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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默默地注视你

(2009-05-26 08: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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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原创

爱更多的是

一种默默的缘分

文化

分类: 短篇小说

 

                                    A

 

我喜欢把脚缩起来,不,把整个身子缩起来,蜷曲在客厅里那张巨大而又舒适的红木椅子上,阅读文字或倾听音乐,或两者兼而有之,或两者皆不,就那么傻傻地呆在那儿。借用一位名人的话,“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

家是我的外套,我的家永远没有白天和黑夜。卧室客厅封闭的阳台乃至厨房那扇朝北的窗户,都安有双层窗帘,而且永远严丝密缝地守护着。大房间小房间和客厅的壁灯与吊灯,也永远朦蒙胧胧胧地亮着,幽幽暗暗的灯光,恰到好处地隐去四周的生活真实细节,温柔地营造出梦幻般的氛围和感觉。我不喜欢真实,真实的生活和人生的细节往往充斥着丑陋和残酷,就像我不喜欢丑陋的白天和陷阱的黑夜一样。我只爱介于白天与黑夜之间的黄昏,或者介于黑夜与白天之间的黎明。朝霞最灿烂,晚霞最美丽,我始终坚持着这样的信念:我会得到朝霞或晚霞般的爱情与人生,如果哪个男子让我拥有朝霞与晚霞,我情愿为他放弃白天和黑夜。

我过着都市隐者的生活。我虽说不清是谁促成我过这种最最简单的生活,但可以肯定地说,是一个或几个男子使然。我每周只需星期三横穿整个都市,在西部市郊一所大学里上两堂大课,其余时间就像一只猫,慵懒地蜷曲在东部市郊的家里,看书,听音乐。你看我的生活就这么简单,我不止对一个男子这么说过,说这话时,他们还喜欢和我一起倾听“家庭影院”轻轻送出的柴可夫斯基、巴哈或贝多芬的音乐。虽说我其实也不懂欣赏这些古典音乐,但蜷曲在梦幻般的灯光里,任河流般的音乐流水般地涌进我的身体又涌将出去,我就拥有水洗过一般空灵与轻飘的灵魂。

这种感觉真好,就像死后复生般奇妙。

我们倾听着音乐,默默地注视着对方,又默默地被对方注视着。客厅已没有音乐了,我们还默默地对视着,良久,他才舔了一下嘴唇,他的嘴唇宽厚可爱,他说你这儿有条河。

 

                                B

 

现在我也喜欢流行音乐了,比如由成龙和周华健他们三人合唱的《真心英雄》。每每从音响里轻轻地送出“……把握生命里的每一次感动,和亲爱的朋友热情相拥,用真心的话和开心的泪,在你我的心里流动……”那泪花什么的就不只是在我心里流动了,与其说我被歌声感动了,不如说我被我自己感动了。我早习惯一个人了,一个人在这个叫作家的空间里,尽情地享受属于我的私人时光。但我必须想方设法时不时地给自己制造一些感动,一些粉红色的感动,就像朝霞和晚霞。

我渴望自己像一本沉香的书,一本粉红色的书,一本神秘而又耐读的书,有朝一日被一位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男子捧在手心里,被他轻轻地翻开。那位男子应该有一双修长的手,带着淡淡的兰草的馨香。但他不可能是一支来自幽谷的兰草,因为在山青水秀的山乡,兰草的清香出自我们的高中语文老师。他,瘦而不弱的高个子,爱在雨檐下眺望雨雾缠绕的远山远天。远山远天的背景后面,就是我现在生活着的都市。

这个说我一哭就是红楼女子,一笑就是人面桃花的瘦高个,他注视的目光里,有一份我至今仍读不懂的默默,这或许注定我们有缘无份。

高考后的那个盛夏,我们终于如我所愿地来到学校后墙外的池塘边。月光如水,蛙声很多,而池塘里的荷花很少,水面宁静如镜。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挽住他的胳膊。他的胳膊就像一枚硬绷绷的骨头,斜硌在我胸前的小乳房间;就这样我的心早已忽而冰寒忽而火燎,而我的人整个地颤抖不已。瘦高个一直默默地,无语。或许是我发育不全的身子,对他有种止渴的效用吧。那个清朗的夜晚,没有他修长而又宽厚的被粉笔灰涂得五颜六色的手,鲁莽而急促地爱抚过我的每一寸土地;也没有我像一只温柔的小猫偎在他的怀里,春心荡漾。总之没有我事先的想象,什么也没有。只有我挽着他僵硬的左臂,用心地寻找着荷塘里我们的影子。月光很淡,我们的影子很淡。我轻轻地叹息了一声。

秋天,我就像一颗蒲公英的种子,随风吹落在滚滚红尘的都市深处。大学四年,感情一片空白,即使留校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仍独自一页一页地依次阅读着属于自己的章节,晾晒着一些潮湿而又凄迷的文字。我的美丽,君的慧眼,为何不能碰撞出迷人的火花?都市如夏日的大海,要多美丽有多美丽,过去我喜欢大海胜于沙滩,现在我喜欢沙滩胜于大海。感情与情缘的事,说明白也明白,说不明白更不明白。

 

                        C

 

他惯于用带着兰草清香的眼神默默地注视我。这样的注视,这样的默默,总是轻易地护送我的心,返回五月般晴雨不定的少女时代,以及那个山青水秀的故里。对他的好感仅仅来自他那女孩才有的长长的睫毛下,忽闪忽闪的无声注视。我知道好感可以产生爱情,但好感决不是爱情,我深怕自己的真心,换来的是男子的假意。都说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大都市不相信爱情。

我就像一个爱时髦但并不明了时髦的小女孩,自己拥有了一件最最时尚的衣服却不敢相信,把它从衣架上取下来,远看近看前看后看,再穿上脱下,脱下又穿上地试着,唯恐物所不值。请不要说我笨,书上说天道吝啬,造物主是不会让一个人把所有的好事占全的。试想我一个平平常常的乡村小丫头,先是中了“状元”,又留在繁华如锦的大都市,再是来了一位完美无缺的恋人……所以你别怪我,我不得不把我的他,和他的爱情,当然,也就是我的爱情,当作一件时装那样反反复复地衡量,是否真的物所不值?

和他在一起,浪漫,富有诗情画意。尽管他瘦高个,披肩长发,一副又小又圆的金丝眼镜,尤其脚下一双又笨又重的大鞋,令他走起路来像摇船一般,滑滑稽稽的。

他能说各种各样的笑话,亦荤亦素,亦俗亦雅,非常有意思。总之,用时尚的话说,他是一个很有个性的男子,喜欢穿出另类的味道,喜欢用微波炉热绍兴女儿红酒,喜欢在黄酒里放颗话梅,喜欢用直直的一览无余式的目光看人,这是另一种默默的注视:不回避什么,也不隐蔽什么。

我为这种默默的注视而心动。

寻找一个理想男人,就像摸福利彩票一样得碰运气,心动不如行动。

为了他,我成了一个在春天就穿夏天服饰的女人。为了他,我成了一个留长头的女孩。那一头长长的秀发,就像一道帘子挂在我的脸前,和他说话时,我不停地从脸上撩开一绺绺秀发,以便他能看到我,或者说能让我看到他。这是他喜欢的。这头帘子般的秀发,让我在他的眼里魅力无穷。他说我很像他一个心爱的女歌星。

是吗?我咯咯咯地脆笑起来,合拢的秀发帘子犹如瀑布。

我有空、他也刚好闲着的日子,我们就去逛街,购衣到“小林光衣”,吃饭去“三口百味”,上网在“阿里吧吧”。都市的霓虹灯把夜搞得非常花哨,他就带我到一个清静的地方,有个荷塘的田野。这一片都市里绝无仅有的田野。很好的月光下,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里的荷塘比故乡更美。当然,这其实是我所熟稔的。

从荷塘边散步归来,我就在他的屋子里过夜,和往常一样。

那天不知怎么的,他一点也不想办那事,但他又不想让我失望,因为这天是我的生日。我们在一起过的第二个生日。不那个一下好像他很对不起我似的。我明显地感觉到了他身体的变化。外面有女人了?我追问道。没有,真的没有。他答得很坚决。事实上,他确实没有女人。我们就像一对老夫老妻,当他想喝汤时,我已经把汤盆端到了他的面前。这对于有的人来说,是默契;而对于有的人来说,却是无趣。就这样他草草地把事办了。他过去可不是这样的。过去他总要精疲力竭了才下来,才缩在我的怀里,在我兴奋不已的滔滔声中,像可爱的猪一样呼噜过去了。

这或许就是婚姻与爱情的区别吧。怨只怨造人的上帝居心叵测,他让男人注重的是婚姻,而让女人注重的是爱情。第二天走时,我竟神差鬼使地说,他下个休息日我可能来不了了。而他竟木然地说,那我去你那儿吧。

在美酒加咖啡的地方,他轻声轻气地和我探讨婚姻爱情家庭等若干问题。他说得那么头头是道,他分析得那么透彻,可以猜想到他曾经跟多少女孩子探讨过这些问题,同样的美酒加咖啡,同样的梦幻般的音乐,同样的甲方和乙方,我终于感觉到来自后背的那股汹涌而来的悲凉。

他粉红色的脸,粉红色的嘴,粉红色的声音,在那个粉红色的地方,正对我进行第无数次的围剿。他详尽地描绘着他的理想婚姻:三分爱情,三分责任,三分生活,一分自我。他粉红色的小手,用力拍打着粉红色单薄的胸脯,发出在我听来无比空洞的声音。他向我保证:我会待你好的,我会待你好的。

保证又有何用呢?我要么放弃婚姻,若要,我的婚姻必须由七分爱情三分浪漫组成。他说他老大不小了,我也不小老大了,对于我们而言婚姻比爱情更需要。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只想结婚随便找个女的就行了,何必来惹我呢?

平心而论,他绝对是个好男人。当时的我却犹豫来犹豫去,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犹豫什么。他说,当一个男人终于找到一个理解他的女人时,要么结婚,要么离婚。我为我是一个理解他的女人而喜悦,而热泪盈眶。

因为我的缘故,因为我犹豫的缘故,他最终没有和我结婚。

 

                                   D

 

他也有一头过肩的大波浪长发(我也不明白我为何如此迷恋留长发的男生,或许用“长发情结”这个词,才能说明我情感中乃至生命中的缘),由恣意的春风驮着,一飘一飘的,是一道风景。其实靠近他你就会发现,无风的时候,他的长发照样飘成风景,那是诗人的风度。当年有支歌叫作“穿过您的黑发的我的手”,就是为多少年后的我们而写的,诗人的黑发编织的网,比电脑网络更迷眼。你不觉得在讲钱讲物讲欲的今天,诗人和他的诗是那么的时尚与另类?我喜欢诗,就像我喜欢音乐一样多。

五月是个适宜于户外活动的季节,也就每年的这个时候,我才从没日没夜的家里出来,离开幽幽暗暗的灯光,走进五月鲜活的阳光里,享受阳光所带来的那份头晕。

阳光或月色从窗户里进来,人或心就从门中出去了。诗人说:五月/肌肤告诉我太阳默默的注视/很温存。诗人吟诗都不用标点,停顿时就那么一斜杠,所以,我引用时也来个斜杠。那年的五月,那年五月的感觉,完全让诗人说中了,当然这一切,都与诗人,也都与我有关。

爱情是浪漫的,春风是轻柔的,借半日悠闲而忘情于山水的我,遭遇了诗人,就像梦里一样。

诗人姓刘,刘诗人冲着高山流水吟道:曾经的小河叫流畅/曾经的爱情叫纯洁/曾经的女孩叫做你……不知为什么,我只觉得他是为我而吟的,在这个都市的“后花园”里,终于遇见了我的“白马王子”。

都说诗人多情善感,其实我比诗人情多三分。

这一刻,诗一般默默的注视,犹如六月的阳光烙在十二月的雪人身上,请原谅我不是诗人,而且在真正的诗人面前,我的舌头总是打滑。

那年的五月我就像一只快乐的小燕子,整天穿梭在这座大都市的深浅处,与诗人一起捕捉思想的“小虫”。其实在我,则更注重于捕捉情感的“小虫”。所以,我们就像两只比翼双飞的小燕子,在五月青春的都市麦田里飞翔,时而顺风,时而逆风,时而仰飞,时而俯冲。有一次我傻乎乎地说,刘,你不觉得我们一个人的一生,两个人的两生都写进了这个五月吗?诗人就乐了:小兰,你我不简单哪,才几天工夫都学会作诗了?!

没有人比我们更清楚那年郊外的蛙鸣声如何悠扬,没有人比我们更清楚那年的青麦几时扬花,没有人比我们更清楚那年第一声蝉鸣来自哪一棵高树,没有人比我们更清楚那年的六月是怎么走近的……而我的家,因此而成为浪漫的起点和归宿。

在我的家,在音乐的河畔,我喜欢把头枕在他的大腿上,仰卧着读我的哲学书,或心理学和时尚女性方面的书,有时候甚至是一本活像骑术手册的《配偶生活指南》。或许你不知道,我其实也喜欢沉默,更确切地说是沉思,但说起话却可以激烈得像炒豆子。沉默是另一种语言的表达方式。人活着就意味着人是存在的,其存在通过开放的意识而突出,在存在的无所隐蔽之中,从存在而来,在存在之中,沉默几乎是人的生存本质。这时候诗人的目光很质朴,直直的,一下子就能把我看穿似的;笑起来也更质朴,就像冬天里的一把火,在我身上烧出一个洞来,把我的心像雪似地融化了。

刘诗人更像一个情感的圣者。他留下来的夜晚,总是从我的后面抱住我,抱住早已发育得优秀的我,轻轻地爱抚;在一点点爱抚我的过程中,激情飞扬而又渐渐平静。即使我捉住他漂泊不定的写诗的手,朝一个方向游走,他也只是在那片青青的河边小憩一下而已。仅此而已。

我问他从哪儿来?他说,我十八岁那年就心苍白得一塌糊涂了。他说,你别不信,如果你看过一眼我十八岁的生活,也会像我一样厌倦得打起瞌睡来的。记得我十八岁生日那天,我躺在床上听泛潮的音乐带子,在一片春花秋月声里,我闻到阵阵肉体腐烂的气息,我就像挺在哀乐声中的僵尸。真的,我听到了自己体内的腐烂声,那是一种恶臭的浓水从体内溢出来的声音。这种僵尸感把我吓坏了。那以后,我再也不愿呆在家里。

他又说,我们家一年四季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不见阳光,我就去外面寻找。我和几个哥们把根扎在热闹的大街上,我们一天赶三个场子的舞会,和舞伴的男友莫名其妙地打架;我们从城东偷了自行车扔到城西,又重新从城西偷自行车扔到城东;我们坐在古运河的大桥上,给从桥上经过的从八岁到八十岁的女人打漂亮分;我们到处追女人,而追女人的目的是为把她们甩了……

我在他的怀里睡着了。

诗人身上为诗而瘦的肋骨,让我在梦里感到一种痛。

有那么一个晚上,我以为诗人会拉开我家双层沉重的窗帘,让永恒的月光进来。他按响门铃后,我一开门他就从正面紧紧地抱住我,他身上的骨头棱石般地戳痛了我。我们动作娴熟地接吻。他抚摸我,我也抚摸他。他慢慢地脱去我身上的衣裳,赤裸我优美的身子;而我也慢慢地脱去他身上的衣裳,裸露出他诗一般清秀的身子。在彼此的抚摸下,我们软软地倒在客厅里那张巨大而又舒适的红木椅子上。他就像对待仇人那样把我干了。但我竟在他的身下幸福地呻吟,一种特殊的温暖浪潮从下身涌向全身,我整个人芳香四溢。完事了,我还眼睛直直地亮亮地瞪着他,像在梦里一般。

这个晚上,我以为诗人最后会轻轻地对我说:我们给诗安个家吧。但是没有。这个销魂的夜晚,竟成为我们爱情的底线,背叛已经悄然而生。诗人说,所谓的情缘,应该无所谓花无所谓果的。他说这句话时,六月其实已经走近我们,而升温的是天气,不是我们的心。无所谓花无谓果的诗人,去走天涯了,这是他毕生的梦想。

诗人走了,诗人越走越远。我只觉得越来越糊涂了,很多与他有关的城南旧事,仿佛不是真的。是我一个人时像只慵懒的猫,蜷曲在灯光幽暗的客厅里,那张巨大而又是舒适的红木椅上,做给诗人的梦?或者是诗人做给我的梦?

到现在,除了诗人的注视日益清晰之外,其余的都梦一般模糊了。一步之遥的心路,有些人注定一生都走不到头。譬如我就是。但不管怎么说,今天我也能胡诌几句所谓的诗,都因为他曾经用诗的目光默默注视过我。

从此,我不再有五月。

 

                                 E

 

爱要走过很多路标,他他他……已是我的前尘往事。

很久以来,我又回到了简朴的生活。整天猫在厚实的黑窗帘后面,一边翻着《花花公子》,一边编着现代都市的恋情文字。这时候的窗外,清风亮丽,阳光如水,大道朝天,但对我毫无意义。我必须靠提神和打击失眠的药物度日。而越是深夜,我越是清醒得要命,拥被而坐,望着一窗虚拟的清辉,一支接一支地抽烟。有时候猝然跃起,赤身裸体地奔到大镜子前,盯着拼命地后仰或前倾的上半身与下半身,呆呆地发上好半天傻。

我已经记不得现在的他是第几个靠近我的男人了,就像我永远没有时间概念一样。星期三的两堂大课,必须由那只表示月日星期与时刻的石英表来提示;外加我的一个小姐妹,每周一晚打电话提醒我。但就是这样我还常弄错时间,甚至周六与周日都跑去上课了。

遇见第四个第五个……他时,我的心、我爱情的触须都已经麻木不仁了。都说婚姻如买鞋,有情人别忘带了幸福的尺码,但我的尺码已经丢失了,我在寻找,我在重新衡量。这个他,显然不是一个让我相信爱情与婚姻的人。那么,谁是我可以放弃白天和黑夜,与他一起去追求朝霞或晚霞的男子呢?

是谁?请你勇敢地站出来,打开我家安了许多年的双层帘子。

不是我悲观,如果没有,我将在双层帘子内静静地老死。

我的不知道第几个的他也要走了,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他将漂洋过海去日本、美国,还是西半球别的什么国家,谁知道呢?

这一夜,我在一张白纸上写下属于我自己的文字:

在这个寂静无人的夜晚

我一个人躲在屋里

想象一些美丽的相遇

窗外纷乱的不是雨

分明是我心头的泪滴

那曾长满爱情的雨巷

今夜是否与我一样忧伤

其实我要求得不多

我喜欢默默地被你注视

默默地注视你

我愿意深深地被你爱着

深深地爱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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