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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被遗弃冷血子女该担责
文/李松林
养儿防老,是中国的一句老话。但在浙江,却出现了儿女弃老。宁波象山公安局最近接警,称有一老人被困山中,消防和民警到场时发现,老人是被子女遗弃山中,已经三四天没吃饭,住在附近一个遗弃的工棚内。
照理说,76岁正是在家享福、颐养天年的好时光。谁成想,这位老人在秋冬时节被儿女赶出家门,遗弃荒山。幸亏老人身体尚可,要换了别人,恐会遭遇不测。唏嘘之余,难免谴责子女的做派。作为子女,必须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责任。“老有所养”并非是要每天每餐给父母奉上大鱼大肉,基本的三餐温饱、嘘寒问暖,不难吧?何以狠心至此,冷血至此?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遗弃老人不光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眼下老人子女已将其接回家去,但愿是良心发现后的知错而改,倘若只是做做样子,屡错屡犯,道德教育不好你,刑法里可有一个“遗弃罪”等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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