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从来都是性侵害的“盲区”

谈到“性侵害”,一直以来都特指“女性群体”。这种看起来保护弱势者的逻辑,却又催生出新的“弱势群体”。从两性的自我保护能力上来看,男性确实强于女性。不过,这种以身体特征,性别体能为预判的格局,在现代社会已经慢慢被打破。
虽然,现实中还存在以力量为优势的侵害行为。但是,社会在不断的分化中,权利和利益让很多人不得不屈服于淫威。既然都如此明达,大抵在胁迫和交易下的“性侵害”里,男女应该有无差别的对待。
一个讲究“性别平权”的社会里,弱者越来越强,强者反而会被忽略。就如“性侵害”这种问题,女性受害者往往占据着道德高地,只要证据确凿,侵害者往往很容易被惩治。然而,男性受害者就有所不同,社会的整体文化倾向上,对于男性受害者非但不会有同情,反而会被认为是“怂货”。这种文化氛围之下,男性就很自然的成为性侵害的盲区。
于此,很大程度上并非男性受害者少,而是敢于豁出去的比较少。毕竟,一个男人一旦被打上“被性侵”的标签,大抵很难再融入周边的生活。对于金句:“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而言,现实和理想往往差距很大,代价也很大。没有一颗坚韧而纯粹的心智,大抵总会身不由己。
不管是过去提到的“升职器”,还是近来热议的“金丝雀”,从权利游戏的角度而言,被动献出“性资源”的一方,也可算是“受害者”。虽然,其中有交易的成分,但被动的一方,是在为达到某种目的而违心作出的选择。
虽然,在法律上算不得侵害,但是作为实际中的情况,类似的侵害可能是侵害者们最愿意选择的方式。毕竟,整个过程是安全的,逻辑上也是安全的。于是,“潜规则”横行,想出人头地,想火想红,就必须按照侵害者的意思办,真特么丧。
不过,从最近的各类“性侵害”的报道中也能看得出,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呼吁意识开始越来越强。在过去被认为的“鸡毛事”,也开始被重视和问责。可是,能被媒体关注、能被受害者主动揭发的还是九牛一毛。说到底,人们对于这种两性里的伤疤,还是不太愿意提及。
实际上,追根究底,我们在面对性教育问题上,一直处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状态。义务教育阶段的性教育,几乎还是处于“自习课”的状态。绝大多数生瓜蛋子们对性知识的“俘获”,还是要感谢岛国的“苍老师们”。
这也导致,很多人的初恋都是来自荷尔蒙的激发,甚至是对异性身体的好奇。这样的爱情练习里,精神层面的成长着实比较难,所以大凡初恋到最后都难免夭折。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如果在谈恋爱的时候,都还不了解彼此的人体结构,大抵是一种很危险的状态。
一个人知道自己具备“某种能力”,但不一定要去尝试。最怕的是,很多人已经具备“某种能力”,却不具备避孕和保护自己的能力。于此,才会有那么多人流的女大学生和少女的存在。同样,对于很多男性而言,被侵害是一回事儿,最怕的是自己不知道自己被侵害,就会陷入一种尴尬的悲剧中难以自救。
最新的刑法修正案里,已经补充到男性受侵害者也是可以利用法律武器维权的。这对于正在受侵害或者一直受侵害的男性而言,算是一种好的信号。但对于更多男性受害者而言,首先应该敢于站出来和侵害者亮剑,才能让自己免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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