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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短篇小说 |
发表于《佛山文艺》2007年第1期上
有一天,诊所里来了个打扮入时的女子,她神色慌乱,胆怯;我怕吓跑她,就坐在那儿没有起身,只是微微一笑,轻声细气道:“小姐,我能为您做些什么吗?”我的话却像腊月里的一盆洗脸的热水,烫得那张好看的瓜子脸通红通红的。她连忙摇手道:“我没有病。”我又微微一笑,以无比信任的目光凝视着她,并真切地点了点头。我这是在无声地告诉她:“我知道,你没有病。”我的目光鼓励了她,她一直走到我的办公桌前。我注意到她对诊所里的那些仪器设备颇有戒备,便微笑地引她到会客室去坐坐。我这样做,相当于已经不把她当作病人,而是当作客人或朋友来对待了。她出了门诊室,就松了一口气。
上茶之后,我没有坐到她的对面。有些病人你和她面对面谈问题,会给她们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容易怯场。隔一张茶几,我和她并排而坐,对面是一排高窗,可以看到蓝天白云。我们静静地看了一会儿白云,它们好像没有在动,或许动了我们也看不出来。我说:“现在连云都比过去淡了,而且淡而无味,看什么不像什么;哪像我们小时候,云都是有形有样的,有的像绵羊,有的像狮子,有的像奔马,还在跑呢;跑着跑着马儿就跑成狮子了,跑着跑着狮子就跑成绵羊了,可有意思了。”我边说边留意女子的神色,这会儿安详了下来;我知道,是时候了。
“小姐,您贵姓?”我说,“噢,陈小姐,您是不是经常失眠?”
“是的,老先生,我天天做恶梦。”
“是哪些类型的恶梦?有多长时间了?”
“有两年零点了吧。什么类型的恶梦我不清楚,基本上做些有人要追杀我的恶梦,我总是在逃,可是逃到码头,船刚刚离港;逃到车站,车子刚刚开走,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走了,自己却乘不上去,而追杀我的人就在屁股后头,于是我只好再逃,没完没了地逃,整夜都在危境环生中逃跑,比不睡都累。但奇怪的是,我的同事们都说,他们做过梦后,一睁眼梦境就忘光了;可我一觉醒来,梦境却清清楚楚,能像讲故事一样讲给他们听。”
“这不奇怪,”我说,“他们是深睡时做的梦,大脑完全休息了;而您是潜睡状态下做的梦,大脑皮层还没有休息,所以有较为详细的记录。您使用过安眠药物吗?”“没有。”“我可以问一个比较个人的问题吗?陈小姐,您结婚了吗?”“结了。”“有多长时间了?”“三年。”
“噢。您经常做类似的恶梦,您知道是谁在梦里追杀吗?”
“不知道。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个人,整个梦境就只有我一个人在逃,在拼命地逃;我的身后没有持枪或持刀的歹徒,也没有人叫喊,甚至没有脚步声;但我能清楚地意识,致命的危险就在背后,而且离我很近很近。与其说他在追杀我,倒不如说他在暗中操纵我逃跑。有段时间我也暗示过自己,在梦中回头看一眼,看看那个人到底是谁?但梦里的我却从不听我的话,她也从来不知道回头,只知道拼命地往前跑,所以我没有在梦里见过那个人,也不敢肯定背后是否真的有人;或许纯粹就是自己吓自己而已,但恰恰是这看不见摸不着却感觉始终粘在屁股后面的危险,让我害怕到了极点。”
“陈小姐,你知道你在梦里为什么不敢回头吗?”“不知道。”“那是因为您知道他,而且怕见到他;你不愿意承认在梦里追杀你的那个人就是他。”“不!不会的。”“恕我冒昧地问一句,你和你的丈夫恩爱吗?”
“是的,很恩爱。”陈小姐说,“我和他是大学同学,志同道合,又有一个刚满周岁的小宝宝,应该说是蛮幸福了。可是,最近我带孩子回娘家住了两天,他就疑神疑鬼的;我跟他说我回去,只是想让我妈给我照看一下孩子,我能睡两个安稳觉,好恢复一下体力。可他就是不信,真拿他没有办法。他说孩子他也会照看的,我想休息完全可以在家里休吗?可是我怎么跟他说呢?我在自己家里根本就睡不安稳,只有到我妈那儿才一夜无梦到天亮,好像床前站了一个守护神似的,把那个恶魔拒之在梦外。你知道他怎么说?他说怎么了,这套房子有哪儿不对劲吗?要不要我请个风水先生来瞧瞧?”
“你丈夫这么说也没有错啊,虽然我们不迷信这个,但请风水先生做个法事,至少可以让人在心理上得到一种缓解。”
“那不是房子的问题,而是他的问题。”
“你丈夫有什么问题吗?”
“他想唱歌。”
几天后的一个黄昏,他大概刚从单位下班回来,顺路来到我的诊所。他单肩背着一只戴尔笔记本电脑包,像一个平安保险推销员似地闯了进来,见到我就大声地嚷嚷:“老先生,我老婆来过你这儿吗?”我说:“黄先生,您请坐。”但他不坐。他就站在我的办公桌前,双手像做俯卧撑似地一下一下挤压着办公桌面道:“不了,老先生有何指教?”如果光听声音,我还以为来了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呢;但我注意到,他的声音和他的外形很不协调,一般的个子,身体秀气得都有些单薄了,两只眼窝深陷,从里面射出来的目光,明显是神经质的冷漠无情。我坐在办公转椅上,身体往后一仰,双手合十,搁在将军肚上,我说:“她是为您而来的。”“是吗?”他有些意外,习惯地捏了捏鼻子;因为在电话里,我是说有必要跟他谈一谈陈小姐的问题;但他脸上的惊讶随即就被他屏蔽掉了。“是的,”我说,“她的问题就是你,她很为你担心,黄先生,你好福气啊,找了这么好的太太。”黄先生有些恼羞成怒道:“她都跟你说了些什么?”
主动权终于又回到我的手上。我把黄先生带到会客室,沏了杯绿茶,然后坐在他对面。黄先生手抱着电脑包,双目直楞楞地逼视着我。我接受他的挑战,也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与他对视起来。比对视,我有个诀窍,那就是努力将眼珠往后靠,最大限度减少它的疲劳、眼痛和流泪;过了好一会儿,他终于败下阵来,我习惯性地微微一笑。我说:“我还是开门见山吧,陈小姐因为你的缘故,已经有两年多的失眠史了,你知道吗?她本不想来找我的,因为以前她每失眠一段时间后,就跑回娘家去补上几个觉,也就没事了,只是人越来越瘦,你还夸她减肥有一套呢;但最近你老是怀疑她有外遇,她觉得再这样瞒下去也不是办法,所以找我来了,希望我能和你谈谈,解开你的心结。”
“我的心结?”黄先生惊讶万分道。
“是的。你不是很想唱歌吗?”
黄先生突然站起身来。“笑话!”他小嘴儿一歪,薄薄的嘴唇间爆出一声冷笑,并将刚才忙乱中滑下去的电脑包背带往肩上一捋,一脸不屑地走了。我说:“看来陈小姐的眼光也不怎么样吗?”“你什么意思?”他回过头来。我哈哈大笑道:“没什么,你还是赶紧走吧。”他折身又走到我面前,而且走得很近,就像一位眼科医生给患者检查眼疾那样死盯着我,并一字一顿地问我:“我老婆到底都跟你说了些什么?”我说:“黄先生,你相信你妻子吗?”他沉默了。
他说:“老先生,请你请教一个问题:你会跟人谈论你的内裤吗?你会告诉别人你和老婆做爱的经过吗?”“一般不会,”我说,“但如果和医生交谈,我想我会的;因为医生不是别人,一切都是为了治病。”“别臭美了,老先生,”他说,“任何人都有隐私权,即使夫妻之间也不例外;再说我又不是病人!”他的吼声在会客室里嗡嗡地响,回声很大。我轻声细语道:“这你就错了,在医生和患者之间,隐私永远是隐私,况且唱歌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你说呢?”“但那是我一个人的东西,我不想拿出来与人分……”他说。我说:“可你作为一个男人、一个丈夫、一个恩爱有加的情侣,你有没有考虑过你太太的感受?她快要被你的唱歌逼疯了!”
“我不会跟你谈唱歌的!”他起身就走。
“第一次我记得是我们刚结婚不久,一个下雨天的晚上,我一看电视就睡着了,一觉醒来,家里黑灯瞎火的,电视机也关了;我一摸身边,空的,我想他大概有事出去了。突然,我被阳台上的动静吓了一跳。那种声音我真的无法跟你形容,非常古怪,有点像哑巴喊救命,又有点像鬼叫,哑哑的,阴水水的,冷得烫人。我尖叫着,打亮了卧室的灯。他听到我的叫声,就连忙赶过来,一把抱住我,问我怎么啦?是不是又做恶梦了?我把头埋在他的怀中,使劲地摇了摇。我说阳台上有鬼。他听了哈哈大笑,说,你是指我吧。我说哪来的古怪声?他就嬉皮笑脸地问我,好听吗?我说吓死人了,是什么东西叫?他就笑我不懂得欣赏艺术。他说那是你丈夫在唱歌。唱歌?我说,你是逗我玩吧?那也叫唱歌?黑灯瞎火的你唱什么歌吗?叫鬼哭狼嚎还差不多。他当时就有些不高兴了,说随你怎么想吧,我睡觉了。他就只管自己蒙头大睡了。当时我也没有太在意,第二天就把这事给全忘了。”
“过了几天,我们单位里搞活动,她们都成双成对的去参加,我也想叫他同去,但他就是不肯;我忽然想到他那天躲在阳台上偷偷唱歌,便告诉他那里有包厢可以点歌,我们一起去唱歌吧。谁知道他一听就勃然大怒,好像他的唱歌是别人碰不得摸不得的。我从来没有见他这么凶过,结婚才几天他就这样了,那以后还得了吗?我越想越伤心,越想越委屈,就呜呜地痛哭起来。那天晚上,活动还没有结束,我就回家了。我放心不下他,我忽然觉得我们之间有了产生离心力的物体。这个物体就是他的唱歌。你想啊,在我们的生活中,唱歌是多么平常的事情,那他至于这样吗?我想跟他谈谈,夫妻之间有什么不可以谈的呢?老先生,你说对不对?”
“那天我也是借了一点酒力,才把问题提出来的。经过白天的一场哭闹,他的态度好多了,他说好啊,就拉我到阳台上,连灯也没有开;那是一个晴朗的夜晚,窗外的月色很好,我忽然来了心情,展开双臂作拥抱太阳状,抢先引项高歌起来:曹操不罗嗦,一心要那荆州,用阴谋、阳谋、明说、暗夺……当时,他活动了一下筋骨后,突然蹿到我的背后,用双手箍住我的脖子,跟谋杀似的,把我吓得够呛。我尖叫起来,脸一定像油漆刷过那么白。我问他干什么?他说教你唱歌呀。他说唱歌不应该是这个唱法的。那我就问他了:是哪个唱法的?他说,你听说过戴着镣铐跳舞吗?我说听说过。他说那才叫极致的舞蹈。于是他就教我唱歌,用他的唱法。他的双手箍在我的脖子上,确切地说,是掐着我的脖子,在歌唱的时候,他的双手就忽紧忽松忽轻忽重地按动脖子,以达到歌声变音的效果。那声音我真的不敢恭维,要多难听有难听。我浅尝即止,让他松开手,我说,你这掐住脖子唱歌也叫极致的歌唱吗?他说是的,你不是试了吗?这份快乐是不是你放开喉咙大声歌唱时所无法比拟的。我说你算了吧,这也叫唱歌?我还担心隔壁邻居以为我们家阳台上发生了凶杀案,打110报警呢。”
“你是说你丈夫喜欢掐住自己的脖子唱歌?”我进一步问。
“是的。他就是这么唱歌的。以前我不知道有这回事,但自从那次之后,他也就不瞒我了,到了晚上,就上阳台鬼哭狼嚎一阵。说白了,他就是通过掐脖子的手势的轻重,让从喉咙里冒出来的歌声变成一串串恐怖的声音。我觉得这就跟小学生写字时姿势不端正,很容易造成近视眼是一个道理;我就想帮他把唱歌的姿势改正过来,可以说我是用尽了女人的手段,让他在唱歌中无意识地从脖子上放开双手。但奇怪的是,一放手他的歌声便嘎然而止,自由的脖子就忘了歌唱的使命,在那里转来转去,他不知东张西望个啥?但双手一放到脖子上,他的歌声又顿时响起,而且掐得越紧,他人就越亢奋,歌声也就越是响亮,像油漆一样刷在脸上的幸福和快乐更是不言而喻的。他自己也说过类似的话。他说要是没有一双手掐住他的脖子,他简直连想唱歌的欲望都没有。我瞧着他自己掐住自己的脖子还掐得那么狠,到高潮时掐得红头涨脸的,喉咙里只剩下咔咔的声音了,我真怕他把自己掐死了。”
“老先生说得真准,就是这样的。”她说。
“黄先生,你很清秀,但嗓门却很高,这让我联想到一种动物。”
“狗?其实我就觉得自己是一条狗。”他答得倒是坦率。
“这种感觉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我心中一喜,终于找到了一点线索。
“在我还是小狗的时候。”
“是吗?说来听听。”我趁热打铁。
“和人相比,我更崇尚狗的生活。尤其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的生母去世了,父亲又娶了个心肠歹毒的女人。那个女人最好我莫名其妙地死去。这是真的。每次我叫嚷着要把她的诅咒告诉我父亲时,她就一只手掐住我的脖子,一只手挥舞着家伙揍我。我拼命地扭脖子,却无法逃脱她的魔掌;我拼命地叫喊,却发不出声来。她说话就像针刺似的,一字一针地警告道,‘我让你告!我让你告!’她敢背着我父亲揍我,我就敢背着她揍她养的小鸭子,我一把捏住一只小鸭子的细脖子,毛茸茸的,然后将它拎起来,让它两脚腾空;瞧它手脚并用地乱颠,痛苦万状,我就开心得不行。最后我轻轻地一抛,让它落地时来一个狗啃泥。小鸭子双翅按住地面,刚爬起来想跑,却又头重脚轻,一个狗啃泥;它又用双翅按住地面爬起来,一路哇哇地叫喊着,向前直冲而去。不知是为了逃跑,还是因为获得重生的快乐。其实,玩到后来,我早就忘了初衷,我想看它们最多能腾空多少时间?腾空的时间与狗啃泥的个数、欢叫的声音、奔跑的距离是否成正比?有一次我拎得太久了,那只小鸭子抛到地上时,死了;这下把我吓坏了,我拼命地用小手轻拍它的背脊,拍啊拍,眼泪就啪嗒啪嗒地下来了,这回我死定了。我把她的小鸭子弄死了,她肯定也会把我弄死的。拍了一阵子,小鸭子突然有动静了,它终于活过来了,那份喜悦是任何一个人都无法体会的,只有我……你瞧我,一扯就扯出去十万八千里;我之所以崇尚狗的生活,是因为大狗从来不欺辱小狗,狗是到了成年之后,才相互干仗的。”
“这大概就是你的‘自然’吧。”
“也可以这么说。”
“而你所谓的极致的歌唱,就是把生命逼近死亡的边缘,然而突然解除所有的压力,让生命获得充分的自然。可以这样说吧?但是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差点害死了自己心爱的女人?”
“但她不是又活过来了吗?”
“这是侥幸。有第一次不一定会有第二次。”
“你这是一意孤行,而且这是条不归路。”我特地强调道。
他却微微一笑:“人生本来就是一条不归路。”
“我用双手掐住他的脖子时,他就异常的兴奋,哇啦哇啦鬼叫;那天他说他太快乐了,从来没有过的快乐。后来他想唱歌时总是拉上我,要我掐住他的脖子;我也真有此意,希望暗中促使他悔过自新。我的本意是想拯救他的,但每次都南辕北辙,在他的鼓励下,我却不断地使劲掐,我的双手不够有劲,他就把他的大手罩在我的手上,四只手一起使劲,直掐得他跳起来为止。每次完了我就后悔,你说我这是干啥呀?”
“男人的脖子是很性感的,尤其那颗突突的喉结,在你的手指间滑滑的,上上下下滑得你心里痒痒的。有一次做爱,我抚摸他性感的脖子,想重温男人的喉结在手指间滑动的那种感觉时,他说他突然想唱歌了,而且是很想很想的那种想,他叫我掐住脖子,快!快!我就习惯成自然地掐住了他。接着他也掐住了我的脖子。当时我们都像是疯了,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的双手越收越紧,越收越小,呼吸就越来越困难,到后来我的肺都要炸了,喉咙口甜丝丝的,像是滴血了;但快乐的面积迅速扩大,简直疯癫了,人也飘了起来,我要死了!我要死了!我呻吟着达到了极度的快乐。我死了。确切地说,是休克了。他连忙人工呼吸,半天我才缓过气来。我们当时都吓傻了。我的喉咙口火辣辣的,太阳穴跳个不停。事后我跟他说,我们不要这样玩了好不好?不然我们都会玩死掉的。”
“你猜他怎么说?你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因为你第一次就达到了极致的快乐;但我就不同了,我苦苦追求了这么多年,却从来没有过呢。再说这有什么可怕的?高潮的快乐抑或幸福,用物理学的角度来说,就是皮、肉、神经末梢通过颤抖、抽搐、痉挛和心悸等一系列物理运动的心理体现,你害怕什么呢?你现在应该高兴才对呀。他握住我的手,还用力地摇了摇,表示祝贺。我想他肯定是走火入魔了。我这才真真切切地感到害怕起来。我想我就是那个时候才开始做恶梦的,而且越陷越深,最后到了彻夜不眠的地步。有时候他将手冷不丁地放在我的身上,我就会大吃一惊,吓得灵魂出窍。我恐惧他那双孔武有力的大手,自从有了小宝宝以后就更加了,每次看他抱孩子,一只手托着小屁屁,另一手托着小脑袋,而他的大拇指就在小宝宝细嫩的脖子上一碰一碰的,我就会五雷轰顶。我知道他不会伤害我和小宝宝的,但难保哪天被他误伤了呢;再说他为了追求极致的快乐,也会伤害到自己的。我现在已经走投无路的地步了,我爱他,不想离开他,但我又无法改变他,让他放弃他所谓的唱歌。”
“但愿吧,”她说,“我们都是有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