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翅的小鸟》《免开尊“口”》发《少年月刊》2015年7—8合刊,谢谢编辑选稿!
(2015-08-25 18: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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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林杨媛媛弹弓信件邮票 |
分类: 感悟生活,感悟人生 |
折翅的小鸟
李小林非常喜欢玩弹弓,每天放学后都要找几个要好的朋友,一起比赛谁的弹弓打得准。为此,李小林也没少惹麻烦,左邻右舍提到他都头疼。
这天,李小林和他的两个朋友又碰到了一起。李小林提议说:“我们来点更加有挑战性的比赛怎么样?”两个小伙伴一听来了精神,纷纷问道:“什么比赛呀?”李小林神秘地说:“不是有句谚语叫‘小满雀来全’吗?现在正好小满刚过,公园里的小鸟非常多,我们就去公园比赛打鸟吧!”小伙伴们马上举手赞成。随后,3个人便把弹弓、弹丸藏好,分头进了公园。一下午下来,3个人一共打了10来只小鸟,乐得忘乎所以。那天之后,李小林等人经常到公园打鸟,每次都能有不少收获,李小林甚至把打到小鸟的照片发到了网上,还注明了时间、地点,仿佛在向大家展示自己的战利品。
然而,好景不长。2014年11月的一天,正在上课的李小林被班主任叫到了校长办公室。此时,李小林还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可等待他的警察却让他感到异常震惊。“什么?用弹弓打几只鸟还犯法?”最终李小林不得不在事实面前低下了头。
经查证,李小林等人在2014年5月至10月期间,共捕获麻雀、野鸡和喜鹊等野禽近200只。随后,李小林等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考虑到3人尚未成年且认罪态度较好,免于起诉,但必须承担一定的罚金,同时责令家长、学校对其3人进行严加管教。
法官说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8条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2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方圆律师提醒
本案中,李小林等人非法猎捕200余只麻雀等野禽,其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使自己受到了一定的惩罚。动物是我们的朋友,跟我们的生存环境息息相关。因为美好的环境是动物与人类共同创造的,假如没有了动物,我们的世界也无法想象。让我们一起来学会爱护野生动物,珍惜我们的朋友,让人与自然更和谐地相处。
免开尊“口”
白玉成
郝丽丽是一所中学的初三学生,是一个非常热心的女孩儿。因此,班主任让她来负责班级报刊信件的收发工作。郝丽丽觉得做这事很讨人缘,所以十分上心。同学们订了什么刊物,什么报纸,她都了如指掌,特别是大家的私人信件,她都亲自送到主人手里,绝不让他人代收。
有一天,郝丽丽发现有一封信上贴着一张很独特的邮票,非常喜欢。她犹豫再三,趁没人发现便把那张邮票撕了下来,悄悄夹进自己的书里。可她转念一想,邮票没有了信该怎么送呢?于是把信也藏了起来。
后来,那封信的主人杨媛媛来询问郝丽丽,郝丽丽则以一直没有收到推脱。时间一长,杨媛媛觉得事情似乎不简单,自己的信件怎么会这么长时间也没有送到呢?于是就去邮局查询,费了一番苦力才查明了真相。
杨媛媛感觉非常委屈,将此事告诉了父母。随后,父母陪同她将郝丽丽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要求郝丽丽赔偿精神及经济损失,向原告赔礼道歉。经调查取证后,依据相关法律条文,法院对郝丽丽做出如下判决:判处郝丽丽一次性赔付受害人200元,并向原告赔礼道歉。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3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方圆律师提醒
本案中,郝丽丽本来是一名很优秀的学生,老师和同学们都很信任她,只因对邮票的迷恋而做出了不该做的事情——私拆他人信件,从而使自己触犯了法律,也在老师和同学面前丧失了信任。私拆他人信件,不管是道德上还是法律方面,都是不允许的。我们应该从郝丽丽事件中汲取教训,尊重他人隐私,并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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