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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低者就该断子绝孙?

(2010-01-24 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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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低

准生证

杂谈

    日前,在重庆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一委员提出了名为《由“星光宝贝计划”想到的》提案,其大意为:“要教育好孩子,首先要培养出高素质的家长,此举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在夫妻办理准生证的时候,应该设置一个家庭观念、伦理道德、遵纪守法的考核或考试,不达标准就缓发准生证,直到补考合格后才可以发证”。该委员在解释提案的初衷时说,在电视、报纸上看到很多青年因家庭问题走上歪路,比如15岁男孩成了“孕跑跑”、17岁少年持刀抢劫银行等新闻,都让他很痛心(重庆时报)。

读罢此新闻,暗暗庆幸我那位双双下岗摆地摊的邻居和他们留级的小儿子躲过了一劫。饱受诟病的“准生证”制度整整折腾了两代人,数年前,公交车上一女乘客钱包被盗,痛心的哭喊声竟是:“钱是小事,我那张准生证可是大事情啊”。如今,在“一胎政策”有松绑迹象之时,认真履职的政协委员竟递交出“素质低者缓发准生证”的提案,还振振有词地声称,“为了社会的稳定和谐”,简直是雷人与气人对我左右开弓了。

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基本人权,我们为它捆绑了诸多额外负担,育龄者早已不堪重负。如今要想拿到“准生证”,又多了一道“考试或考核”的门槛,考试内容令人无所适从。“家庭观念”的考试范围如何界定?“伦理道德”的复习资料是以“三纲五常”为主,还是偏重“八荣八耻”?“遵纪守法”除了考试外,是否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的证明才能过“考核”关。照此提案理解,“素质低者”即使拿到结婚证也不可贸然进入“繁殖期”,否则考试不及格又六甲在身,即使有补考机会,胎儿又如何“稍安勿躁”。

公民素质低社会要担责,教育资源不均衡,受教育程度由“存折”说了算,这些问题岂能让“下一代”揽过。素质低的不发准生证,莫非素质高的就可生二胎三胎,如此控制人口质量,若干年后,中国岂不成了“富二代”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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