具。事实上,我们都很清楚,在具体的比赛过程中,当规则较为粗鄙时,参与者为获得自己的利益,就很容易走上使坏的路途。
尤其在一些乡村中,但凡涉及利益成面的习俗活动,一般来讲都是“村霸们”挑头。这种情况下,当发生利益冲突时,自然结局就会很“血拼”。所以,在民间的一些赛事中,我们会经常遇到较为尴尬的冲突。
就事论事,人们第一印象会觉得是“乡村群众”素质低导致的结果。可事实上,我们所处的时代,如若不是利益的冲突,很少有人愿意大动干戈。尤其,对于“差序格局”较为明显的乡村社会,更是不愿轻易为小事对抗。由此,我们也可以推定,能引发群殴绝对不仅限于言语层面的冲突。
不过,对于“民间习俗赛事”中的幺蛾子而言,除却利益本身的冲突与对抗驱动,有这么几个问题也应该厘清。要不然,作为旁观者总会觉得“参与者”很愚蠢。事实上,是不是真的愚蠢和犯浑,真是不能简单归纳,要不然更会闹出笑话。
其一,“民间习俗赛事”到底怎么运营?
一般来讲,关乎习俗的民间赛事,如若形成长效机制,基本上都是官方牵头企业赞助的模式。这种情况下,如若涉及的利益厚重,中间就会生出一些事端。比如营运过程中,奖金到底能占到赞助额的多少比例,一般来讲参与者都比较关心,毕竟涉及自身利益怎能马虎?
其二,“民间习俗赛事”规则简单粗暴,一言不合就会群架斗殴。
对于民间习俗赛事而言,从比赛本身的细则条款来讲,基本上都较为松散。很多时候,就算是比赛队员严重违规,也不存在什么禁赛等处罚。这就使得比赛过程中,会有很多不可预知的结果发生,而对于组织者来讲,只要不闹出人命事端,基本上也不会太关心具体的是非。
其三,“民间习俗赛事”脱习俗化越来越严重。
就习俗活动来讲,发生斗殴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事情,以国人的价值观评判,显然有点不吉利的意思。这也说明,“民间习俗赛事”脱习俗化越来越严重。在一些地域中,已经快沦为一小部分人谋取利益的工具,而这与文化习俗本身越来越疏离,着实让人感到无奈。
其四,“民间习俗赛事”中的那些守俗人已经死绝。
时代确实在更迭,而且是高速般的变化。与此同时,我们会发现那些民间的美好习俗也在消逝,从人的传递来看,民俗的消逝缘于守俗人的消逝,没有人愿意为古老的习俗再去努力,没有人愿意为习俗的张力,再去张罗浩大的仪式感,取代而之的就是赤裸裸的奖金和直勾勾的利益,不得不承认,我们所处的时代“守俗人”已死绝。
最后,也希望关乎比赛的意义,除却输赢和利益之外,也要更为关注比赛的过程和具体的社会意义,要不然关乎习俗和竞技的比赛,终将离初心越来越远,而这真不是一件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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