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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 5月20日,新华网)
在药家鑫案一审判决后,坊间讨论最多的就是药家鑫的上诉是否会改变二审的最终结论。就在今天,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用“维持原判”这四个铿锵有力的字打消了人们的疑虑,彰显了法律的正义。
法律之所以为法律,在于其本身能够惩凶除恶,布道正义和公平。纵然,国家正在着手逐步推进废除死刑,但就目前来说,杀人偿命当是板上钉钉的不变道理。
我认为,从药家鑫案来看,坚持死刑判决无疑将成为重塑公民对法律信仰的一次契机。理由是,你我曾有共同的切身感受:我国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却将社会道德、法律信仰和传统价值搁在了一边。至少,经济增长和软文化的增长呈现出愈来愈大的剪刀差。
而很多的学者和专家在关注这种现象时,更多的是从整个国家发展战略的角度来谈的。却很少触及一个重要的原因:近几年来,一些地方法官荒唐的判决加剧了人们对社会道德、法律信仰和传统价值的漠视。
试举一例:南京“彭宇案”的判决使人们再也无法做到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导致了很多新闻所说的“老人跌倒大街,路人袖手旁观”。而事实上,除了“彭宇案”,还有很多此类例子可以列举。必须看到,“彭宇案”判决产生的后果就如一块无限膨胀的海绵,直接导致了社会道德细胞的冷漠和荒芜,也丧失了人们对法律本身的信仰。
哲人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判决产生的恶果相当于千万次的犯罪”。遗憾的是,长期以来,一些法官在判决某些舆论瞩目的案件上总爱奉行主观推测,却很少能够做到严谨细致和讲究证据。此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的“小心”判决,不仅显示出法律自身的庄严和正义,更有利于重塑人们对生命的尊重,对法律的信仰,是一堂不折不扣的生动的法治课。
再见了,药家鑫;安息了,张妙。我相信,通过药家鑫案产生的各种效应,人们会重新检视生命的高贵,法律的伟大。于那些仍在渴望法律公平正义的人们,让我们把药家鑫案当作法律重生的象征。相信自此以后,法律将更加为民做主,社会将更加正义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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