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全身而退是对我们莫大的讽刺
(2010-08-30 22: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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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李一全身而退是对我们莫大的讽刺
近日,针对有媒体质疑李一可能存在非法行医问题,北碚民宗局表示北碚区卫生部门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调查,目前没有发现绍龙观非法行医的证据,也没有接到对李一及绍龙观非法行医的举报。(8月30日《新消息报》)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之前的“张悟本事件”:“神医”张悟本被揭发后,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曾介入调查取证,最终的调查结果是“未发现悟本堂内存在诊疗行为的证据,也没有见到张悟本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患者开具过处方、做出过治疗行为,或售卖过药品”。
这两起事件,一个是“神医”,一个是“神仙”,却最终被真相打回凡人的原形。不论是“神医”,抑或是“神仙”,舆论炒作和自我吹捧自是其“高人一等”的催化剂。然而,“神仙”李一倒掉后,除了其自己主动辞职外,公众并未看到权力对李一有什么“杀手锏”。卫生局表示李一“非法行医证据不足”更是此种结果的有力佐证。
于是,我们要发问,究竟是真的“非法行医证据不足”,还是某些权力对“神仙”有所敬畏和庇护?是公权力调查不够深入彻底,还是部门之间“踢足球”,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李一是“神仙”,所以当然没有医生的职业资格,这位“神仙”靠“名中医”的名号招摇撞骗,赢得许多信徒前来求医。例如长三角的某位女企业家因患肾病求医,前后花了200多万元病情却没有好转。既有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也有李一从事行医的事实,由此可见,李一非法行医的罪名应当成立。
在张悟本事件中,对于张悟本非法行医不足,“砖家”解释“必须有证据,这个证据,必须是监督人员在调查现场发现无行医资质的场所和个人,正在对患者实施医学诊断或治疗的行为,比如开具处方,进行医学检查或实施治疗等;或者能够拿到上述行为的音像资料,或者有患者能够出示医生开具的检查单据、开药的处方等”。或许,北碚卫生部门认为“神仙”李一非法行医证据不足也有这样的考虑。
李一非法行医“证据不足”或许是卫生部门责任心不足的表现,也或是权力部门相互推诿的结果。但无论如何,就算李一非法行医证据确实不足,也不应该成为卫生部门的“盖棺定论”。相反,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面对模糊不清的事实真相,“证据不足”应该变成卫生部门继续调查取证的源源动力。当然,这也给公众提了一个醒,如果你手头握有“神仙”非法行医的证据,不妨提交给当地卫生部门,为将李一“神仙”推下神坛出力,也为扇某些部门“证据不足”一耳光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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