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与法则
(2009-08-09 10: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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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交通事故杂谈 |
周五听班车师傅讲我家附近的黄庄路口出了交通事故,行人过马路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造成1死3伤。
说到这个路口,我走了十几年,当年上中学的时候每天都要在这个路口左转两次。当年就是个交通要塞。后来马路拓宽了,中关村发展了,这个路口更是车水马龙,好不热闹。
然而这个路口的信号灯我也深有体会。4年前,我出国后第一次有机会回北京的时候,这个路口首先送给了我回家的感觉:真宽呀!那个时候,刚从国外回来,认真地遵守信号灯,结果发现,一个行人绿灯的时间,以我的速度居然走不到马路对面!就可想那些中老年人了。“北京的马路真宽呀!”我逢人就讲我回家的感受。可是同时我还发现一些问题。在美国,只要你看见了行人的绿灯,你就可以闭着眼睛低头过马路,而不必顾及车辆,因为车都老老实实地等着。而这个路口不行,哪怕是行人的绿灯,也会有右转的车气势汹汹地杀过来,常常是鸣笛向行人示威。这个我们也就忍了吧。
但是这还不算完,后来据我观察,这个路口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很多时候,行人是红灯,而车辆也是红灯,就是说按规矩而言,车辆和行人都应该停下来。但是行人不怕摄像头,谁见到这种时候会停呢?所以,就会有人过马路,可是这个时候其实是左转的灯亮。大老远的一辆左转车会看见绿灯以闪电般的速度冲过来,直到“噶”地一声刹车,司机和行人在斑马线上互吓一跳,用眼神或者唇语对骂。不过大多有两种情况,如果行人多,司机只能法不责众,如果开车的比较拽,行人只能在感觉一阵风贴着自己的身体飘过去后倒吸一口凉气。
所以虽然我不知道那天这个路口发生事故的细节,也不知道责任如何分配,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红绿灯的不合理设置应该承担一些责任。
其实我们中国人最擅长的就是制定不合理的规则和挑战任何规则。吃饭不要发票可以送可乐;你装个绿坝,我来攻击;因为知道有人逃税,就只能提高税额来惩罚依法纳税的人来保证税收……
从小小的红绿灯,到出了人命的交通事故,到一切建立了就是用来打破的制度。Give me a brea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