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还给我们安静》《滴血的塔吊》发《少年月刊》2015年9期,谢谢编辑选稿!
(2015-08-27 12: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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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厅黄小明塔吊环境噪声施工方 |
分类: 感悟生活,感悟人生 |
请还给我们安静
滴血的塔吊
暑假时期,16岁的刘明刚闲来无事,打算找份兼职给自己挣点学费。通过熟人介绍,刘明刚在某楼盘的建筑工地找到一份墙面粉刷工作,老板答应每天给他支付100元工钱,并且包吃住。刘明刚感觉条件还不错,就留在工地上干活了。
2014年8月15日晚,吃过晚饭后,刘明刚和几个工友继续加班工作。
刘明刚来到工地,看到有工人在用塔吊进行运货,而自己在一楼干活。晚上9点多的时候,塔吊运货箱的两根钢丝绳扭在了一起,突然卡住不动了。此时,刘明刚正好在附近不远处,看到塔吊不工作了,便赶紧跑上前去想用手把扭在一起的两根钢丝绳分开。然而,就在他试图分开钢丝绳的时候,塔吊却动了起来,刘明刚右手的小拇指、无名指、中指被夹在钢丝绳里。出于本能,刘明刚使劲往外拽,唯恐自己被塔吊带到空中。在刘明刚的努力挣脱下,右手拽了出来,可是手指头上的肉和骨头已经分离,而且还在不停地流血。刘明刚立刻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经过抢救,刘明刚小拇指和无名指的两个指关节被截肢,且被鉴定为9级伤残。在此期间,刘明刚总共花掉治疗费近4万元,施工方为其支付了3.5万元。
刘明刚父母要求施工方支付余下的赔偿款及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一共12万元,扣除已支付的3.5万元,其余还应支付8.5万元。可是老板却以“已支付刘明刚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该事故源于其操作不当,工地不再负任何赔偿责任”为由拒绝赔偿。后因协商未果,刘明刚的父母只好把对方告上法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定施工方赔偿刘明刚8.5万元,一场学生暑假打工索赔案到此了结,但带给我们的却是深刻的教训。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方圆律师提醒
本案中,刘明刚利用暑假期间打工,由于自身的疏忽和施工方没有得力的保护措施,导致其受伤,给自己身心造成了伤害,给家庭带来了不幸。作为一名学生,如果不是家庭经济拮据,最好还是把主要的心思放在学习上。如果迫于生计而外出打工,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如有需要,一定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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