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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紧逼,逻辑严密——《非攻》赏析

(2016-01-31 1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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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墨子,姓墨名翟,是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关于墨翟的生平,我们知道得很少,司马迁写《史记》时,没有给他立传,只在《孟荀列传》的末尾附了几句,简单的话:“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

意思是说,墨翟是宋国大夫,他擅长在战争中守城的技术,而且主张节俭、反对奢侈、关于他的时代,《史记》没有肯定,只是说有人认为是孔子同时人,也有人认为在孔子之后。据后人考订,他约生于孔子后,大约生于周敬王四十年(公元前480年);约卒于周威烈王六年(公元前420年)。时当战国初期。

《墨子》一书,据《汉书、艺文志》著录为七十一篇,现存十五卷,五十三篇。其中大部分是墨子的弟子对他的言行记录,也有一部分是墨子后学的著作。所谓后学,即他的继承者,后来的墨家学派。

墨子的思想与儒家思想是对立的,但在当时同称为“显学”,是很有影响的。墨子学说的主要内容是“兼爱”和“非攻”,他把天下一切怨恨祸乱的根源都归结于人们的“不相爱”,因而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的主张。“兼相爱”,即要求人与人之间普遍的相爱,“交相利”,即要求人们互助互利。他设想,诸侯相爱,就不会发生战争;大夫相爱,就不会互相篡夺;人与人相爱,就不会彼此伤害;只要天下人能够做到相爱互利,就会太平了。

春秋战国时代,国家之间和各国贵族内部不断发动攻伐兼并的战争,他看到战争给当时的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因而激烈加以反对。《墨子》中的论文,善于运用具体事例进行说理,不以华丽之辞取胜,而以逻辑严密著称。例如《非攻》一文,其中心思想是反对侵略战争的。但文章开始却先从进入人家园中的小偷写起:

现在有一个人,到别人的果园里,去偷桃子、李子,众人听到都谴责他,在上面管理百姓的官僚得知以后,也要处罚他。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偷东西的人损坏别人而只利自己。更有偷鸡摸狗的人,他的不义超过了到果园里偷东西的人。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损坏别人的东西更多,他的心地不善良、不道德就更严重,他的罪过也更严重。至于进入人家的栏圈里偷人家牛马的人,他的不义超过了偷鸡摸狗的人。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对别人造成的损害更大,他就越不仁,罪行也更加重。至于杀害无辜的人,抢劫了他的衣服皮袄,夺取了他的戈剑,他的不义超过了盗窃人家牛马的犯罪者。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对别人造成的伤害更大,他的不仁更加厉害,他的罪行也更加严重。像这种情况天下的君子都知道这是不对的,把它叫做不义。现在一件大不义的事正在发生,攻打人家的国家,却不知道这是不对的,从而称赞这件事,把它叫做正义。这能说是知道义与不义的区别吗?

杀一个人,称它为不义,因此必然构成一个死罪。照此类推,杀十个人就有十倍的不义,必定构成十个死罪了。杀一百个人,就有百倍的不义必定构成一百个死罪了。对此,世上的君子,皆知道并且抨击他,说他不义。现在大不义的事情发生了,攻打别的国家,却不知道反对,还跟着大家赞颂,说是为了正义。感情上不能说它是不义的事情,因此记载下这些称赞的话留传给后世;如果知道它的不义,有什么理由把这些不义的事记载下来留给后世呢?

现在有人在这里,见一点黑就说黑,见到一片黑却说白,则必定认为这个人黑白不分;稍微尝到苦味说苦,多尝苦味就说甜,则必定认为此人甘苦不分;现在小事犯了错,则知道谴责它;大事犯了错,攻打人家的国家,则不知道反对,跟随着去称赞,说是正义战争;这能说是知道正义与非正义吗?由此知道,世上的君子,分辨义与不义是多么混乱啊!

《墨子》书中的论文,善于运用具体事例进行说理,不以华丽之词取胜,而是以逻辑严密著称。这与他以前语录体的论语是很不同。中国的论辩散文可以说是从墨子开始的,这在我国古代散文发展史上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贡献。《非攻》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

《非攻》先从“入人园圃,偷其桃李”的小偷写起,到偷鸡摸狗,到偷人家马牛,到杀人越货,到攻打国家,层层递进。然后推理到统治者发动的掠夺战争是同类罪行,同样都是为了“亏人以自利”,而且是“亏人愈多,罪益厚而已”。

文章为了暴露侵略战争更加严重的罪行,又据杀人者为例。意思是说,杀一个人称它为不义,因此必然判他一个死罪。杀十个人,就有十倍的不义,有十个死罪。杀一百个人就有百倍的不义了,百倍的死罪了。那么攻人之国的战争,要杀多少人呢?岂不是所犯的十恶不赦的罪行吗?由此可知,墨子在论证问题时,是首先从通常每个人都认识到的事实和道理出发,然后进行由浅入深,由小到大,由明及隐的逐步推论。

读墨子的散文,就会发现他的论证方法,乃是一环扣一环,一层深一层,只要承认了他的第一步,不由你不承认第二步,以至第三步,第四步,他步步紧逼,直至最后使人完全信服而止。《非攻》就是这样,先从偷人桃李的小偷说起,一直一步一步地说道攻人之国的大不义。

这篇文章,从思想上说,揭露性也是很强的。当时统治者频繁地发动战争,以满足自己掠夺土地、人口、财富的私欲,但又总是打着所谓“仁义之师”的幌子。而墨子却透辟地揭露了当时那些掠夺战争的实质,从而得出了这样的结论:那些堂而皇之的大国诸侯,不过是强盗中最大的强盗,杀人犯中最大的凶手。

在今天,孔子的学说并没有完全过时,同样墨子的学说也应该引起我们充分的重视,他在他那个时代就代表了社会底层的农民和小手工者的呼声(在《墨子.贵义》中他自称“贱人”,《墨子.鲁问》中还记载他做过造车的工匠,他不是出身贵族),为平民代言是他一生孜孜的追求。

 

附录:《非攻》选自《墨子》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
  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说往,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情不知其不义也,故书其言以遗后世;若知其不义也,夫奚说书其不义以遗后世哉?
  今有人于此,少见黑曰黑,我见黑曰白,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白黑之辩矣;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则必以此人为
不知甘苦之辩矣。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辩义与不义之乱也。
 译文:

现在有一个人,进人家果园,偷人家桃李,大家听到就谴责他,上面执政的人捉获就惩罚他。这为什么呢?因为他损人利己。至于偷人家鸡犬大猪小猪的,比进人家果园偷桃李更不义。这是什么原故呢?因为他损人更多。如果损人越多,他越是不仁,罪越重。至于进人家牲口棚,牵走人家马牛的,这比偷人家鸡犬大猪小猪更不义。这是什么原故呢?因为他损人更多。如果损人越多,他越是不仁,罪越重。至于杀无辜的人,剥下人家的衣服皮袄,拿走戈剑,这比进人家牲口棚牵走马牛又更不义。这是什么原故呢?因为他损人更严重。如果损人越严重,他就越不仁,罪越大。现今天下君子,都知道这些事,说它们不义。今天最不义的事,是进攻别国,却不知道谴责,反而称赞它,说它是义。这能说知道义与不义的分别吗?
  杀一个人,说它不义,一定构成一个死罪了。如果照这个说法类推下去,杀十个人,十倍不义,必定构成十个死罪了;杀一百个人,一百倍不义,必定构成一百个死罪了。今天最不义的事,是进攻别国,却不知道反对,反而称赞它,说它义。这是确实不知道进攻别国是不义的,所以把称赞的话记载下来传给后世。如果知道它是不义的,那还有什么理由记载不义的事传给后世呢?
  现在有人在这里,见一点黑说是黑,见一片黑却说是白,那么一定以为这人是不知辩别黑白的了。尝一点苦说苦,尝多了苦却说是甜,那么一定以为这个人是不知辩别苦甜的了。今天干小的坏事,能够知道而且谴责它;干大的坏事,攻打别国,就不知道谴责,反而称赞它,说它义;这能说知道辨别义与不义吗?由此可知世上的君子,分辨义与不义是多么混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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