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权利的供求平衡艺术
(2009-02-04 08: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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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级责权利供求平衡 |
分类: 管理 |
上下级之间的相互抱怨,多半发生在责、权、利的关系上。上下级之间存在着责、权、利的供求关系。一般来说,上级是责、权、利的供给方,下级是责、权、利的需求方。
理想的上下级关系应该是责、权、利供求平衡的关系。但现实中,上下级之间的责、权、利的供求往往是失衡的。通常的情况是,上级首先供给责任,而下级首先需求权力和利益。上下级于是就会相互抱怨:下级抱怨上级既不授权,又不给充分的利益激励;上级则抱怨下级不能有效地承担责任。于是,就引发出一系列的似乎永远不好解决的矛盾:放心与放权的关系,可靠与可用的关系,品德与才能的关系,等等。
管理中不仅需要科学,更需要艺术。管理工作恐怕可能百分之三十靠科学,百分之七十靠艺术。运用管理科学不灵的时候,运用管理艺术往往是灵验的。从管理科学的角度看,强调的是责、权、利必须统一。从管理艺术的角度看,则有一个责、权、利,哪一个先给或哪一个先要,效果更好的问题。上下级责、权、利供求关系的平衡,需要运用管理艺术,可以用逆向思维。
如果反过来,上级先供给权力与利益,而下级先要求责任,必然会有出乎所料的效果:不但责权利统一,而且实现了上下级之间责、权、利供求关系的均衡。
这是因为,没有不带责任的权力,也没有不含权力的责任。你要求责任,自然会有权力;你授予权力,自然也给予了责任。而利益是权力与责任的自然产物。如此,也就实现放心与放权、可靠与可用、德与才的统一了,上下级之间自然就不再抱怨,关系就自然和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