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站怎让9岁男童成为“木乃伊”?
(2015-04-28 21:45:25)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规定。救助站工作人员不准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受助人员;不准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或者唆使他人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纪律处分。遗憾的是,在一些地方的救助站,《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成为一纸空文。究其原因,是这些地方对流浪者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歧视、排斥,认为流浪者影响市容,给当地治安等带来问题等。前段时间,媒体报道:一些城市的城管人员抢夺流浪者棉衣棉被。因而,这些地方的救助站往往成为遣返流浪者回乡的中转站,是强行管制的临时“收容所”,其工作人员打骂凌辱流浪者就显得底气十足,有恃无恐。这样的救助站谁还愿意来?
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救助站若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于遣返流浪者回乡的中转站或临时收容所,就偏离了这一精神,是一种“错位”。如果流浪者能在家生活,还出来流浪做什么?至于救助站工作人员打骂凌辱流浪者,就大错特错了。有关城市的管理部门及其人员对流浪者也要予以“以人为本”的关怀,尊重并善待他们,反思并矫正自己对流浪者的行为,对救助站工作人员打骂虐待流浪者的,应予以严肃追究。有条件的地方,要善于创新社会救助思路,给予流浪者“造血式”的社会救助,切实改善他们贫困的处境,使之融入当地的生活,这对城市的胸怀是一个考验,更是对救助站的一次抄底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