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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出殡奖”令人心寒

(2009-11-25 00: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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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矿难

出殡奖

杂谈

    大凡发生重大事故,最让政府头疼的是遇难者遗体的处置。前阵子石首上演的“抢尸大战”闹得两败俱伤,警车被焚,丧属获刑。株洲大桥垮塌,当地政府及时推出“限时火化尸体有奖”激励机制,48小时内火化的,死者家属获得的赔偿金由二十万元抬高到四十万元,超过48小时将“打五折”。今天鹤岗矿难又传来类似消息,遇难矿工的遗体72小时内火化奖励一万元,以24小时为单位,每提前一个“单位”再奖励一万元,不知是否“上不封顶”。

对遇难者遗体实行限时火化奖励机制,笔者以为这是对死者家属的侮辱。其端的是怕家属拿到赔偿金后“变卦”挟尸滋事,低估了遇难矿工家属的思想觉悟。试想善后工作若处理得合情合理,家属怎么会将亲人的遗体置于冰天雪地中,与企业和政府锱铢必较。其二,矿难“出殡奖”也是对死者的亵渎,“最后的尊严”岂可明码标价,多驻留一天就扣除一万元,亘古未闻。再者,死者亲属遍布天南地北,奔丧再急也有个时间过程,如此诠释“时间就是金钱”岂不荒唐。其三,遗体何时处置是死者家属的私事,若条件允许摆上几个月也无可厚非,多看上遇难亲人几眼也是对亲属的慰藉,在此意义上讲,“出殡奖”连一点人情味都没有。

鹤岗矿难百余矿工死于非命,举国震惊。而今又出台荒唐至极的“出殡奖”更叫国人背凉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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