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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头不讨好的“交强险”

(2009-08-07 01: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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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

杂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不久,就开始捆绑“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上浮率最高为200%,下浮率却最多为37%,一些大城市还具体规定如闯红灯或逆行一次上浮10%30%不等,这明显是额外加码。

2006年实行“交强险”以来,购保者一肚子怨气,险费一年1000多元,最高赔偿额才6万元,在大家的一片谴责声中,最高赔偿额总算提高了一倍,涨到12万,如今“命价”飙升,12万难以“摆平”,于是“老驾”还得买其它商业保险,岂不是叠床架屋。

“交强险”捆绑“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用意相当“阴狠”,购保者一年只能出一次责任事故,超出标准就要自己额外埋单,当初政府要求购买“交强险”时,为何不把此条措施作为规定写进去,“交强险”得以顺利实施后,又试行此办法,分明是在“蚕食”购保者。当初我买“交强险”时就很郁闷,买保险都要“强制”,真稀罕。网上一查,国外也有“交强险”,那就权作一次“接轨”吧,再说“交强险”具有公益互助性质,咱们的GDP都排老三了,觉悟也不能比洋人低。

全国的“交强险”去年总额550多亿元,赔付多少只有鬼知道,只听说“保监会”前年赔了39亿元,去年提高赔偿额后,反倒赚了17亿元,“但总体还是亏”。赔偿额低时喊亏,提高后反倒赚了,面对这种有悖常识的结果我是甘当“丈二金刚”了,“交强险”这笔糊涂账,保监会认定是亏损,百姓只有点头的份儿。不过我手头倒有一份账单:交通网公布2008年全国道路交通伤30万亡7万,财产损失10亿元。即使都按死亡(恕我不恭)计赔也用不了550亿,“保监会”亏在何处总该有个子午卯酉吧!

笔者最近还发现个怪现象,各保险公司在受理“交强险”业务时,纷纷压价打折,有950元的还有860元的最低的才750元,既然是强制险种为何搞“促销”,“交强险”总体在亏,又为何促销时争相杀价,无利可图会有此举吗?保险公司比猴子它二姨都奸,会做亏本的生意?记得手机刚开始流行时,保险公司推出手机保险业务,没多久手机被盗成灾,保险公司一看无利可图,迅速取消此险种,“果断转向”改成电动车,盗贼也随之“转向”,保险公司无奈只好停办电动车保险业务,但是盗贼并没有停偷,真是“保”高一尺,“盗”高一丈。

“交强险”实施两年半,落了个两边都不讨好的结果,“保监会”一直喊赔,购保者也怨天骂娘,既然如此何不取消“交强险”,岂不是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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