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lmr1872
lmr1872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32,323
  • 关注人气:187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办事"地点起纠纷 男子在公园强奸卖淫女

(2009-02-24 20:28:51)
标签:

卖淫女

强奸罪

花篮

性关系

福州人

厦门

娱乐

分类: 天下奇闻

        厦门网讯(记者 陈光豪 实习生 杨梅香 通讯员 司容)还是那两个人,只是场所选择上有争议,最终纯粹的嫖娼变成了强奸。这名冲动的男子,以失去自由为代价,给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20多岁的小锦是福州人,文盲的他在18岁那年就因强奸罪被判入狱5年。出狱以后,小锦来到厦门一处工地打工。

  2008年11月17日凌晨,小锦在我市一家夜总会看上了服务人员小丽,给她送了不少花篮……后来,小丽同意出台。

  凌晨3点多,小锦将小丽带到松柏公园内的草坪上,想在户外发生性关系。小丽不同意,坚持要小锦到宾馆开房间。可此时,送完花篮后,小锦早已身无分文,于是两人争执不下。

  没一会儿,小锦就按捺不住冲动,强行与小丽发生了性关系。在小丽报警后,当天上午,小锦就落网了。

  记者昨日获悉,小锦因触犯强奸罪,一审被思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