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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研究生在校生子有何不可?

(2012-06-29 09:27:10)
标签:

理智与情感

结婚年龄

简·奥斯汀

家庭的温暖

社会大学

校园

             女研究生在校生子有何不可?
                  作者:二叔
    近来天气闷热,却也“爆炸性”事件接二连三,各大媒体持续关注了在高校中不断升温的“女研究生在校生子”现象。学习为重还是生子优先?引来了诸多争议。从调查显示67%的网友支持“女研究生在校生子”。从大学生该不该同居到大学生该不该结婚其实还没几天,现在的问题又转变成该不该生子的问题了。对此,笔者四处打听,收集校内贴身体会。真情为“在校生子姐现象”争论一二。

    女研究生在校生子有何不可?
    研究生该不该生子,法律没限制,卫道士们就多宽容吧!
    有些人认为大学生结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首先,大学生已经达到了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是男生23,女生21;其次,既然大家彼此相爱,何必非要等到大学毕业以后呢?结婚以后大家互相扶持,相亲相爱,共同经营这个温馨的小家,可以让两个人早点体验到家庭的温暖与一份持家的艰辛,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啊;再者,现在大学生同居并不鲜见,其实很已与结婚生活无异。与其背地里偷偷摸摸,倒不如为这种生活正名,使其合法化。
    当然,也有一些人认为大学生结婚弊大于利。他们认为,虽然大学生可能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但是毕竟还年轻,心智还不健全,这么早结婚可能不能够背负成立家庭以后带来的负担和承担自己应服的责任,尤其是男方。另外,根据研究表明,早婚人群的离婚率远远高于晚婚和适龄结婚的人群。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在结婚之前有欠考虑,完全是一时冲动,结婚以后问题渐渐暴露出来了,变现为对对方的不满,到最后到了难以容忍的地步就只有离婚能解决问题了。
    笔者认为认为,只要权衡好这之间的利与弊,任何事情没什么不可以。只要自己有能力经营,就是可以的,一切都容许做。其实每年到达适婚年龄的少男少女很多,而他们当中能有机会迈入大学校园的只是极少数。结婚,对于那些较早进入“社会大学”的少男少女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可偏偏有人担心大学生们承受不起婚姻责任之重,把这些极少数排除在大多数同龄人之外,显然没有道理。
    笔者相信大学生有能力辨别理智与情感问题,恋爱是种情感,但结婚需要理智。我们多年的教育,不就是要教会学生理性辨别对错吗?我们能相信他们会用双手创造祖国的美好未来,为何不相信他们能对自己的婚姻、人生负责?虽然解禁规定已昭然,但校方马上贴出“同意但不鼓励”的补充告示,显然校方依然徘徊在理智与情感的岔口,出于理智的同意与出于情感的不能接受。
  “你实践了你的承诺,这比什么都重要。”这是简·奥斯汀的《理智与情感》中女主角对男主角所说的一句肺腑之言。我想说:家长们、老师们,不管你们如何徘徊在理智与情感的边缘,只希望你们能够实践你们的诺言,尊重大学生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合的权利。而大学生们,也请你们不要忘记对自己的父母、老师、爱人曾经许下的诺言,过好生命中的每一天,对自己的未来负责。实践彼此的承诺,这比什么都重要。
   笔者最后声明:“其实本人也到了结婚的年龄”,这就有人要问,那你为何不结婚呢?我还是坚持我自己的观点,爱得起的就去爱,结得起的就去结,生得起的就去生,咱们咋说也是法治社会,不可包办一切,只要合情合理,你就去做,不就是当父亲吗?提早知道“父母之苦”也未必不是一件坏事,不过结婚是大事,不可儿戏,尤其大学生结婚要慎重,生子更要重中之重。晚婚晚育还是要提倡的,最后真情祝愿;“这些个研究生学姐们能做个好妻子,好母亲”,也算为大学后辈做个先河榜样,让她们知道“同居生子”不一定违法,谈恋爱“为了同居”是一定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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