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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房价330新政之后上涨近40%的认识

(2015-05-28 10: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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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近日人民网、央广网报道一则新闻,标题是《深圳房价涨近40%现“失控”风险政府无意干预》。这则新闻从一个侧面验证了国家统计局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数据。国家统计局认为20154月份,深圳市新增商品住房价格同比上涨0.7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8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的0.71.8个百分点,在深圳的老百姓眼中可能就是房价涨近40%。这种现象与我们合肥类似,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说合肥20154月份房价持平,比20144月份还降低了4个百分点,但是,老百姓的实际观察不是如此,实际观察结果是合肥房价只涨未跌。

至于房价有没有失控,恐怕没有。即使有,也是“有意为之”。从20153月份的330楼市新政,到4月、5月的降准降息,甚至于今后还有可能的降准降息等政策措施,目的都是为了稳定经济增长,确保CPI回升至2%以上的良性区间。因为楼市在经济结构中起着支柱性作用,所以稳定经济增长就要稳定楼市的成交量增长和房价的增长。从深圳的楼市来看,这些一系列的刺激政策起作用了,但是从全国范围看,这些政策的效果还不明显。

至于政府能否干预房价,答案是肯定的。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政策来干预房价,比如实施1986年就颁布的房产税,对投资性住房开征房产税,而不需要等到新的《房地产税》立法通过之后;也可以像我国的台湾、香港一样,一夜之间通过立法程序并且宣布开征特别消费税,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政府还可以通过加大公租房廉租房的建设措施来干预房价,让城市中30%低收入和中低收入总是买不起住房的人有房可住,不让这些人“挤进”商品住房市场,进而加剧房价上涨。然而,这些政策和措施都是在经济稳定增长的背景下实施的,现在来看,这些干预房价上涨的政策和措施都不会出台,房价上涨的范围会继续扩大,上涨的趋势会继续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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