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令读史(七十九)-最古老的帆船
(2019-06-03 11:23:57)分类: 司令读史 |

“黑石号”是在印尼勿里洞岛附近的爪哇海域发现的一艘古代阿拉伯沉船,也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著名的海上丝绸之路沉船之一。“黑石号”沉船内发现67000多件唐代琳琅满目的器物,绝大多数为中国产品,长沙铜官窑瓷器达57500多件,占数量的85%。
当我们谈论海洋史时,谈论的是什么?
1949年法国年鉴学派第二代领军人物费尔南•布罗代尔的《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出版,在西方学界引起巨大的轰动。除了其开创性的时段理论和总体史眼光,我们还应该注意他选取地区的特殊性——地中海。虽然布罗代尔用整体的眼光看待地中海史,但在它其实也是一部“地中海周边地区史”。
正如全球史学者夏继果所说:“他(布罗代尔)的视野远离地中海沿岸,越过阿尔卑斯山和比利牛斯山,进入黑海及其腹地……”因此海洋这种特殊的区域并未被单独作为一个研究对象,在布罗代尔的著作中,因为过于在乎结构的因素,海洋是被作为陆地的附属而存在的。而林肯•佩恩这部以海洋为第一主角的著作则打破了这种海洋陆地不对等的状态。
林肯•佩恩对海洋史的理解深受“人类生态学”这门学科的影响,人类生态学是一门研究人类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科技环境之间关系的学科。这门学科的影响也塑造了世界海洋史的研究对象:人类与海洋之间的关系,以及人类如何不断解决利用海洋过程中的难题;水上生活人群构成的社会环境,以及人们如何通过集体合作来建造航海工具;造船和航海所依靠的技术手段,即探索如何造出航行距离更长、载重量更大、用途更多的船只,以及探索前人所未知或未能到达的海域。
具体可以细化成三个部分:一是造船与航海,这是构成海洋史的基本要件;二是殖民与移民;三是海上交流与贸易,而这又可以分为三类:有生命的(牲畜、奴隶)、无生命的(谷物、制成品)和无形的(宗教、法律)。
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写道:“中国、印度、巴比伦都已经进展到了这种耕地的地步了。但是占有这些耕地的人民既然闭关自守,并没有分享海洋所赋予的文明,既然他们的航海——不管这种航海发展到怎样的程度——没有影响于他们的文化,所以他们和世界历史其他部分的关系,完全只由于其他民族把它们找寻和研究出来。”而在写到希腊世界的时候则说:“活跃在希腊民族生活里的第二个元素就是海。他们国土的地形,造成了他们两栖类式的生活……他们不像游牧民族那样漂泊不定,也不像江河流域居民那样安土重迁。”
这样一种论调伴随着西方文明在全球范围内的强势地位而扩展和盛行不衰。在上世纪80年代,一部名为《河伤》的六集电视纪录片把“大河文明”和“海洋文明”的对比呈现的淋漓尽致,海洋似乎和西方文明的优越性直接划上了等号,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首先,人类航海活动的起源并不在欧洲,而是在太平洋地区。
早在尚无文字记载的史前时期,人类已经开始进行某种形式的航海活动了。至少5万年前,澳大利亚的土著居民就已经到达了那里,而他们唯一的交通方式就是航海。在当时的冰川时期,海平面比今天低得多。可能是通过用植物制成的筏,漫无目的地从一个海岛漂流到另一个海岛,或有目的地沿着一连串相互可见的海岛朝着某个方向前行。下一个阶段则是目的性更强的航海活动,即在相互不可见的岛屿间航行。但当航海者处在途中的某个位置时,仍可以同时观察到出发地和目的地。这大概始于3万年前。最终阶段则是在完全看不到陆地的海面或洋面上航行。始于1.3万年前(大概与新石器时代的开端同时),从新几内亚北部前往马努斯岛。
奥德修斯的故事是我们所熟知的,他花了十年时间,从特洛伊回到自己的家乡伊萨卡岛。他环绕地中海的还乡旅程,由于荷马史诗而变得家喻户晓。但或许很少有人知道的是,大约与此同时,波利尼西亚人中的航海者先驱也在太平洋开始了其最早的航海活动,只是由于缺乏文字记载而不为人所知。大约公元前1300年时,所罗门群岛上的居民开始乘船前往数百英里外的海域,定居于斐济、库克群岛、马克萨斯群岛、皮特凯恩群岛、复活节岛等地。其中,复活节岛是地球上距离陆地最远的岛屿,而早在几千年前岛上就已经有了太平洋早期航海者的足迹。
这个涅伽达文化II期(格尔塞时期)的陶罐上绘有已知最古老的帆船图像。
另一个历史早期的例子则来自古埃及。上图是出土于埃及格尔塞(距开罗约80千米,位于尼罗河西岸)一处墓葬遗迹的一只陶罐,属于涅伽达文化II期(又称格尔塞时期),表面上绘有已知世界上最古老的帆船图案。对此,一个有趣的发现是,这只陶罐的年代约为公元前3200年,恰好是上下埃及统一的前夕。位于尼罗河上游的上埃及在技术方面较为先进,领先于位于尼罗河三角洲的下埃及。然而,由于尼罗河的流向是自南向北的,因而上下埃及之间通过河运而建立的联系只能是单向的。
如果陶罐上的帆船图案可以说明在公元前3200年前后埃及出现了帆船,那么我们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上下埃及在这时建立了双向的联系并进而实现了统一。由于帆船的出现,人们可以从下埃及出发,借助由地中海自北向南吹的风,逆流航向上埃及。于是,随着上下埃及之间的交通联系日益紧密,终于出现了一个统一的埃及。
另一个足以挑战欧洲中心论的海洋史领域则是海商法。
人们通常将海商法的起源追溯至《罗德海商法》,这是由罗德岛人于约公元前300年最早开始实施的。但并没有人将这部法律以文字记录下来,或者虽有成文记录但已遗失不存。世界上现存最早的成文法典是《汉谟拉比法典》,这也是现存最早的与航海相关的法典,其中有五六条是与航海或海上贸易有关的。而第二古老的海商法典则来自印度,尽管人们通常不会将古代印度与海商法联系起来。其中规定了人们在海上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包括制定价格、处置罪犯等方面,由于海洋与陆地是不同的环境,因而人们在海上也要奉行另一套不同的规矩。
一个相对晚近,而且与中国密切相关的例子是近代广州的“行商”与美国银行系统之间的关系。广州的“行商”有一种类似于互助保险的制度,18至19世纪时在中国从事贸易的欧美各国商人认为这是一种不错的方法。来自纽约的商人将这种理念带回了美国,并说服纽约州立法机关在1829制定了相关法律。他们显然直接参照了广州行商的做法。一个世纪后,面对始于1929年的大萧条,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签署了成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的法案,该法案便是以一个世纪前纽约州立法机关的立法为样板的,同样来源于广州行商所采用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