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看电影的国资委”事件的投行专业分析——金逸影视明日上会命运难测!
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年第201次发审会11月28日召开,金逸影视明日即将过堂聆讯。
武汉市国资委今天在官网发飙了,在中央反腐败的大背景下,堂堂一个市场机构——一个放电影的竟然对我们衙门栽赃陷害,看电影事小,政治正确事大啊!可气的是,他们竟然还在另外一个官方网站公示了。网友还给他们安排了很Q的名字——最爱看电影的国资委。换以前,早对你们跨省追捕了。再狠一点,通知我们大武汉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给你们影城停水停电。
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和财务核查指引,前十大客户一般要求函证和访谈。那么该保荐机构干过这个事情了么?如果干过,那么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会记载,当然会计师也干过,相信现在中信建投投行部和某记事务所已经两腿打颤的翻阅底稿了,等着明天提交给英明伟大的发审委委员吧。要是没干过,那么,对不起,说明你们投行尽职调查工作不到位,严重失职,会计师收入循环审计程序不到位,嘿嘿,发审委委员们,你们看着办吧。
这个事件的教训,从小的方面来说,用某大证券投行部通总通大人的话来说,就是,投行的小伙伴们,你们以前老是抱怨质控部让你们干这干那,要你们做好底稿,现在知道底稿能保护你们了吧,函证和访谈多重要了吧,现在知道良药苦口利于病的含义了吗,一个好的制度能避免你们痛哭流涕!
这个事件的另外一个教训,从中的专业方面来说,体现了财务核查中一个重要原则,那就是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匹配的重要性和合理性判断,你们想想,在反腐败的大背景下,一个政府机构掏钱看这么多电影,你们用脚指头想想啊,合适么,对么?证监会已经教育过你们,对那些客户名称一看就不对的,你们要核查呀!
比如以前胜景山河那个招股书,就下面一个县里的建筑公司买了几百万的黄酒,但那个县从来就不喝黄酒的,只有在做法事的时候用。这个教训还不够么?
这个事件的更有趣的一个方面,从大的方面来说,就是反映了现在政治生态的敏感性和进步了,要是我们要求茅台酒厂公布最终客户消费名单,那估计很多地方都会出来发公告矢口否认或者气急败坏了。嗯。一句话,招股书反腐败,意想不到的好处呀!
忘记了,回到主题,明天金逸影视有三个命运:第一,通过发审会,武汉市国资委被打脸,继而暴跳如雷;第二,未通过发审会,投行阴沟里翻船;第三,暂缓。
那么武汉市国资委会是什么命运呢,要是发审会上,保荐机构给委员们公布当初走访的访谈记录和函证,一切都没有问题的话,若是武汉市国资委某个工作人员接受过访谈,而且回函盖过武汉市国资委的公章,且信息无误,那么恭喜你们,你们完蛋了,等着纪委的介入吧,该工作人员你给你们单位捅了各大娄子。希望你们这个工作人员是个临时工。
澄清个招股书披露问题,有人说,可能是合并计算的结果,也就是说武汉市国资委下属的各个国企合在一起的。能这么合并么。招股书说同一控制下的可以合并,武汉国资委和下属国企虽然是有控股关系,但不能这么合并呀,会计上,国资委不是这里的一个会计主体(虽然国资委也出报表)。按照这个逻辑,国务院国资委将出现在很多招股书和很多年报前五大客户里边了。
撕逼吧!我们需要一个最终结果。
保荐人尽职调查准则
第十六条
获取或编制发行人报告期对主要客户(至少前10名)的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及回款情况,是否过分依赖某一客户(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销售客户,应合并计算销售额);分析其主要客户的回款情况,是否存在以实物抵债的现象。对大客户,需追查销货合同、销货发票、产品出库单、银行进账单,或用函证的方法确定销售业务发生的真实性;与前述客户存在长期合同的,应取得相关合同,分析长期合同的交易条款及对发行人销售的影响。如果存在会计期末销售收入异常增长的情况,需追查相关收入确认凭证,判断是否属于虚开发票、虚增收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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