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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两起“体罚”学生事件定性不当

(2009-10-26 22:57:19)
标签:

裸罚

针扎

学生

杂谈

 

最近,云南省在一周内发生了两起“体罚”学生事件。一起是昆明市双龙中心小学一班主任,因三名小学生忘记携带打扫教室卫生的洁具,将他们衣服全部剥光,裸体罚站于教室,供全班同学嘲讽羞辱。在裸罚期间女班主任不知出于何种心态,竟在一裸体男生的屁股上用彩笔涂抹米老鼠头像,惹来众学生哄堂大笑。另一起是建水县西湖村幼儿园中班教师孙某,因“一人看管30多个孩子忙不过来”,对20多位不听话的小朋友采取“用一次性注射针头扎他们头部手背臀部”的方式“教育”学生,部分“受教育者”身上针眼多达十余个,针眼周边红肿处依稀可见。

对上述两起事件,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均定性为“体罚学生”,并作了“严肃处理”,裸罚学生的班主任被扣除当月30%的绩效工资,针扎学生的孙某被暂停幼师工作。另悉,二教师一位系“试用”,一位为幼儿园承包人“非法聘用”,当属意料之中的“临时工”。

笔者以为,将上述两起事件定位“体罚”学生,明显不当。让三位学生一丝不挂站立于众目睽睽之下,且在他们之一的身体隐私处涂鸦,此举已击穿“体罚学生”的底线,其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公然侮辱他人”规定,应受到拘留并处罚金的处罚。针扎学生的幼师孙某手段残忍,一支从未消毒的一次性针头在20多名小朋友身上反复使用逾百次,甚至“在针管里注入脏水”,严重摧残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健康。主管部门仅从教师道德角度谴责一番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秉法查处。在敲打此篇博文时,建水县宣传官员告知笔者,该教师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云南省在短短一周内连续出现两起侮辱乃至摧残学生事件,希望能引起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重视,举一反三,深究彻查,切实抓好师德师责教育工作,确保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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