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是人们日常生活的文化消费品,即使是互联网的不断扩大,它也将永远被人们视为最为近心的视窗。

电视的出现是人们从收音机时代一越进入多媒体市角的时代,他不仅是娱乐的天线,更是大众目睹世界的大窗口。
杂志是一种文化人对事件目睹的感受和评论性文化媒介,不过却时常对政局又很大影响。
互联网的平台,百姓才真正能对时局有所影响和权力。
邓玉娇是大众走出媒体的体现。
中国社会,是典型的理智用运直觉的形态,这种意念的支配下,随众,从众,主流,往往成为最流行的大众菜品,也许到一定的时候,就会有心要使理智拥有暂时优势,并且明确的维护他的准则,而且排除其它一切。但是,我不认为我们今天生活在这样一种时刻。
就小生对媒体的理解而言,媒体本身是一种能把“当事人”与“旁观者”造成一种隔岸观火的境地,至于观者的反应如何,那就看媒体这件“打火”的工具有多么大内力了,“火”点的旺不旺,最终的结果是不一样的,大众媒体正是利用这样一种“点火术”才得以生存的,点的亮,点的旺全靠对意念的掌控,如果太亮、太旺,烧到了“观者”的衣服,刺激盲了“观者”的眼睛,那么媒体也就将会成为“尸体”,即便是良知的声音也救不了,正是有了这一权术的暗中指引,所以媒体往往对火候掌握的极其恰当好处。他会让你在面对正义事件中怒气冲天,却不会让你真正拿出拳头去惩恶扬善,她会让你情非得已的掏出手中的人民币去买她们的言论,去点击她们的网页,却不会让你明白“当事人”真正的苦衷,她也会让你在众人面前大秀你的博识多闻,却让你成为永远得谈资工具。
这样一来百姓的情绪如何?就是她媒体所要做的工作了,不过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百姓的情绪稍微有些倾斜于正义立场,邓玉娇案就是百姓走出媒介的标志性事件,以及不少落水高官的不归路途,都表现了百姓逐渐在脱离媒体这道“情绪开关”真正走向自己的理智。
到此境媒体将会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霉体”,百姓将成为自我救赎的灵兵。
这种意义下的媒体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红娘”,让“当事人”与“旁观者”打破“隔岸观火”的境地,一同走进婚姻殿堂,而不是互相割裂的关系。
笔者再次闲言,只是对社会形态的简单阐释,只希望60年过去了,百姓有内在飞越,而不是简单的生老病死。
2009.10。30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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