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乔丹们”,是时候独立飞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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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超8年的美国AIR JORDAN品牌状告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乔丹体育公司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6020578号“乔丹+图形”商标被撤。
时说新语:
作为一个成熟品牌,中国乔丹明明有实力、有资金,但为了短时间的品牌扩张和知名度,却选择了山寨乔丹,也注定埋下了今天的恶果。
单就这件事看,中国乔丹终审败诉,一方面表明了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一视同仁的立场,民族品牌从不是侵权行为的挡箭牌,这次中国乔丹和乔丹的纠纷也是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另一方面,这次败诉对中国乔丹不见得是件坏事,如果能痛下决心,彻底和过去的乔丹割裂开来,凭借其庞大的线下销售渠道和门店,再创一个新品牌,东山再起也不无可能。
就“蹭品牌”“蹭流量”现象来看,一些品牌宁可赖死在别人的金字招牌上也不正视自己的价值,也是受消费市场的需求驱动。比如借势广告热度抢注域名的赶驴网,盗用竞争对手广告语的企查查,还有被诉侵权李小龙的真功夫。从偷懒到抄袭,再到侵权,最后损伤的其实还是消费者的利益。竞争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但要坚守底线。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鼓励一个企业、一个品牌,只需要比同行更没有下限,就可以获得优势。
互联网没有记忆,但消费者有思想。随着新国货品牌的崛起,中国本土品牌也该散发属于自己的蓬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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