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外围女”假扮明星也比官员情妇高尚?

(2015-05-07 02:56:18)
标签:

娱乐

    自称明星、模特,网上一搜她们的名字,不但百科里有详细的简历、图片展示,而且还有不少门户网站报道的“新闻”。同时在社交软件上,她们又动辄以成千上万的价格招嫖卖淫。其实,资料均是伪造,只为提高“身价”。近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首次批捕了一宗通过在社交平台上开设专门的群组进行介绍卖淫活动的案件嫌犯,犯罪嫌疑人江某等5人被逮捕。这一案件的披露,也是首度有官方证实“外围女”通过伪造个人资料假扮明星,从事卖淫活动。

    对于卖淫嫖娼而言,从东莞开始,一直波及全国各地的各种按摩洗浴中心,也让不少所谓“小姐”开始没活了,但是确切的是明面上的情色场所开始取缔了,但是暗地里的活动任然在蠢蠢欲动,继续各种猖獗。从海天盛宴开始,绿茶表的出炉,一切都那么自然,好似娱乐圈女人没好货,都是不上道的不夜姐。对于“外围女”的新闻案件来讲,个人觉得一点不惊讶,因为祖国这么大,比这奇葩的事件有的就是。我个人是反对“外围女”的,但是我总觉得有一种女人比“外围女”更可恶,这个你懂得,就是官员情妇。

    情妇,追其起源,或不是个贬义词,因为里面有个情字,会引起人们的同情。中国古代似乎没有这个称呼,一定是个外来语。我最早见这情妇,是在法国作家司.汤达的名著《红与黑》里,那里面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个多情的种子,有多位情妇,而那些自动送怀投抱的女人照样是些多情种子,甚至死都不惧,令人感钦。情妇在外国似乎司空见惯,以为平常事情,就如中国人喜欢喝酒,也总是什么茅台、五粮液啊的时常换个口味,品品鲜。但是,这里面恰恰少了个情字在内了,使情妇等同于妓女。唐宋年代,人们习惯养妓或称蓄妓,就连著名的诗人杜牧,也深好这口,常常流连于馆舍与妓女同乐。在当时这个可能不是个大问题,不被人们诟病。据说给人们印象总是一本正经的诗圣杜甫老先生,也曾经有过这样的艳史。可是,虽然这些名人多是情场中人,但没有人称呼他们养了情妇,统统一律叫他们养妓或蓄妓,绝没有现在这个情妇来得文雅。

    看了许多贪官豢养情妇的故事,发现其中真正有情的绝无仅有,多半为了钱,还有就是他们手里那个权,能够为自己办妥仅凭自己那点能耐是绝不能完成的事情。到终了真的就象戏里面唱的“人一走,茶就凉”,没有半点情谊显露出来,大都自己保住自己为上上之策,甚至连那个古语说的“一夜夫妻百日恩”的意思都不存一分。中国现在划分情妇与妓女的规定我以为很不科学。说妓女是身、钱现场交易,而情妇则不是。并依据这点,区别对待她们,对妓女是严打,对情妇则是姑息,这样的话,对于妓女们是不公平的。因为同样是卖身,只是卖给谁不同罢了。谁说情妇们不是金钱交易?那样,为什么农民工很少情妇?而且,情妇们赚的钱远比妓女要多。嫖妓只需要几十、几百,最多也就千八百的到头,可一个情妇,少则几万十几万,多则几百万或更多。哪个罪过更大?何况这个情妇的名称远比妓女来得高雅,即使人们背后议论,对情妇也是多一点谅解和宽恕,少一点谴责和鄙视。这样是十分不公平的,应该一视同仁才是。

    因此,在这里郑重建议,改变贪官的女人的情妇称呼,直接呼之为姘头或专妓,专妓者,为某个个人专职服务的妓女也。这样,将情妇毫不客气地一律打入妓女的地牢,不许她们再兴风作浪,混淆公共视听,也能够使人彻底看清那些龌龊男女的丑恶嘴脸,根本就没有丝毫情谊,都是些无情无义的狗男女而已。另外,这样做还有个意外的震慑作用,官员们养女人,就等于嫖妓,属于违法行为,或许会使他们有所收敛。现在的情况是,没有一个公安去查、打、关情妇,不将她们列入卖淫行列,最多只是发现了以后不能够提拔,这样,客观上起到纵容和鼓励的作用,于中国的扫黄事业不利。说是凡是贪官都有情妇,为什么要故意漏掉那些至今还没有成为贪官的预备贪官呢?那些养情妇的贪官,有哪个不是在他们还不是贪官的时候干的那些丑事?这还有什么怀疑吗?但是,事实就是这么违理,人们从来没有发现在任何报刊公开揭示某个不是贪官的官员养了情妇,尽管他们已经养了,很可能还不是一个。我们这里好象只打落水狗,绝不打那些欢蹦乱跳的狗,虽然他们都是“狗娘养的”。中国的反腐事业任重道远,从养妓抓起,说不定能够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何乐而不为?而抓养妓,个人以为应该先从正名开始,给情妇更名,就是这个意思。

    当情妇,卖淫,“外围女”都是丑陋的。其违反法律,败坏风气,与现代文明发展背道而驰。值得关注的是,社会上很多“当情妇”,“外围女”并不认为卖淫可耻,反倒将其看作致富“利器”,当成买房买车的“捷径”。越来越多的年轻女子加入这个行业,一些中老年妇女也参与其中。追求财富没有错,错的是追求财富的路径。
  
    更多观点交流,欢迎添加笔者微信公众号:青年学家茶座【qingnianxuejia】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