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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被强奸到处炫耀为了啥?

(2011-06-22 06:08:54)
标签:

王小波

中国

沉默的大多数

邪恶势力

法律意识

                     女生被强奸到处炫耀为了啥?
                    作者:二叔
    如果你是女生被奸怎么办?是要忍气吞声,保持名誉?是要运用法律,捍卫贞洁?还是要到处炫耀,选择私了?这是个令人费解的话题。然而广州一位女大学生的最终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

    广州警方日前戒护一名嫌犯就医时,无意间听到一名疑遭性侵的女大学生与友人的对话,言谈间,女大学生不仅没有被性侵的痛苦,还得意洋洋地四处打电话给友人张扬“我被性侵了”,更离谱的是,她还说这次没有50万元绝不和解,劲爆的言词让员警也傻眼。

    女生被强奸到处炫耀为了啥?
    “炫耀者”广州女大学生到底为何此高调?
   
笔者据相关人士指出,该名女大学生对友人说,“我昨天和一名男网友相约见面,吃完晚餐后,他提议到KTV唱歌,他一直灌我喝酒,我假装喝醉,果然他马上露出马脚,拦了计程车就把我载到汽车旅馆”。“接着他连澡也没洗,就猴急的脱掉衣服往我身上扑,我假装挣扎了一下就让他‘上’了,没想到不到一分钟他竟然就‘出来了’,但是他长得又不帅,我越想越不甘愿,当下决定控告他性侵害”。女大学生接着说,“还好办完事后,我除了用卫生纸保存证据,连内裤都没换,这下子事证明确,没有50万元绝不跟他和解”。女大学生越讲越得意,还打手机给好几个友人陈述,嘻笑的表情一点也没有遭性侵的羞愤感,让一旁的员警傻眼,“我们的教育到底是那里出问题了?联想到女大学生认可潜规则,被潜规则后不报案,以及一些女大学生被QJ后但看到是帅哥就不报案的新闻,不仅想问:我们的教育怎么了?
    这样的新闻看起来似乎是匪夷所思,其实一点也不奇怪,因为它发生在中国,发生在这个法制不怎么健全、人们的伦理意识大于法律意识的中国。网上有很多为此争论,而且这样的争论已不是第一次了,总是有一大批人认为这些被强奸是值得同情的,没有反抗、没有报案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偶以为,被强奸是情有可原的,但是被强奸后选择“乐观沉默”,就是非常错误的选择。
    不少社会人士可能会说“时评家,不要在受伤的女生伤口中撒盐”,用大众的话来说,他们的确有选择不报案的权利,但是,大众所站的角度似乎也太低太偏了一点。你们这样论调,虽然看起来似乎是在帮着那位受害后选择炫耀的女孩说话,其实,你这样会间接地助长强奸者的继续违法犯罪的风气,是在纵容强奸行为的发生,让更多的女性处于不安全的因素里。说得严重一点,你这是在否定法律,面对邪恶没有去揭露,只有表示用钱解决,虽然说女生自己通过炫耀也可以打击犯罪分子,但并不代表她法律意识很强。被强暴了却表现出极其“乐观的”心态,三番五次强调要索赔,说得过分点就是变相卖淫。你有了钱就能洗掉身体的污点吗?答案是否定的,笔者再三以为,面对强暴者还是要加大力度严惩,如果老是拿钱说事,那么以后要是那个王老五“强暴”完以后,直接一纸支票就解决,那么法律的尊严何在?认得尊严何在?
    在邪恶势力面前“乐观沉默”,你就是邪恶势力的助威者。沉默,只会让邪恶势力更加嚣张,只会让我们越来越没有力量去反抗,只会让更多的人收到伤害。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数》开篇写道:“君特·格拉斯在《铁皮鼓》里,写了一个不肯长大的人。小奥斯卡发现周围的世界太过荒诞,就暗下决心要永远做小孩子。在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成全了他的决心,所以他就成了个侏儒。”这个故事寓意很深,这里用来放在我们正在讨论的这件事情上,也是非常合适的。
    在邪恶势力面前,我们善良大众始终都是弱势群体,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数》里,也提到了“弱势群体”这个词语,他说同性恋者是弱势群体:“几年前,我参加了一些社会学研究,因此接触了一些‘弱势群体’,其中最特别的就是同性恋者。做过了这些研究之后,我忽然猛省到:所谓弱势群体,就是有些话没有说出来的人...这些人保持沉默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些人没能力、或者没有机会说话;还有人有些隐情不便说话。”现在王小波的妻子李银河不愿意做“沉默的大多数”,研究同性恋,替他们说话,结果却被口水给淹没。
    这就是中国,一个大多数人都愿意做沉默者的中国,一个法治尚不健全,而伦理体系又过度发达的中国,一个李银河笔下处在“性的中世纪”的中国,被强奸了的女生自己不愿意报案还就罢了,居然还有那么多如“乐观的沉默者”一样要求别人也做一个安分守己的“沉默者”。难道我们都沉默了,那些受伤害的女生们的伤痛就会少一分吗?在这样的事情面前,我们唯有高举法律的大旗,用法律来维护受害者的权利,用用法律来保证更多的人不受到伤害。如果我们都保持沉默,这女生被恶棍强奸了的女生,还要被社会伦理意识再次强奸。
    如果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争论被强奸了是否应该保持沉默,这将是一个永无休止的话题,因为强奸是一个伦理和法律的双重问题。首先,我们应该打破“贞操”这一害人的伦理禁忌,走出“性的中世纪”。福柯和弗洛伊德都把“禁忌”看着是罪恶的渊薮、如果这个禁忌不破,人们将还会生活在他的阴影下,被其“强奸”,被其伤害。其次,是要增强法律意识,要想到强奸并不是一个个人道德问题,也不仅是一个社会伦理问题,而首先是一个法律问题。只有通过法律途径对强奸行为进行进行惩罚,才是对强奸行为最有效的抵制,对受害者和潜在受害者们最有效的保护。
    文尾,笔者年轻不鲁莽,愤怒不发火,真心希望被强奸的受害者们不要害怕那些畜生们,用法律手段还自己一个公道吧。因为药家鑫死后,笔者才坚信中国法律很有水中,不管是汉奸教授还是江湖郎中,都没有将其颠覆。所以要坚定中国法律的立场这才是最终的王道。可别什么都是“私了”,因为笔者相信那样社会将很快会乱套!

 
如果你是女生被奸怎么办?最多可选2项
发起时间:2011-06-22 06:00    截止时间:2011-08-22 06:00    投票人数: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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