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实施,企业和个人就成了合同双方,平起平坐了。个人可以签,也可以不签;签不签都有章可依,可以照章办理。这对个人来说,宽松了许多,也活络了许多;想到外面去闯一闯的,趁此东风自然可以畅游四海了。然后事实并非如此,人们总是习惯地认为那些要走的人,都是些有本事的人,没本事的人才自愿留下,继续革命工作;能人都走光了,企业就受到了损害。包括一些企业的领导,脑海里也存在着这种观念。为此,有的企业特制定了一些本企业的有关全员劳动合同制附加规定。有的还强制个人跟企业签不平等合同。凡此种种,说白一点,就是企业想方设法把要走的人或卡或压,尽可能地留住,为我所用。
相信走的人都是能人,但他们毕竟是极少数;退一万步说,企业就是把他们留住了,势必造成他们的逆反心理和压抑感,能不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就不言而喻了。我们常说留得住人留不住心,强制性的做法势必会在企业里造成不良的影响,使得人心涣散,凝聚力大减,反而适得其反。再说那极大多数愿意留下来的,难道个个都是窝囊废了吗?我们一贯肯定极大多数的,事实也是如此;这极大多数往往是企业的栋梁柱,是企业得以发展的群众基础。如果企业助长上述的不良风气,要走的人不是少了而是多了。如果企业给自己的职工一个宽松的环境,多些人情味,想走的人也会留下来的。俗话说,梧桐树招来金凤凰。既然自己是棵梧桐树,你还怕什么呢?金凤凰飞走了,还会再飞来的;这才叫真正的人才流动,充分发挥人的潜能吗。
要走的你就走,要留的你尽管留;人各有志,到哪里不是为了革命工作?任何一个企业在今天,能够抱着走是英雄留好汉的态度,才是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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